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贫困证明的要求

时间:2023-04-28 10:48:19 盛林 贫困证明 我要投稿

办理贫困证明的要求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证明,肯定对各类证明都很熟悉吧,证明是核验一个人的身份、经历或一件事的真实情况时所写的一类文书。那么证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贫困证明的要求,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贫困证明的要求

  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农村生源学生办理三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村委会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民政部门依据镇(乡)、村两级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举例:

  若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县xx镇(乡)xx村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xx村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县xx镇xx街(路)号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xx街(路)所属辖区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城市生源学生办理二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县(市)民政部门签署意见。举例:

  若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县(街)路号该同学办理二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街)路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区路号该同学办理二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负责该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区(市)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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