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校大学生可以保留一定时期学籍自主创业
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剑刚介绍,根据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今后,天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两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三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实训,实训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实训补贴。
刘剑刚说,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曾经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工龄。
天津大学生自主创业还能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全额贴息等多项扶持政策。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近年来,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以年均1万人的速度增长,今年达到11.4万人,明年将扩大到1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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