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时间:2022-04-01 10:57:43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北京昌平区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昌平区只有一个地方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昌平管理部:昌平府学路15号(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业务咨询电话:12329,办公电话:69746190—60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拓展: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公积金简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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