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0-11-04 10:27:2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南京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二】: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

  第四条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20xx 年 9 月 1 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 工商银行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 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金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赔偿金。

  ×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20xx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

  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赔偿金。

  ×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 %的经济补偿。

  ×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

  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略)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市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②

  (二)装修情况: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经纪栏(以下适用于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备案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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