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未满18周岁由父母、养父母、继母和父、母和继父写出书面协议;
(3)《户口簿》;
(4)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给的证明书。
办理程序:
1、由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初审,填写申请表后上报嘉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嘉兴市宗教局);
2、嘉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加盖嘉兴市民族成份更改专用章上报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3、浙江省民宗委同意后发给《证明书》;
4、申请人持浙江民族事务委员会发给的《证明书》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更改民族成份。
另外,属于工作中将公民民族写错,应查实有关证明材料,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审批予以更正。
办理地址
南湖公安局
地址:南湖区禾兴路552号
联系电话:82092808
秀洲区公安局
地址: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
联系电话:82721110
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嘉兴市秀仁路239号
联系电话:82714040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