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证明

时间:2022-04-17 18:55:30 离职证明 我要投稿

公司离职证明【热】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证明吧,证明是由机关、学校、团体等发的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离职证明【热】

公司离职证明1

  甲方:xxxxxx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字:xxx

  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公司离职证明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离职证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公司离职证明3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公司离职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公司离职证明4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场开发部 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5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6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解除 / 终止 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离职证明7

  _____先生/女士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职务,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原因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8

  兹证实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企业市场研发部员工,在职时间为某某-某某年0元月0一号至某某-某某年0七月三十一号。现已处理完全部离职程序。就此证实!

  企业名字(加盖公章)

  某某-某某年0三月0六号

公司离职证明9

  离职证明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0

  年底到了,离职的人也多了起来,毕老师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职场朋友们,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让公司开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那么如果单位不给开,怎么办呢?别担心,毕老师教教你!

  相关案例 吴先生是某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某公司电子产品的销售。吴先生在入职时,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吴xx,你是否考虑要买社保呢?由于你是外地的,购买社保的话报销很不方便,你可以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到你离职时,我们将会把购买社保的钱付给你。”考虑到多种原因,于是吴先生就签下了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 一年后,吴先生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没有给他办理离职证明。等到吴先生找到另一家公司就职时,新公司要求他入职时必须出示一份离职证明。没办法,他只能去找旧单位开证明,结果,旧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一口拒绝:“你没有购买社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不能为你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分析 案例中吴先生对于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并不了解,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才会吃亏。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吴先生可以如何处理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 针对某公司不给吴先生开离职证明,吴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毕老师再次提醒,离职证明非!常!重!要!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索赔途径: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是否能以工作未交接拒绝开离职证明?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离职证明11

  离职证明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公司离职证明12

xxx先生/女士/小姐:

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x(部门)的xxx职务,由于x个人xxx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离职,几乎是一般人的职业生涯中都要经历的事情。正确的离职,会将你带入职业成长的快车道,而错误的离职,则将你带往职业生涯的停车。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xx年x月x日

公司离职证明13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14

  兹证明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离职证明15

  兹证明 身份证号xx)为本公司离职职员,在xx年xx月xx日正式离职,已完成交接手续,在本公司期间担任xx 岗位工作,月收入为 元。

  特此证明

  公司

  公司盖章:

  xx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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