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2-02-03 14:00:1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委托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委托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季建平(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丽水市莲都区董九祺皮鞋店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奥康品牌男皮鞋 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奥康男皮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5000元。乙方负责开具第三方需要发票(税费由乙方支付)。发票开具总额为 95576 元人民币,以上款项由第三方支付到达乙方账户后5日内乙方退还甲方订金及利润26521元。

  第四条:交货地点:丽水市商贸物流城14幢10号,之后由乙方负责包装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甲方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收取订金后25日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采购合同项下货品,并保证合同的相关货品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尺码调换。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2

  为了使甲方生产的XXXXXX(产品名称)扩大销路,增加销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市场开发:为了尽快使甲方的XXXXXX(产品名称)占领泸州市场,充分利用乙方在泸州市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卓越的销售团队,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泸州市场的开发和营销,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所生产的系列XXXXXX(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城区市场的销售工作,城区市场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

  二、市场策划和营销策略: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策划书,经甲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中的营销策略,实施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解决。

  三、铺货: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负责向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铺货。铺货总量控制在 吨以内。

  四、价格:对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的批发价格,由乙方确定。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由双方商定。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由乙方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协商调整批发价格和结算价格。

  五、数量:甲方提供稳定的粮源以满足乙方市场销售的需求。乙方需要XXXXXX(产品名称)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及时组织加工以保证市场需要。

  六、市场开发及费用:市场开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乙方应负责根据市场变化提供市场开发调整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广告费、促销品、宣传品、必要的销售用具和KA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渠道促销员的工资、补贴、差旅费,以及XXXXXX(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保管费、仓租费、运费、上下车费、办公费和给商家的联络费由乙方负责。

  七、产品质量: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XXXXXX(产品名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九、营销手续:甲方负责提供XXXXXX(产品名称)销售手续。

  十、货物交接手续及资金结算:甲方商品启运时开出商品调拨运单,乙方收到货后在调运单上签字。乙方凭调运单和铺货单建库存表。乙方在每月的20日结帐后,将销售表、库存表报给甲方。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已销售XXXXXX(产品名称)的货款结算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销售量大的时期,也可以七天或半个月结算一次。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可以不断完善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货物运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货物运单》交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货物运单》赴甲方仓库提货,延时提货的,按每日每箱药品1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损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出库复核跟踪记录表必须随货同行。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即送货回单,一式三联),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发票与送货回单交予甲方,在甲方核

  对客户签单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4月30日前付款)。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0、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逢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

  受托方:

  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

  传 真:0755-2296xxxx

  电 话:0755-2296xxxx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桃园商业大厦五楼楼5012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就代办<二>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约定以人民币 元整,小写(¥: )的价格完成此项委托合同。

  二、代办事项:委托方 委托 深圳市越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 深圳《招工、调工、接收、调干、积分》入户事项。

  三、代办事项要求,委托方须协助受托方办理该事项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办理相关体检、计划生育、打印个人信用以及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料。

  四、支付方式:①、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

  ②、受托方在办理出深圳市人力资源网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状态为已预审待受理)时天内,受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第二笔款即人民币:元整,小写(¥:) 余款于入户通知书<调令>下达时 天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五、双方负责:

  ①、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配合受托方工作照成未能办理成功,则有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若受托方未能成功办理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受托方全额退款,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③、若受托方成功办理好委托方委托事宜,则委托方须按合同签定方式将余额交付到受托方,如委托方不按时支付酬金,则按该酬金的百分之一作为每日违约金。 ④、如委托方在受托方为其办理深户的过程中主观上反悔不办,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且要追加双倍的违约金。

  公司统一财务收款账号:招商银行(笋岗支行)户名:熊树德 账号:6214 8365 5481 xxxx (在公司刷卡和现金的客户除外)

  征信(¥100)、体检(¥230)、验证学历(¥150)等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有客户自己承担。

  六、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委托方(签字):

  受办方(签字):

  (盖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

  受托方:

  20xx年月北京

  委托合同

  一、委托内容: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实施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二、委托方案及费用:

  本次共计检测点(/点)。检测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该费用包括为实施、完成该委托事项的全部费用。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检测费用。乙方同时提供正式发票。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有关的建筑资料;

  2、为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检测条件,充分通风,验收检测前3天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释放出挥发性气体的施工作业;

  3、为乙方在验收检测现场进行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协调乙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责任:

  1、认真负责收集原始资料,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使用有效器械进行验收检测;

  2、保证验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3、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保护被检产品(含半成品);

  4、检测完成后日内交付检测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费用,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检测报告,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该项成果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本合同第三部分“甲方责任”)而导致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检测报告或检测实施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当一方的违约是由于对方未履行实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造成的,则应视双方具体违约情节减免责任;

  5、若甲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6、若乙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需退还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7、上述各项赔偿金均应在责任认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足额向对方支付。

  六、不可抗力:

  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报情况,并在确认为不可抗力后,协商责任的减免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等问题。

  七、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意信守;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合同执行中有需要补充、修订的事宜,应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 篇7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请求,____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款为委托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款的手续。

  三、款用途

  此项款只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款金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款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

  五、款利率: ____________

  此项款按年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款期限

  此项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款手续费

  受托方在上述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款总额____%的委托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

  八、款偿还

  本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款由______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款由______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款,并从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上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款本息和费用。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8

  (一)承担受托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

  这是委托人的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当然,委托人并非无条件地接受受托人在办理受托事务中所作所为的一切后果,委托人只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后果(无论对其是否有利)承担责任;而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之外所进行的活动,只有经过委托人事后认可,委托人才承担后果。

  (二)支付偿还费用的义务

  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应当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受托人为处理受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手续费等。双方在确定必要费用的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委托事务的性质,受托人的注意义务及支出费用当时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支付费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预先支付,二是补偿垫付。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所预付费用如有剩余的,受托人应当将其与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一并交还委托人。委托人没有预先支付费用,如果受托人垫付费用,则委托人有义务偿还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并应支付该费用的利息。利息从垫付之日算起。

  (三)支付报酬的义务

  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后,委托人理所应当按约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合同为无偿合同时,本不发生报酬问题,且无偿委托合同在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随着人们市场观念和权利意识的加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无报酬的约定,但根据习惯或委托事务的性质或受托人所尽义务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或商业惯例,委托人仍应负担给付报酬的义务。若因不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仍有义务就受托人已履行部分支付报酬。

  (四)清偿债务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事务所产生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受托人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发生的债务,无论是以委托人名义负担的债务,还是以受托人自己名义负担的债务,只要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事务所产生的债务,都由委托人负清偿责任。

委托合同 篇9

  青海省鹏程城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西宁佳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西宁经济术开发区立义医院室内装饰工程

  2.服务类别:对委托人提供的新增工程量图纸及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结算、对量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9月27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0月7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双方约定,服务项目或内容

  2、服务语言要求:

  3、针对本项目,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务作为完成服务的标志:

  就该项目有关法律问题,应甲方之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4、服务时限要求: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务时除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乙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

  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

  (二)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的准备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案件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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