新余、宜春与长沙三地住房公积金互认

时间:2020-10-10 19:23:42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新余、宜春与长沙三地住房公积金互认

  近日,了解到新余、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三方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新余、宜春与长沙三地住房公积金互认

  

  10月28日讯,湘赣边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区域合作交流会于近日召开。会上,新余、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三方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这意味着,继“省内一体化”后,我省住房公积金在“国内一体化”过程中取得新进展。

  根据协议,新余、宜春与长沙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三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新余、长沙公积金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可推动区域房地产市场加快去库存化,支持两地职工住房消费。”10月25日,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6月,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提高我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该市开始实施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体化”政策,对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新余购房提供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还表示,2015年7月,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推出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的基础上,其范围延伸到全国异地互认。

  “也就是说,职工无论在全国哪个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证明,在新余购房就可到新余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新余市已发放异地贷款416户,共计1.2亿元。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1月1日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国内一体化”之后,截至9月底,该市共发放239笔公积金异地贷款,共计6803.7万元,一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因此如愿回乡购房置业。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初,南昌与武汉、长沙已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统计数据显示,启动异地贷款政策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共发放异地贷款74户、429.48万元。但是,由于个贷率偏高,2015年7月,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难以推进省内异地贷款,待异地缴存职工贷款贴息资金来源解决后,或个贷率降至85%以下,该中心将适时启动异地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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