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

时间:2021-07-02 19:37:30 培训总结 我要投稿

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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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xx]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贵州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荔党通字[xx]2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县在年初已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将贯彻执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第一阶段是开展调查摸底,并写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调查报告;第二阶段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第三阶段是对新调整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提高业务素质的业务培训;最后一个阶段是总结表彰。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从5月10日开始,由县司法局局长率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政工科、法治办、基层工作管理股负责人赴全县17个乡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认真贯彻落实本乡镇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事宜。

  通过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司法局:一是调整、充实、明确本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全县共调整人民调解员85名,新增加人民调解员88名;二是积极组织本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员参加由县法院、县司法局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落实培训经费;四是各乡镇统一按县司法局拟定的标准制作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印章和人民调解员的证书。培训内容为《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协议规范文书的制作。

  经与各乡镇协商后,决定于5月17日至29日对全县17个乡镇开展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二、加强工作领导,组建高规格师资队伍。

  为了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委出台了[xx]43号文件,调整了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要求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县财政划拔1万元的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供保障;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共同组建了一支由院领导和局领导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组。他们中有精通法律业务的资深法官,又有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多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过一定研究的人员。通过他们的培训讲授,使人民调解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识。

  三、培训人民调解员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化。

  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系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是新时期人民人民调解建设的客观要求。为使人民调解员能在培训会上真正地学到业务知识,所有乡镇的培训会都进行专题培训,不搞以会代训或部分乡镇人民调解员代表集中培训的方式。在全县17个乡镇中都安排了每一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在开展这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整个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为主、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从而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任务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分明,整体互动的工作新格局。保障了此次涉及上千人大规模的全县范围内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人力、物力的有效投入到位,确保了培训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培训的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农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

  四、以个案判决维持人民调解协议为典型,树人民调解员工作信心。

  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过程中,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条款同当地发生的10余件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讲授,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授课效果。引用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茂兰镇和佳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导人民调员在调解民间纠纷中对民间纠纷“把关拿脉”。

  培训授课人员根据行管辖区民间纠纷的状况,总结了常见的5种类型20余个方面纠纷种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人民调解员对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种类、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实际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间纠纷性质,在受理和调解工作中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合法。

  六、以考促学,巩固人民调解员业务理论知识。

  为克服培训不走过场,提高听课注意力,检查学习效果,促进广大人民调解员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理论培训结束时即对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进行书面考试,并规定凡考试不及格的不得聘任为人民调解员。通过考试结果看,及格率达100%,使接受培训的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方面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

  七、开展人民调解模拟观摩会,提高人民调解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

  在县人民法院县与司法局共指导下,法庭和乡镇司法所的积极参与配合下,有效的组织了现场人民调解模拟观摩会,使广大人民调解员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程序上的直观认识,掌握到了实际调解工作操作的基本方法,把所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反映良好。

  八、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障培训工作的开展

  为抓好培训工作,县级财政、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各乡镇在本次培训中共计投入7326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资料印制、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训费用。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910人,乡级人民调解员88人,乡镇领导121人,乡镇包村干部198人,共计培训1317人。在这次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共印制了5100份内容为中央两办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资料,司法部统一制定的人民调解协议文书格式3480份。发放1300册的《农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中。

  历时12天的专题培训授课,使全县17个乡镇998多名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xxxxx]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县局在年初作的`详细的安排部署,我乡贯彻执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我乡党委、政府对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调整、充实、明确乡、村(居)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二是落实培训经费;三是各村统一按县司法局拟定的标准制作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培训内容为《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协议规范文书的制作。

  二、加强工作领导,组建高规格师资队伍。

  为了做好全乡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经分管领导积极协调由乡政府为调解员培训工作提供经费、场所;我乡组建了一支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组。有精通法律业务的律师,又有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多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综治办专职主任。通过他们的培训讲授,使人民调解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识。

  三、培训人民调解员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化。

  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系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是新时期人民人民调解建设的客观要求。培训的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四、以个案判决维持人民调解协议为典型,树人民调解员工作信心。

  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过程中,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条款同当地发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讲授,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授课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导人民调员在调解民间纠纷中对民间纠纷“把关拿脉”。

  培训授课人员根据我乡管辖区民间纠纷的状况,总结了常见的5种类型20余个方面纠纷种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人民调解员对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种类、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实际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间纠纷性质,在受理和调解工作中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合法。

  六、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障培训工作的开展

  为抓好培训工作,乡在本次培训中共计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训资料印制、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训费用。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18人,乡级人民调解员11人,乡镇领导2人,共计培训31人。在这次全乡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资料。发放50册的《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中。

  此次培训使全乡5个行政村18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xxx乡司法所

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总结3

  人民调解员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根据长顺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我司法所在前一阶段对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又于20xx年9月1日组织乡辖5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乡主管领导为组长,司法分局副局长、长寨镇司法所所长、公证处主任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三是精心编撰《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培训资料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信访条例》等一些人民调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识。四是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身处基层人民调解岗位、公证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长陈邦亮,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办案多年的资深公证处主任胡家宽,还有身处基层一线的司法助理员王树凯,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训之前就尽早与乡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六是培训经费保障充足。本次培训乡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县司法局印发《人民调解法》20册、乡司法所印发人民调解协议标准文书140份,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证培训课时,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为达到通过《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的,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规定,从参加人员、培训课时、内容、纪律上都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以会代训。一是达到5课时,邀请乡分管领导参加,实行签到制度,考勤结果计入最终考评之中。二是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与农村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访接待和调解协议的起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听课兴趣,同时也增强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在理论培训结束时,针对所学内容进行书面考试。通过考试,优秀率达96%,及格率达100%。

  三、对这次培训的总体评价

  本次培训工作从20xx年5月5日开始至20xx年9月1日结束,现场参加培训的村级人民调解员24名,占全镇人民调解员的98%,参加培训的乡领导2人,县司法局7人,共计33人。从各乡镇的培训到会情况看,鼠场村、安乐村、杜鹃湖村、湾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数村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村支书、主任能够亲自到场督促指导,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参训率达到98%。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村不够重视,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培训不得力,致使参训率较低。

  总体来看,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新寨司法所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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