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3-04-06 07:38:0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二手房买卖合同4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二手房买卖市场也蒸蒸日上。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很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出现。合同问题也是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本文就二手房买卖中应当注意的合同问题作相应分析。

  (1)确认房主

  核实房主的真实身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房屋证件的真实性和其证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有无产权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2)前期费用

  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落实房屋的相关费用是否结算清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3)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水、电、煤气、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人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煤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附属设施验收时不忘记录。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4)付款过户

  明确操作方式。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5)过户延迟

  慎约时间责任。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房主暂时无法将户口迁出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6)违约责任

  约定偿付时间。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人“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7)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8)单方面条款不应免责

  作为购房合同中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一定是要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

  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②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开发商所述的这两种事件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出,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如果在契约中将此类事件列人不可抗力条款项下,则因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同时开发商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而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权证号: )售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房屋产权、土地权过户后付清,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暖、燃气、物业等费用结清,然后过户给乙方。

  五、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由二套房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八、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3日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自行修理,费用将由甲方负责。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产权证号: ,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 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 1 份,买方 1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双方其他约定:

  关于水、电、天然气交接

  1、交付方方只对以下记录之前的水、电、气使用额度承担责任:

  经双方共同确认水电气分户表记录,水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吨);电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度),大写:________________(度);天然气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立方),大写:________________(立方)。

  2、接收方对交接记录之后产生的水电气使用费用承担负责,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对增加的水电气使用负责。

  交付方: 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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