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重点工作会议的纪要

时间:2021-01-03 13:45:09 会议纪要 我要投稿

关于局党组重点工作会议的纪要范文

  关于局党组成员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会议纪要

关于局党组重点工作会议的纪要范文

  20XX年3月18日上午,林区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吴普俊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20XX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现纪要如下:

  局班子成员分工及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党组书记、局长吴普俊:主持人口计生局全面工作。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检查督办与省人口计生委和林区党委政府签订的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2、协助局班子成员协调沟通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做好党建、勤政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

  4、积极组织、收集、各种信息,向《神农架信息》、《政务信息》和国家、省人口信息网(刊物)投稿,年度内向上投稿并采用不少于2篇。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尹治才: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统、 政法科,并抓好分管科室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

  联系乡镇:松柏镇、九湖乡.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3%以上;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主要信息准确率达到93%以上;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登记上报及时率85%以上。

  2、认真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统计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3、负责组织、完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做好奖扶和特扶对象信息录入上报工作,确保无差错。

  5、指导基层按照《湖北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好“三本台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6、指导各乡镇做好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wis系统运转正常。

  7、及时收集掌握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工作信息,指导相关单位落实人口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确保省、林区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全面达标。

  8、 切实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确保五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一次全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无计划生育侵权案件发生。

  9、加强执法检查,承担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应诉。

  19、负责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审核、公示、上报,准确率达100%,政策落实兑现100%。督促相关科室建立健全全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资料台帐, 检查督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兑现到位率达100%。

  11、督导检查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加大对违法违纪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近三年违法生育对象查处率不低于80%。 

  12、负责《生育证》的发放和管理、特殊生育指标的审批,《生育证》的发放符合政策率100%。

  13、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完善创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4、做好村(居)民自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评估活动。

  15、规范孕情监测及终止妊娠管理工作程序,规范管理到位率达100%;新生儿死亡、政策内妊娠终止案件查处到位率达100%;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上年水平。

  16、按照“三项公开”的要求,对应公开的内容做到完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7、认真抓好综治工作,全力维护本部门社会政治稳定,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一方平安。

  19.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长谊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科技服务科、服务站,并抓好分管科室(站)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

  联系乡镇: 宋洛乡、下谷乡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农村新婚对象免费婚检落实率达到50%以上。

  2、常住已婚育龄妇女年生殖健康服务到位率达到93%以上(区服务站每年深入乡镇服务不少于一次,服务率不低于50%;乡镇每年进村入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不少于2次,服务率不低于93%)。

  3、督促各乡镇认真开展对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妊娠生育的全程随访服务,加大孕情监测力度,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登记上报及时率达到85%以上。

  4、督促各乡镇认真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农村2009、201X两个年度生育对象(不含符合政策可再生育对象)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

  5、深入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 组织开层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轮训一次。督促区、乡服务站认真履行“八项职能”,切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6、指导避孕药具的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达到省检查验收标准。

  7、抓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8、加强区服务站规范化管理,确保年度任务的圆满完成。

  9、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党组成员、协会秘书长魏振菊: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计生协会、流管站,并抓好分管科室(站)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

  联系乡镇:木鱼镇、新华镇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管理机制,推广流动人口“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实现“一盘棋”管理。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验入库率达到85%以上。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服务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信息入库率达到85%以上。

  5、流出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达到85%以上。

  6、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入库建设,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80%以上。

  7、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和区域协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PADIS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运转良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协查信息反馈率80%、及时率8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提交率达80%以上。

  8、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监督管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验证工作。

  9、争取林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将人口计生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确保按省定标准(鄂财教发[2007]125号)落实到位。

  10、协调林区财政部门将计划生育惠民计划试点地方配套经费8万元、流动人口管理费2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奖扶、特扶配套经费继续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11、按规定协调政府财政部门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经费。

  12、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管理和财务支出,按年初预算管好、用好人口计生事业费,突出工作重点,保证人口计生工作顺利进行。

  13、组织人员向省人口计生委和林区财政争取局机关可用经费(业务补助费、修缮费、宣传费、活动费和办公设备), 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

  14、全年机关办公经费、招待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

  15、局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16、按规定及时做好计划生育惠民计划、技术服务、奖励扶助等所用经费的审查、审核、兑现工作。

  17、完成区协会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协会组织网络,会员之家建设达80%以上。

  18、组织开展“5.29”纪念日活动,做好宣传报道。

  19、指导做好全区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示范村(居)评比活动。

  20、开展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计划生育“五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活动。

  21、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覆盖率达95%以上

  22、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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