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行为礼仪规范(3)

时间:2020-07-21 14:05:34 仪表礼仪

公务人员行为礼仪规范

  公务人员行为、礼仪规范 

  ◆ 北京市公务人员行为规范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包括十六句话、六十四个字,内容为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三、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四、爱岗敬业,勤政为民;五、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六、秉公办事,为政清廉;七、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八、文明礼貌,品行端正。  

  ◆ 北京市公务人员礼仪规范

  一、 乘车。 

  乘车礼节应遵循"客人为尊、长者为尊"的原则。 

  上车时,应让车子开到客人跟前,要帮助客人打开车门,然后站在客人身后等候客人上车。若客人中有长辈,还应扶持其先上。自己再行入内。 

  车内的座位,后排的位置应当让尊长坐(后排二人坐,右边为尊;三人坐中间为尊,右边次之,左边再次),晚辈或地位较低者,坐在司机边上的座位。现在私家车已逐渐增多,如果乘的是私家车,情形就正好相反,如果是主人亲自开车,则应把司机边上的位置让给尊长,其余的人坐在后排。下车时,则应先下,然后帮助客人打开车门,等侯客人或长者下车。 

  二、 介绍中的礼仪规范 

  介绍就基本方式而言,可分为:为他人作介绍,被人介绍和自我介绍三种。 

  当你要将某人介绍给别人时,按礼宾顺序应该是: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不论男女都是按这样的顺序作介绍;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引见职位低的人,同时连同双方的单位、职称一起简单作介绍。在人数众多的场合,如果其中没有职位、身份特殊的人在场,又是年龄相仿的人聚会,则可按照一定的次序一一介绍。为他人作介绍时,应简洁清楚,不能含糊其辞。介绍时,还可简要地提供一些情况,如双方的`职业、籍贯等等,便于不相识的两人相互交谈。如果你是单独介绍两人相识,应该事先了解一下他们彼此是否都有想认识对方的愿望,免得造成不必要的尴尬。在向他人介绍某人时,不可用手指指指点点,而应有礼貌地以手掌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