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04 11:39:5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总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汇总10篇

买卖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广东佛山)供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电梯上楼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根据所送样品的编号,规格、颜色为依据进行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货到付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

  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附录: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xx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xx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xx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xx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xx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xx联系地址:

  电话:xx电话: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房产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如下成协议:

  一、该宅基地及房产四邻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建房及宅基地总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保证房产及地籍的产权真实合法,证明人(保证人)应保证受托事务真实有效。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赔偿安置房屋。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如因此发生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责任没有过户,按甲方违约。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

  四、转让金额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整)。

  五、付款方式、房产及宅基地证明:

  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转让金额。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宅基地换购现有房屋土地证(原老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证),换购房屋时的补的差价金额的发票(收据)和证明材料,及一切有关转让房屋的证明材料和过户时需要的材料。

  六、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房产及宅基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改造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身份证号:

  证明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花岗岩石材。地点在____市上阳路与陕州大道XX东南角____市之巅项目工地,总平方数约2300㎡。为了维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具体协商内容如下:

  1、乙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尺寸生产花岗岩:

  ①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厚度为3厘米,规格为300㎜215;600㎜;

  ②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厚度为3厘米,规格为600㎜215;600㎜;

  ③芝麻白全机刨面圆边踏步石材厚度为2.5厘米,规格为300㎜215;600㎜;厚度误差,正负不超过3毫米;规格误差,正负不超过3毫米。如有厚度误差超过3毫米或者规格误差超过3毫米的花岗岩石材,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更换或退掉此种超误差花岗岩石材。

  2、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石材每平方米价格为56元;芝麻白全机刨面圆边踏步石材每平方米价格为56元,磨边每米另收加工费2元,机刨面每平方米另收加工费3元。并以甲方先付款乙方后发货方式进行结算。

  3、乙方在接到甲方购买货款后3天内,按要求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如不能在3天内供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误工及其他费用。

  4、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破损率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如有超出,破损石材甲方可以要求重新更换或者退掉。

  5、甲乙双方中途无故不得随意终止此协议,否则被终止方可以要求终止方赔偿经济及其他损失费用。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 签于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车牌号为13277,发动机为4280403015车架号为:80513686的小黑牛车壹辆销售给乙方,价格(人民币)大写壹万零肆佰捌拾元(小写: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车属于甲、乙双方自愿交易,自由买卖。

  二、此车售出之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三、此车售出之日以后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红灯、超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机械损坏等由乙方负责。因甲乙双方成交车辆为二手车辆,该车辆的车况按成交时乙方认可的为准。

  四、车辆手续双方当面交清,如需过户,甲方需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乙方直至车辆过户完毕,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五、此协议属于双方自愿协议,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承担法律责任。车款一次付清。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分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甲方):****************公司合同编号:************买方(乙方):******************公司签订地点及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Q235B按国家标准(GB/T3274—20xx)执行;螺旋钢管按(SY/T5037—20xx)

  标准执行;无缝钢管按(GB/T8163—1999)标准执行;焊管按(GB/T3091—20xx)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价格:按合同标的物锁定单价,不受市场和国家政策波动影响,甲方不得拒供货物,若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造成延误乙方使用,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付款和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质保书提供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批货物的产品质保书,质保书随车到厂。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国标)过磅结算。

  第六条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时间、地点:甲方包运送,合同生效后甲方须在7天内交清所有合同标的物。送货地点为**************公司工地。

  第七条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出库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事情,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九条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

  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乙方可暂扣相应货款待处理。甲方应在7天内处理或调换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第十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定金做为最后一批货物结算款,最后一批货物的金额应大于定金金额。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付款(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当批货款),总货款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实际供货量允许按总订货量的1%上下浮动。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履约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乙方无故拒绝收货、甲方因产品质量影响发货,以上情况发生其中之一的,应付对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有逾期付款或发货的则每逾期一天按交货总额的千分之三再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卖合同 篇7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解答了,您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审核哪些问题呢?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的购房陷阱,您了解过吗?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形,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们。

买卖合同 篇8

  买受人(甲方) :联系人:

  出卖人(乙方): 联系人: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如下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单价,总计金额。

  网络综合布线材料清单及报价:

  序号名称规格程式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小计

  18多4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中心管式62。5/125;9/125F—NET米

  214多10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层绞式62。5/125;9/125F—NET米

  36多轻铠室外光缆中心管式62。5/125F—NET米

  合计(人民币大写) ¥:

  金额性质:此价含增值税

  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见第一笔款电汇单后在天内到货。

  第一条综合布线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损耗(DB/KM)1310NM≤ 0。36 1550NM≤0。22 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 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两日内)产品质量保障20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检验数据报告,等。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左右金额:计 万元。

  其余货款:)在货到后个月内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终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产品不能满足买受人预先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维修或换货,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买受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30%。

  4、如买受方末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则按合同应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如出卖人末在合同期内按时交货,则也按合同应交付货物金额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 F—NET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按原厂产品保修条款进行质保。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自签字并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与原件同时有效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项:

  买受人(甲方):(盖章) 出卖人(乙方):(盖章)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20xx年 9月 26日 日期:20xx年 9月26 日

买卖合同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通过原基改建方式已取得座落于____县水泥厂宿舍楼对面的房屋(门牌号: )所有权,甲方拥有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1间(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双方同意该门面出售总价为74000元(小写),柒万肆仟圆整(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首付甲方现金34000元(小写)叁万肆仟圆整 (大写)给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给甲方),

  第二次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款40000元(小写)肆万圆整。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该门面的完全的所有权,在该门面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臵或其他担保权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赁合同》和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对该门面的权利和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所有权转让乙方。

  4、该门面前对应至公路边沿内场坝使用权归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房款。

  2、承担房屋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风险。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有违反,应按以下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满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总房款10 %违约金,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该门面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

  3、不可抗力系指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争议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通过调解解决。若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双方同意均可按以下

  (二) (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说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10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

  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同法》,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

  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推算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或“应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截止到起诉之日,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作相应规定,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

  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请求。对于是否能适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个人认为也是不能够适用的。因为该批复中涉

  及的情形只是针对“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而不是针对“未约定违约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有相应规定,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损失,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法律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合同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这时,首先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确定款项应当支付的时间,之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同样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五、结论

  综上,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按照上述论述中述第三种情况以“逾期付款损失”的名义提起金钱孳息要求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二十四条第4款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六、相关法条

  (一)《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办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一些法院反映,《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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