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

时间:2023-08-09 11:13:0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买卖合同(精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货物买卖合同(精选)

货物买卖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货物买卖合同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

  第九条:保险

  在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2)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

  (3)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4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5)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6)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4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年 月 日

  说明:CFR是国际贸易术语的一种,即成本加运费,卖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买方自己购买货物运输途中的保险。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货物装船后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货物买卖合同5

  出卖人___简称甲方

  承买人___简称乙方,

  兹为__货物欠款买卖

  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货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地址:

  买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

货物买卖合同6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货物买卖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枣庄市盛源荣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荣达公司)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与荣达公司洽谈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的组织进货、供货、结算、回款等一切销售事宜,由甲方直接与荣达公司进行,乙方不再参与。

  三、甲方按荣达公司提供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于每次向荣达公司开据发票进行财务挂账后的十天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加付违约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居间费用的发票)

  四、供货的质量以及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居间活动中产生的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绕过乙方或者隐瞒与荣达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必须每月向乙方通报业务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荣达公司财务挂账情况,按甲方与荣达公司发生的供货金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8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标的物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大写)。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天,通过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副本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高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天向买方提供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本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中/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CIQ)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CIQ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来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赔偿: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3.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罚金率按每星期%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国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货物买卖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

  买方: 美国科威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卖方: 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强久自行车QJ-20_32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1)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200。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强久自行车公司_号库房。

  5、交货日期:20_年12月05日

  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包装方式: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单价:57美元;总价:11400美元。

  2、 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____;

  (2)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

  (3)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10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10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1、5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10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1、5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7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_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美国科威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

  乙方:河北强久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编: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10

  供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_______需方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公司单位: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

  2.品种: 。

  3.规格: 。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二、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三、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4.保险: 。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五、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法: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六、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人民币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 。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货物买卖合同12

  买方: 卖方: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 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 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____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2、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2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5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500克再加10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内存,cpu等 4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显卡,声卡,硬盘等 6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主板,光驱,数码相机等 100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__________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 ○1%(特快专递) ○0.5%(航空快递) ○0.3%(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4、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80元。

  5、汇款方式: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 ○邮政汇款 ○在线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收款人:

  银行帐号: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 (4)信用卡支付: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

  银行帐号: 收款人:

  6、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50%(即¥××××××元)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即××××年××月××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7、发货时间:买方选择: ○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8、违约责任:卖方责任: 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___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9、其它条款:合同编码:××××××××××。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____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买 方: 卖 方: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代表签名: 卖方代表签名:

货物买卖合同13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1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15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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