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时间:2021-03-07 20:39:08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吉林省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整理提供的相关办理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吉林省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一、业务概述

  非“一照一码”企业发生登记事项变更或要求换发新版执照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后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宁波市信息交换平台,同时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后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二、所需资料

  (一)发票领用簿

  (二)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

  (三)当月已开具发票存根联、红字发票、作废发票以及空白发票;

  (四)U盘(用以拷取新的CA证书)

  操作要点

  (1)、纳税人当月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先在防伪税控系统内抄报税,如还有未开具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再进行发票退回操作,同时认证完所有已收到的进项发票(变更完成后将无法再认证原税号的进项发票)。然后到税务机关进行抄报税(网上抄税不能实现抄当月税)和防伪税控系统的重新发行,再重新读入退回的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重新发行后,纳税人应及时联系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当下月申报期正常抄税后,应到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2)、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将所有空白发票作废并上传电子信息,再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验旧并完成变更。

  (3)、变更可选择月初完成抄税和申报后进行,暂不开具发票,并将全部空白发票在上月在防伪税控系统内作废,同时在上月认证完所有已收到进项发票,这样只需在工商变更后持防伪税控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重新发行即可,无需再进行当月抄税和退票处理,下月也可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无需上门申报。

  (4)、变更完成后收到原税号的进项发票需退回销售方并按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开具。

  (5)、纳税人变更后应领取新的CA证书用于网络申报。

  (6)、纳税人变更后应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

  10月1日起吉林省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过去,想要创办一家企业,为了各种“证”你不仅要奔波于各个部门、机构,还要搭上时间的成本。

  今年3月20日,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强调,要求年内务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提出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但再过几天,随着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你只要去工商局,办理一张“营业执照”,你就无需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了。

  变化

  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即可。

  吉林省全面启动“五证合一”

  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正式提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吉林省为进一步方便市场准入,鼓励创新创业,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5号),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个体户暂不实行“五证合一”

  那么“五证合一”适用于哪些情况呢?

  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处了解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吉林省内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只需到工商部门提交申请

  那么“五证合一”的登记流程又是什么样呢?

  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处了解到,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企业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照一码”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将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了解,在优化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还建设了统一的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全省各级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社保、公安、政务大厅管理机构等部门登记信息实时交换,互联互通。

  “改革后,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就是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部门核发社保登记证、公安部门核发刻制公章准许证明,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做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网共享’。各部门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取企业登记信息后,导入本部门业务系统使用,企业可凭‘一照一码’直接到各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该负责人说,这样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方便企业准入。

  登记事项无变更建议明年换证

  那么,面对新证即将来了,旧证怎么办呢?

  据该处室负责人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将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继续有效。2015年10月1日前已登记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换领“一照一码”不收取费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自换领之日起停止使用。

  不过,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为避开改革高峰期,如果企业登记事项没有变更,建议在2016年1月1日后再来换发“一照一码”。

  相关证件将停止年度检验

  对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即可。

  但逾期未年报的企业,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推送至质监、国税、地税、社保、公安等部门。

  另外,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所有企业都要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今后营业执照将成为企业唯一合法身份证明,18位统一社会代码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企业持“一照一码”即可走遍天下。

  吉林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称,今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码,各部门均以该代码作为企业唯一身份标识。

  企业今后在各地区、各部门办理业务时,都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且这个代码终生不变,即使企业注销了,该代码也将留存,并可以随时回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推广使用,将彻底打破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真正将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连接起来,并使之激活,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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