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会议纪要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什么样的会议纪要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理交底会议纪要1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时间: [×××年××月××日]
与会人员:
承包单位:[×××公司××项目经理部]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
分包单位[×××公司]
[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监理交底会议前已确定的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监理单位:北京吉地四方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姓名(职务)];[姓名(职务)];......
[说明:应与会人员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会议主持人: [姓名]
[说明:主持人应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会议内容:
×××向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进行了施工监理交底和安全监理交底,阐述了在本工程中项目监理部如何贯彻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开展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主要有: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XX、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XX、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XX、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383-XX、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及配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北京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及技术规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约定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国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期发布要求执行的政策、法令、法规。
[说明:还可再列举一些本工程监理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法令、法规。要重点阐述近期颁布执行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二、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都有相应的约定,三方均应执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41-XX规定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它们是: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2) 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3) 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1)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3)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三) 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
[说明:可用口头和书面的形式阐明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专用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 监理工作的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安全监理)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 [×××设计院所出设计文件和图纸范围的工程监理工作]。
(二) 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监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参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施工监理交底;检查开工条件并签署《工程动工报审表》。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对施工合同其它事项进行管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监理资料进行管理,对施工其它各参建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活动进行协调。
3) 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定期回访,督促承包单位修复工程缺陷,做好记录并报告建设单位。
[说明:当监理合同中监理工作内容未包括保修期监理工作时,此项内容可删除]。
2、安全监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安全监理交底;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
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通过巡视、检查等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情况;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情况;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四、监理控制工作
(一)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 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2、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年(月、周)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要求承包单位按计划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两种情况:1)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2)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并编制下一期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批。
3、工程进度控制方法
1) 事前控制 审批进度计划
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的计划周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有物资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等保证,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
2) 事中控制 —— 检查和督促计划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实施动态控制。按周、月检查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召开监理工作会议进行协调,排除偏离因素,跟上进度目标。
3) 事后控制 —— 调整进度计划
必须延长工期时,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经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签署《工程延期审批表》,并要求承包单位具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二) 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 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 以预控为重点,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到位;
4) 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 坚持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
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核 两种情况:①合格 承包单位使用;②不合格 承包单位另选。
2)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监理工程师审核 两种情况:①同意 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②不同意 另选分包单位。
3)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程序
承包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达到报验条件并进行自检后
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检验批报验可不填写) 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检验及资料审查 两种情况: ①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②不合格 承包单位整改达到报验条件进行自检后再报验。
3、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 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经理部质量责任制及人员分工,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
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资质:报送审查表时应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及业绩等。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到试验室、商品砼搅拌厂等考察。
查验承包单位放线成果:主要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施工轴线控制桩位及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等水平控制线和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
审核材料、购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工程进场物资必须及时报验,所附资料齐全;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有鉴定证明及确认文件;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对16种材料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必要时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厂家考察。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质量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试验计划:审查承包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及其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批后,要求承包单位贯彻执行。
2) 事中控制
经常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 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核查工程预验、验收隐蔽工程:对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才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时按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检验批,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返修并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签收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
3) 事后控制 — 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问题、事故处理
工程预验收:当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预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针对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束后重新验收。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三) 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包括协议及投标文件)约定;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申报手续齐全;发生的费用增减审核坚持合理、公正;有争议时协商解决。
2、工程造价控制基本程序
工程款支付程序和工程款竣工结算程序可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当承包合同无约定时,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约定或按《建设工程管理规程》dbj01-41-XX执行。
3、工程造价控制方法
1) 事前控制
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涉及造价的有关条款,熟悉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对工程造价控制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对策。
2) 事中控制
工程计量审定: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依据工程实际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向项目监理部上报月完成工程量,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经营部造价师审核签认。月工程量、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应约定时限,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进度款等支付:承包单位依据签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报《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计算当期工程款,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审核,三方协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 事后控制 —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认《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后,承包单位按约定时间向项目监理部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协调后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各方协商结论签发竣工结算。
五、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
(一) 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原则
事前预控,及时纠偏,充分协商,公正处理。
(二) 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内容
包括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工程延期的管理,费用索赔的管理,合同争议的调解与违约处理。
(三) 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程序应按承包合同约定程序进行,当承包合同无约定时,可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XX有关规定进行。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报审程序与一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程序相同,有些可与施工监理相关报审合并进行。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安全监理预控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和符合消防、场内交通运输要求的总平面图等。
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人、审核人及审批人应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机械报审程序
施工机械分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和其它施工机械。报审程序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进行。
项目监理部对施工机械核查是程序性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有关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前报送有关资料,附件必须齐全。相应表格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将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等验收进行程序性审核并签署意见,其程序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有关规定。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程序
开工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监理人员审核清单项目和数量,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填写费用支付书,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
5、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人员、财产、报告施工单位上级和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判断事故严重程度 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并报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 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复查。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配合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提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审批复工报告。
(二)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方法
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规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 监理人员按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
2) 项目监理部派员参加施工单位的周检查,重点是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的防汛、消防设施等。
3) 项目监理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
3、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在定期的监理例会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4、监理指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包括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
5、监理报告:
1) 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
2)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 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七、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和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一) 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资料管理要求的依据
1、《建筑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XX;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XX;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XX;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XX;
6、《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XX等。
(二) 有关报表报审及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并设专人管理。
2、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工程和安全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对其分包范围的工程和安全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审报表及工程和安全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合同及设计文件等规定。
4、报审的报表及工程和安全资料填写应真实、有效和齐全,内部审签手续应齐备,不得涂改和伪造。
5、报审的报表附件应齐全,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如为复印件应按有关规定说明原件保存情况。
6、报审的报表和工程及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监理交底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 时 间: 会议主持人: 地 点:工地会议室 会议参加人: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会议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 宣布第一次工地例会开始。 监理单位: 一、监理公司情况介绍: 二、监理的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监理部全体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生产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2.监理例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3.每次监理例会内容: 上周施工情况,下周工作安排,生产安全情况,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说明未完事项原因,现场需要协调的问题。 4.监理例会程序: (1)监理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2)首先由施工单位生产经理汇报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及质量情况,检查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安排,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及对策等,施工单位其他人员补充。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分管工作发言。 (4)总监代表总结。 (5)由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会签后于次日下发与会各方。 三、监理方承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可安排监理人员24小时全天候为施工现场服务。监理单位可以随时调整甲方不满意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采取巡视、平行检验,以及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等手段进行监理。 旁站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回填、浇筑砼等重要部位。 四、总监代表的职责范围及分工:总监代表可按总监的授权行使总监的部分职责和权力。(以下内容除外: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安全责任,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关系: 1.监理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无合同关系)。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是建设单位驻工地唯一合法代表。 六、监理的责任: 1.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程序责任。 (1)工程上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不合格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2)每道工序必须达标,不达标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竣工工程必须达到使用功能和设计要求。 (4)强制条文的执行责任(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和建筑材料使用的强制性规定等)。 3.岗位责任。对监理单位负责;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对工程项目实行终身责任制,出现工程事故将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不因工作调动或退休而中止追究责任。 4.合同责任。监理必须对业主负责,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如审查工程量,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投资进行控制,对工程进行隐检、见证、旁站、巡视等。 七、监理内容及监理程序: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监理的工作内容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关系。 1.投资控制原则: (1)进行工程计量。监理工程师将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签发付款证书。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4)处理费索赔。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5)审核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进度控制原则: (1)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控制工程进度 (2)抢工程进度不得有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应用动态控制方法主动控制工程进度。 3.进度控制方法: (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计划安排是否合理。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月进度计划,使承包单位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3)审查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4)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 (5)由驻地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6)由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获得建设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了解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 (7)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 (8)计划实施中,监理对承包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动态控制,如果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挽回工程进度。 4.质量控制原则: (1)监理单位将依据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尤其是强制标准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和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质量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预防与跟踪控制结合的原则。 5.质量控制方法: (1)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在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技术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写,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应取得项目监理的核准。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诸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3)严格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须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及分包合同报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如发现分包单位所报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的情况,或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时,监理单位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应予执行。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材料试验、设备检验及施工试验制度。 (5)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明书,监理可随时进行抽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 (6)建立工程隐检、预检、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验收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巡视,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关键控制点。在巡视中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 2)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检、抽检等工作。 3)对于隐检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报表及检查记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到场进行验收。经检查质量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7)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子分部工程质量,以子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7.对工程资料的管理: 施工单位要在每周监理例会前一天将周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月进度计划和月工、料、机动态表要在每月的25日前上报监理单位;报表和工程资料管理要规范,内容要准确,上报要及时,上报要与施工进度一致,填报日期要真实,不得随意填写或涂改填报日期。 8.对安全工作的要求: (1)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并应以预防为主。出现安全事故不能瞒报,应及时上报,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2)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3)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内容。 (4)施工单位必须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施工前,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 (5)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桩基工程、深基坑开挖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要定期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进行检测,并形成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组成。 (8)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范围。 (9)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每个劳务企业不足50人的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班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对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0)施工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要有检查记录并报监理单位。 (11)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进场施工。 (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 (14)要做好施工现场防扬尘工作,做好路面硬化和洒水降尘、土方覆盖、出场车辆清洗、垃圾定点存放等工作。 最后,监理公司要求“某某工程项目”监理部认真、全面地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理人员守则,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同心协力、保质保量按时圆满完成“某某工程项目”,交给建设单位一个完美的答卷。谢谢!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监理部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签字: 签字: 施工单位 签字: 【监理交底会议纪要】相关文章: 技术交底会议纪要10-08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04-15 安全监理交底知识要点09-19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通用10篇)11-15 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优秀5篇)07-19 监理会议纪要09-26 监理会议纪要09-24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11-06 监理专题会议纪要06-13监理交底会议纪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