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带薪创业政策_北京2017年离岗创业照发工资新规
在人社部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出台3个多月后,昨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对市属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六种模式”下的创新创业,集中出台组合式支持政策。
北京发布“带薪创业”新政:离岗创业照发工资
北京本次集中出台的组合式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明确了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离岗创业基本待遇三年不变
今后,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中拥有创业项目或者科技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业,3年时间内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和社保待遇。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而且即便创业不成功,还可以重返原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此举将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助力北京全国科创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
据介绍,此次集中出台的组合式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明确了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破除了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壁垒,畅通了人才进、出事业单位的通道,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新机制。
具体来说,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是指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业余时间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兼职,或是在职创办企业。
在岗创业,是指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让本单位的科研人员进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开发与技术合作、成果推广转化,与企业进行产业化合作等工作。
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是指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按照创新创业要求和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的需求,与企业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和机制,选派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
离岗创业,是指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是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需要延长到5年。
“出台此项政策,是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坚持首善标准,突破人才体制壁垒,打破对人才的束缚,最终让人才流动起来,真正实现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共享模式’。”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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