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优惠政策 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免22项费用

时间:2023-02-24 00:40:56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长春优惠政策 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免22项费用

  为期一周的“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长春人才招聘大会”日前结束,营销、管理、财会、机械、平面设计成为5大热门岗位。为了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长春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免交涉及工商、税务、卫生、交通、国土、公安等部门共22项费用。

  国家统招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先落户再自主择业;2002年以后国家统招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可办理就业落户审批手续;汽车制造、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急需的专科学历以下毕业生,可办理进长春落户审批手续。

  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种植、养殖和生产经营活动,其人事和户籍关系由市、县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保留相应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并代办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事宜;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免交涉及工商、税务、卫生、交通、国土、公安等部门共22项费用。

  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申请2至5万元小额贷款;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开办创业项目,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予以50%的贷款贴息,展期不贴息。

【长春优惠政策 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免22项费用】相关文章:

长春市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免除22项费用08-04

2015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07-31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哪些优惠政策?08-10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08-15

2015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08-06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受多项财政优惠政策08-04

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08-04

温岭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发福利08-06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