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时间:2023-03-31 09:59:00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人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_____项目、_____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_____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人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人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_____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2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1、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3、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六、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3、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6、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八、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3、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3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给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英国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分别为1.____2.____3.____)留学,就读______专业硕士学位,该学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承认。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万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申请入学、办理签证以及与其相关的中介服务等费用。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的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仟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委托人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同时,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仟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受托人义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就读所在国硕士学位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必须于十五日内,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佰圆整(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委托人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以外的服务,受托人可免费为委托人联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万仟整(_________元整),并在______年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二十条如非受托人原因而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凭使领馆拒签信原件,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仟圆整(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1、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次申请同国签证不另行收取服务费;或2、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国的留学申请服务(服务内容同本协议),受托人已收费用用以充抵该服务应收费用(按第三国的服务费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受托人应退还给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和应支付的违约金,应于退还和支付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退还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七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5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 2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年签字地点:签字地点:月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6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姓名:法定监护人: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

  一、甲方职责:_______

  1、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4、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5、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澳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澳洲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费用;

  6、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指导;

  7、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澳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事宜;

  8、乙方如未获得澳洲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如使馆要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2、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照,并按澳洲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澳洲使馆申办签证;

  4乙方应向校方交纳澳洲院校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签,凭澳洲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交款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退还的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三、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_______

  1.费用标准:_______

  (1)整个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2)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费、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3)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

  (A)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B)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付款程序:_______

  (1)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退款规定:_______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收据来领取款项。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甲方根据付款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将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工本费的人民币退还乙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澳洲院校报到。

  五、合同终止: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_______

  1、若乙方未能获得澳洲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顺利获得澳洲使馆签证。

  六、有效期:_______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七、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监护人(签字):_______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专业:

  学校2.专业:

  学校3.专业: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免费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其他

  第二十九条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8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

  公司注册号码:

  注册国家: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或者是等值新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_________%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9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受托人:_______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专业:_______

  学校2.专业:_______

  学校3.专业:_______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其他

  第二十九条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0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年月签字日期:签字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1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在______年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年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说明

  一、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三、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四、在签订合同前,留学中介应当向留学申请者出示由教育部颁发的本留学中介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营业执照。

  五、本合同由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3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书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为。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D_________元整。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中国______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___________(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三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___________

  a.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___________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___________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___________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___________

  学校1.专业:___________

  学校2.专业:___________

  学校3.专业:___________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___________(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___________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B类:___________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C类:___________退还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其他

  第二十九条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留学生教育服务中______(章)

  经手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5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华人留学咨询服务站):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及院校外文名称,本合同以英文填写为依据)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费用。支付方式为币种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经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情况下,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大写)币种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带领或指导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移民局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有必要时应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缴纳学校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学校发票)。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因为提供虚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给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大写),币种。

  第十五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八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币种)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币种)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全部全部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一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二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签字

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16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

  公司注册号码:

  注册国家: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或者是等值新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_________%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销毁。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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