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创业

时间:2022-08-10 12:42:55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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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创业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鼓励天津市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市人事局号召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建功创业,为天津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方案》提出,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根据全国“三支一扶”办下达的招募计划,全市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政策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天津市生源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免收服务费。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交通补贴。与此同时,市“三支一扶”办将确定保险公司,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单位所在区县可根据当地生活实际,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中,还就“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各项补贴发放、考核管理、争议处理等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方案》中还推出相关优惠政策,一是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且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应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和专业对口原则,拿出1/3左右的空缺职位,专门吸纳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按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对待,适当增加分数,优先录用;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拿出适当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专门用于招考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两年学籍。四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视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按本市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个人账户,补缴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个人担负。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五是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继续存放在原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可转至本市其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免收服务费,直到落实就业单位。其户籍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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