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3-06-09 09:32:54 日记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读书日记模板汇编十篇

  一天即将过去了,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触的事情吧,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在写之前,要先考虑好内容和结构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日记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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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记 篇1

  今天早晨,我和妈妈到南漳香水河旅游。汽车在公路上盘旋,路边的树木茂盛,各种各样的花开在山野间,有红的,有白的,还有的树叶红彤彤的,比花还娇艳。进了景区,顺着山麓往前走,来到了七彩瀑布,现在是旱季,瀑布的水不大,下面有一个小水潭,水碧绿碧绿的,我赶紧跑过去,用手舀了一点水,尝了尝,惊喜地叫道:“妈妈,这水有农夫山泉的味道!”妈妈急忙说:“别乱喝,当心肚痛!”看见别的小朋友在玩水,我也拿了一根小棍拨水。

  妈妈失望地说:“这是什么七彩瀑布,骗人的吧。”于是我们又往山谷中走。突然,妈妈在路旁停了下来,拿着相机拍个不停,我在前面焦急地喊:“妈妈,快下来呀!”妈妈让我上去,指着瀑布让我看。只见阳光下,有一处瀑布的颜色火红火红的,发出耀眼的光芒,颜色也在不断的.变化,有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紫的、金的——————许多人也迅速向这儿围过来,不住地惊叹……一路上,我们走吊桥,观瀑布,跃溪流,戏泉水——————山中的景色也在时时变换。

  山中的泉水真清啊!蓝蓝的,像玉:清清的,可以看见水中的螃蟹走,鱼儿游:时时见瀑布飞流直下……在一处栏杆上,有一片“嫩绿的树叶”吸引了一群人,仔细一看,原来是个虫子。它全身嫩绿嫩绿的,只有眼睛是褐色的,不仔细看,真以为是树叶落了下来呢!妈妈告诉我,这是昆虫的伪装,不让天敌发现自己呢!后来,我还看到了长木耳的树干,结满了黄澄澄果子的柿子树,缀满了红彤彤小野果的无名树。山中的一切真是美丽啊!

读书日记 篇2

  杨红樱阿姨大家都知道吧!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大家都知道吧!那杨红樱阿姨的《女生日记》大家看过吗?我想百分之80的人都看过吧!没看过的我给你预习一下,看过的,我给你温习一下!

  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时生理、心理的微妙变化。作者以生命意识关照生活,把女孩子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书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揭示了女孩子心中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1)生理教育 随着现代孩子成熟得较早,到了高年级时已经有一部分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进入了青春期,生理、心理方面都有所变化。

  做一个女孩真是精彩不停,我一定要做一个快乐的女孩!

读书日记 篇3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只叫“麻花儿”的鸭子,这是一只有幸福感的'鸭子,她的幸福感只要来自于她的内心世界,她虽然并不漂亮,但她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因此她可爱而美丽。她的嗓子也并不好,但她天生爱歌唱,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她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的精神,所以她的歌声富有感染力,虽然我没听过,但我想应该很好听,她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人。

  “麻花儿”的故事里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今后要像麻花儿一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灰心,要勇敢地面对,做一个有幸福感的人!

读书日记 篇4

  能够读到这本书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常常觉得我跟生命中遇到的那些美好的事和物都有着一种缘分。这本书我之前并没有听说过,也没有了解过,完全是为了在亚马逊上凑单的时候找到的。下单的时候是五折,我本来以为这只会是我已经买了的众多的跟旅游有关的书里很普通的一本书而已。可是,当我真正翻阅这本书的时候我却收获了很多惊喜。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生活正处于一个低谷期。家人重病,我在工作与生活的失衡之中,苦苦挣扎。工作上遇到瓶颈,生活上遇到经济困难,家庭也因为我的各种烦躁而不得安宁。很长一段时间,我处于一种非常焦虑,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晚上经常不敢睡觉,怕有人入室抢劫,怕半夜有人摸进门偷东西。入睡后就做噩梦,梦到大蛇,梦到鬼,梦到车祸.......30多岁的我看起来像个臃肿的50岁大妈,两眼无光,一脸油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头一直压着的大石头忽然就松动滚落了。

  我需要的只是专注,制定一个计划按部就班来做。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口头谈论自己希望去做什么,但如果我们不能按照计划来做或者创建一个实现目标的路线图,再多的梦想都没有意义。

  只要会说话就会写作。

  阅读会引发思考,思考引发写作,学会写作是人类最重要的成就。

  人们有时候会忘记,人类与生俱来就有能力去克服那些最令人难以置信的障碍,实现崇高的目标。

  这些一针见血,或者说特别妥帖的话让我倍感亲切,我知道,这正是我这个时候需要看的书,这是一本对的书。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达到一个跟现实相差太远的目标是需要奋斗路线的。有时候我们很多人只是空有梦想,空有一腔热情,却对如何能达到目标感到一片迷茫。或者可以说,我们很多人不是缺乏克服困难,艰苦奋斗的能力而是缺乏清晰的前进路线。比如高考,特别是80年代的高考,是真正的百里挑一。但是仍然有那么多人,在条件非常贫乏的情况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付出了非人的努力,最后通过了高考,考上了大学。这就是因为他们有一条非常清晰的路线可以走,按照考试的参考书,按照学校安排的课程,按部就班地努力,跟着大家的脚步一起往前走,除了努力啃书他们不用费心去寻找正确的方向,规划正确的.路线。可是,大学毕业后,很多人并不能做出杰出的成就,不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当初考大学时的韧劲,而是因为他们空有理想而不懂得规划路线,找不到努力的方向。于是很多人,曾经的天之骄子,最后也就平凡了一生,或许一生安乐,或许碌碌无为,郁郁而终。

  这本书本身也是一剂“神奇药水”。在书中唐一直在寻找一种“神奇药水”这种药水能让他快乐。最后他发现“神奇药水”其实就是生活本身:过有意义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真是来源于生活本身。

  而其实,这本书就是很多人在生活中一直寻找的,能够打开梦想突破口的“神奇药水”。唐37岁时因为膝盖被严重损伤,不能工作,失去家庭,心灰意冷,自杀的念头一直萦绕着他。就是那时因为看了一本关于杜鲁门总统在40岁时从无名小卒变成伟大的政治家的书,让他有了继续念书,上大学的想法。他最终犹豫着去学校里报了名,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了他的新生。从获得高中同等学历开始一直到进入哈佛法学院,他用了4年的时间。这段时间里他要面临多次膝盖手术,要赚钱养活自己,要上夜大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要去学高深的经济贸易学,一年选7门课,还要保证每门课都是A......光是这一段经历说起来就是一段传奇,更别提后来在法学院的艰难求学,攻克艰深学术知识的经历;更不需要提在他57岁时每天以40公里的速度徒步8000公里横穿美国的壮举。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真实地发生了的事情。而这个如今已经70多岁的老人还在继续写作,继续在他的律师协会里服务大众。

  对于正在寻找人生突破口的我来说,我与这本书的际会就是我需要的“神奇药水”。如果一个人有着坚定的目标,明确的方向,能够找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再加上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信念,就可以做成任何事。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想办法解决,身体不好就去治病,病好了继续写作,没有钱就去赚钱,一边赚钱一边继续向目标迈进,只要还活着都不是放弃的时候。永远都还不是努力晚了的时候。

  人生那么长,如果我们有幸能够活那么长,那么何必去计较哪天才能实现目标呢?况且,目标本身不应该是目标,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追寻更多的养分,更多的收获才是目标。如果每天都有所收获,有所长进,那么每天都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还有什么理由让今天虚度呢。

  强烈推荐大家一起看《步行者日记》,这真是一本好书。

读书日记 篇5

  你喜欢顽皮、爱出风头的孩子吗?你喜欢老想投机取巧偷懒的孩子吗?你的答案肯定是不喜欢吧!这个孩子就是美国作家杰夫·金尼写的《小屁孩日记》里的主人公格雷。

  格雷为自己的瘦小个子而苦恼,总是担心自己会被同班的“大块头”欺负,他会感慨“为什么分班不是按个头而是按年龄分呢?”这是他心中小小的自卑,可是他又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总想投机取巧偷懒。他在分班时故意装着不太会读书,好让自己分入基础班,打得主意就是“尽可能降低别人对你的期望值,这样即便你以后可能几乎什么都不用干,也总能给他们带来惊喜”。他就是这样一个爱耍小聪明、调皮的男生。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动画片《樱桃小丸子》。樱桃小丸子也像格雷一样调皮、爱耍小聪明、懒散,有着很多缺点,但却十分真实可爱,我非常喜欢。

  我也是个有缺点的孩子,可妈妈却说我很可爱,呵呵。

  《小屁孩日记》读书笔记

  这本书《小屁孩日记》是上次过节,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说好我们一起阅读的。

  可是书一拿到手,我就忍不住翻着看了几页,结果被里面的幽默内容吸引住,看着看着,还不停的发笑。这个小屁孩格雷实在太搞笑了。

  格雷是个美国的中学生,他善良、诚实、聪明、爱玩,满脑子的鬼点子。他的妈妈让他记日记,他除了松散地记述了有趣的或难忘怀的事情外,还画了许多漫画。在日记里,格雷记述了他如何驾驭充满冒险的中学生活,如何巧妙逃脱学校歌唱比赛,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秘密。他经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有点自私,但重要关头也会挺身而出保护朋友。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有趣,能够时不时的让人哈哈大笑。作者把人物塑造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就像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的琐琐碎碎,格雷的兴奋喜悦,格雷的失落悲伤,格雷的所作所为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自己的生活中点点滴滴。甚至于格雷的小弟弟曼尼的恃小卖小欺负格雷也会让我非常气愤,好像我自己也被小弟弟欺负了一样。看来写日记也很容易,原来日记就是把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大事小情给记下来。

读书日记 篇6

  《男生日记》写了吴缅在小学毕业之后的这个暑假发生的一些事。

  暑假刚开始的时候,吴缅和爸爸一起去了西藏,在去西藏的'路上,吴缅认识了汽车兵刘帅,刘帅告诉吴缅二郎山很危险。二郎山果然危险,突然发生了泥石流,吴缅爸爸坐的军车被泥石流冲下山坡,吴缅就和刘帅及另外几个兵一起去砍树,把砍下的树一棵一棵平铺在地上,像轮子一样,把车拉上树,和树一起滚下山,结果爸爸和车都得救了。读到这里,我觉得吴缅在面对危险的时候,非常的冷静。不怕困难,努力想尽一切办法,帮爸爸摆脱泥石流,他太聪明了,太坚强了,我要向他学习,学习这种在困难面前保持冷静的品质。

  西藏回来后,吴缅就去考重点中学,并成功地考上了。还看见他的同学宋立春也考上了,但因为要付9000元的学费,宋立春付不起,所以他想放弃,吴缅觉得很可惜,决定帮助宋立春。吴缅和他的四个铁哥儿们一起去了一家道歉公司去打工,做了两个生意,赚到了600元;后来,他又邀请了其他一些有才艺的同学,经过新年歌厅总经理的允许,一起在歌厅里办了两次募捐演出,收到了5000多元的捐款,后来,吴缅爸爸捐出来一个作品,所以总共得了14000多元钱。

读书日记 篇7

  我看了这本《安妮日记》后才发现,原来以前的德国党卫军是那么的坏!他们为什么夺走了年仅16岁、善良可爱的安妮的生命呢?读了这本书,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可怕的年代,感受到安妮那颗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纯朴善良的心。

  里面主要是写了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妈妈艾蒂丝.弗兰克,姐姐玛.弗兰克,凡.丹夫妇,彼得,阿.杜瑟尔医生和安妮一起躲进了安妮爸爸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房屋里面,他们叫做密室。他们早上先用木板钉住,然后在用厚窗帘挡光,白天他们不能出一点声音,以免被楼下的德国人发现,因为安妮他们全都是犹太人,德国人抓到犹太人后会把人毒死,闷死,病死和饿死。晚上才是他们的自由时间,不过所有人都要规定时间冲凉和上洗手间。密室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没有自由,只有伤心和恐惧。安妮在密室里唯一的朋友就是日记,她向日记说出了心中的苦闷,讲述了身边的故事,记录了成长中的好奇和期待,同时也控诉了法西斯的战争,还写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痛苦。让人们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是危险的。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平安和幸福,不要让战争来到我们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美丽、充满生机的国家是非常幸福的,我将珍惜生活、珍惜时光,用自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更美丽。

读书日记 篇8

  开学了,送上这个非主流百分百写的一篇关于又要读书的个性日志。

  学习,是偶的使掵。

  读書,是偶的任务。

  即使不愿,但也要继续。

  即使彷徨,但也楆前进。

  他人不襘给你任何怜悯,剩下的,只絠垍魢。

  非主流日志

  雖然讀書不昰唯一的出路,却煶生存的鉍要资本。

  卟煶理想之桥,却是成功啲艏要條件。

  社薈,一个巨大的筛子,

  如果你bú够强大,

  注錠婹从缝隙中滑落;

  如綶你不够坚实,

  注錠会被社会随手抛弃。

  蕞终,生萿茬别人啲脚底下,非主流日志,书写个性日志生活

  抬头看到的,只是别人啇洸鲜的'鞋。

  低头看到的,昰赤裸的脚上晶莹跳动着的液体。

读书日记 篇9

  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做“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在“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中,每部小说都由三部分组成:一个独立的惊险故事,一组贯穿四本书的连续故事,一部妙趣横生的惊恐档案。

  在这8个故事中,没有最惊险,只有更惊险,我个个故事都很喜爱。这些“惊恐”是名副其实的`,有时看得我心惊胆战,身上真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越恐怖我就越想看,一看就停不下来,一本厚厚的书不到两个小时我就可以看完。

  这套书是顾天怡介绍给我的,她说很好看。我就向她借了前两本来看,还真是“惊恐”,我就又去买了后两本。我很感谢顾天怡。

  这套书是美国人R.L.斯坦的代表作,听说这位美国作家已经写了137本“鸡皮疙瘩”系列书了呢,可真了不起呀!

  这确实是一套好看的书,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读书日记 篇10

  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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