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

时间:2021-02-16 10:45:34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

  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你整理提供的关于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内容,欢迎阅读了解,希望对你提供帮助!

  为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青岛打造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营造创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搭建创业载体、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服务等方面出台23条措施,为大众创业注入“政能量”。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创业实体大幅增加,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释放,城市创业品质明显提升。努力实现“四个一百”目标,即新增创业实体100万户,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新增创业孵化载体100万平方米,各类创业投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

  据悉,《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创”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青岛大众创业工作的最新成果,标志着青岛大众创业工作进入新阶段。

  市人社局局长纪敏介绍,《意见》的出台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到来,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催生了大量新的经济模式和商业模式,引领着大众创业时代到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新引擎。二是今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经济普遍下行,稳增长压力不断加大。今年一季度,本市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同比基本持平,全国、全省分别增长7% 和7.8% ,同比分别回落0 .4和0.9个百分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当前形势下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更是本市稳增长、稳收入、稳就业的重要途径。三是新常态下,各行业各领域等蕴含着大量新的经济增长点,蕴含着大量的创业机会。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育更多市场主体,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使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从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改善民生。

  据介绍,《意见》的内容相比之前有进一步的'突破:比如,在创业补贴方面,补贴由原先的最高1 .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3万元;在孵化载体建设上,对各区市创办载体做了明确的要求;在保障机制方面,将大众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就业目标考核。

  同城报道

  青岛市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规划了“四个一百”目标●新增创业实体100万户 ●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新增创业孵化载体100万平方米 ●各类创业投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

  核心提示 >>>

  青岛市出台23条新政促进大众创业、打造创业之都,并实现 “四个一百”目标。记者昨日从全市大众创业推进会暨海尔人人创客现场观摩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青岛打造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我市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简称《意见》),在营造创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搭建创业载体、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出台23条政策措施,为大众创业注入“政能量”。

  ·23条新政·

  ● 全面放开市场准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支持大众创业● 支持大学生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支持农民创业● 优化创客模式● 打造众创空间● 构建创业总部● 壮大创业基地●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设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保障创业资金投入●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遴选推广创业项目● 推进创业教育● 强化创业培训● 搭建创业云平台● 建立大众创业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舆论宣传

  青岛市出台23条新政扶持创业 补贴提高至3万元

  为鼓励扶持大众创业,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在营造创业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搭建创业载体、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服务等方面出台23条措施。

  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市创业实体大幅增加,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释放,城市创业品质明显提升。努力实现“四个一百”目标,即新增创业实体100万户,创业带动就业100万人,新增创业孵化载体100万平方米,各类创业投融资规模超过100亿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是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创”行动的重要举措,是青岛大众创业工作的最新成果,标志着青岛大众创业工作进入新阶段。今年一季度,我市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同比基本持平,全国、全省分别增长7%和7.8%,同比分别回落0.4和0.9个百分点。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育更多市场主体,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使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从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改善民生。

  减税降费力度加大

  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既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推动简政放权进程:打破制度藩篱,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和各行业产业发展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创业活动向“蓝、高、新”产业集中。

  释放市场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创业实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允许创业实体住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分离,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照一码”和集群注册。打破中介机构行业垄断,清理和废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加快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着力降低门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对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人员范围由登记失业1年以上调整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减免相关税费;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人每年9600元限额减免相关税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制度,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涉企收费。

  创办小微企业最高补贴3万

  新出台的《意见》整合并提升了我市的政策扶持力度。

  创办小微企业可享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鼓励扶持创办各类市场,将现行创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范围,由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扩大到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二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三是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标准提高后,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符合条件最高可申领3万元创业补贴。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出台新政。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新科技、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实施“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来青创业留学回国人员,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对参加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大赛获奖并落地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奖补。

  创建农民创业园推动农村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企业创客可享投资基金、创业政策等扶持。推广海尔“人人创客”模式,鼓励企业由传统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对新型创业平台上的员工创办市场主体的,政策性投资基金优先予以扶持。市、区(市)开通企业新型创业平台“服务直通车”,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信贷融资、股权交易补偿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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