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户口迁入办理(2)

时间:2018-01-02 户口迁移

  (四)父母投靠子女的;

  (五)配偶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投靠公婆或岳父母的;

  (六)配偶一方是军人离婚后,由军人一方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七)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仍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居住,需投靠公婆或岳父母的;

  (八)父母双亡,孙子女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九)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为确需要解决的特殊情况。

  属本条第(一)项投靠配偶的,不受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限制。公民申请投靠户口迁入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起随迁。

  申请户口迁入时,应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

  (二)合法稳定住所产权证;

  (三)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

  (四)特殊情况证明:

  1.属军人的,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2.属离婚的,离婚证明;

  3.属死亡的,死亡证明;

  4.其它特殊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全景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开发区派出所

  地址:海州开发区

  电话:(0518)85910983

  全景海州派出所

  地址:西南路26-5

  电话:(0518)85430139

  全景连云港市锦屏派出所

  地址:锦屏镇

  电话:(0518)85306004

  全景朐阳派出所

  地址:市场街50

  电话:(0518)852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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