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时间:2020-09-05 09:21:55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枣庄市出台住房公积金六条新政策

  16日下午,解读《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大厦会议室举行。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孟繁浩介绍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的六条新政以及一系列便民优惠政策。

枣庄市出台住房公积金六条新政策

  在发布会上,孟繁浩介绍,为贯彻落实《意见》内容,结合枣庄的实际,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的六条新政。

  这六条新政分别是: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调整为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2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公积金二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3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明确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地购房贷款业务,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枣庄购房,具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枣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农民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孟繁浩说,在六条新政之外,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在服务民生方面还有宽松的提取政策;本地购房,直系亲属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异地购房,直系亲属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全市实行统一的贷款政策;贷款年限最长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购房可以同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举措灵活便捷等八条便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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