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2-28 16:39:5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汇总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买卖合同汇总九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柒万零叁佰玖拾壹元陆角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10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电、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应把乙方所付定金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见证方:鉴证机关: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希望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它不仅仅会损失大家的时间,更会造成重大的金钱损失。那么,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应对呢?下面就让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事先预防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签署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单价、货物交付的时间及地点、付款时间及期限、质量标准、各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对于房地产买卖合同来说,买方还应做好事前调查工作,查看目标房地产是否有其他权利限制,最好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保障交易安全;股权转让合同则应先聘请律师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另外在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或有债务担保。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应及时做到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卖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买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及受领标的物,另外对于买方来说应及时验收货物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拒收。

  (二)事后积极维权

  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和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质量不合格应从发现质量不合格之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应从应付款次日起计算,一般货物买卖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房地产买卖合同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作为需要维权的一方来说在合同中最好将争议解决法院选择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尤其是异地货物买卖中会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否则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在产生纠纷后,第一要务是收集证据,和证据保全工作,因为任何民商事诉讼,最终都是以证据为基础,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最终可能会得到败诉的结果。如果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受到损害,应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公证,及聘请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出卖方的产品应进行鉴定,努力做到证据保全。

  事后积极维权的另一利器是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全额的现金或实物作为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上海法院一般提供不低于30%现金担保,或100%的实物担保,或法院认可的保证人保证,但是财产保全通常有超出预期的结果,一部分恶意拖欠的债务人,在进行财产保全后通常会主动和当事人联系,协商偿还办法,很容易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另外及时采取财产保全也可以防止一部分债务人在诉讼后转移资产,不至于胜诉后无法执行。

  律师温馨提示:当您遇到不懂的纠纷时,千万不要擅作主张,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律师,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样才能避免受到不应该受到的损失。

买卖合同 篇3

  设备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于年 月 日 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由于一、二线城市房价节节攀升,政府认为是投资性需求拉高了房价,所以,各地也纷纷出台了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随着宏观调控的继续深入,房产新政不可避免地会给房地产市场造成部分影响,城市房屋买卖纠纷也会持续增多。在审判实践中,因房产新政引发的纠纷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受到房产新政影响,当事人履约困难而引发的纠纷。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意见已有定论,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纯粹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一般应认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当事人据此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纯粹因房产新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一类则是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以房产新政为由企图逃避责任。

  (一)房产新政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换过程。从鼓励商品交易,稳定交易秩序的目的出发,对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不容许随意的变更和解除。但是,客观情况千变万化,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情形下,法律准许当事人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重新调整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称为法定解除。

  处理受房产新政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根据该条规定,情事变更原则指的是基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出于防止合同当事人因缔约时无法遇见、无法抗拒的情事,而获取不当利益或遭受意外损失等明显违反一般公正观念的情况发生,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房产新政符合情事变更的构成要件,属于情事变更事由,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法院应予以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市场过热已有多年,无论政府、社会对该问题都十分关注,也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较为温和的财政税收措施,到限贷、限购,最后到禁购,市场有一个逐渐适应和接受的过程,对房产新政的出台也有所预见,因而房产新政不属于情

  事变更,而属于履行不能。关于情势变更原则该如何适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把握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严格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无法预见”的主张。由此可知,认定房产新政是否属于情事变更的关键是分析其不可预见性。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房产新政具有三方面不可预见性,属于情事变更:

  (1)施行地区不可预见。根据《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在房价、地价上涨势头过快、投机性购房活跃的地区,需要施行房产新政,但国务院对具体哪些城市和地区必须施行房产新政,未作明确要求。

  (2)施行时间不可预见。在已经施行房产新政的地区,政策的出台时间也有先后顺序,有的地区早在20xx年就施行了房产新政,而有的地区到20xx年底才出台新政。即便在同一个地区,相同政策在不同县市的施行时间也有所不同。

  (3)内容不可预见。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于房产新政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定,这也是无法预见的。作为合同当事人,对于房产新政在本地区的施行会有一定的预估和猜想,但这种预估和猜想不能等同于房产新政具有可预见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准确预测合同履行时是否会受到房产新政的影响以及受影响的程度,具有不可预见性,房产新政应属于情事变更的事由。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前受到房产新政的影响,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房产新政成为法定解除事由,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次,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当合同因受房产新政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此时合同双方均享有解除权。换句话说,在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即使违约方也享有解除权,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二)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无法履行可归责于违约方

  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将严格责任确定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据此,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违约行为。比较一般违约行为与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有四点不同:

  (1)原因不同。一般违约行为纯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违约的结果。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则因国家调控政策和个人违约行为两个原因了共同作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结果不同。一般违约行为发生后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促成合同继续履行。而违约行为发生后因国家调控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违约责任形式不同。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方应承担实际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而在房产新政影响下,合同已无法履行,守约方不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4)责任大小不同。一般违约行为的违约方理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而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后果不是违约行为单方面造成,应依照公平原则,酌情认定违约方的责任。房产新政影响下的违约行为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合同无法履行仍可归责于违约方。其一,通常情况下,严格责任原则是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行为发生在房产新政施行之前,房产新政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合同解除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二,时间因素对房产新政影响下的房屋买卖合同至关重要,轻微违约行为也会造成合同错过最佳履行时间而无法最终履行。合同目的落空,违约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论其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

  (三)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此即为“定金罚则”。定金具有赔偿和惩罚双重性质,为保证合同按约履行,在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一般应完全适用定金罚则。然而笔者认为,在当事人违约和房产新政双重因素影响时,并不完全符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由于民事活动本身十分复杂,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适用法律和解释法律所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可以弥补合同法规定的不足。公平虽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因为社会对公平仍有一个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所以法院应当依据社会的一般公平正义理念进行司法活动。法院应综合考量客观环境、各方责任、实际损失、补救措施等多方面因素,审慎适用定金罚则。

买卖合同 篇5

  出售方:

  承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出售方与承购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1.坐落: 本市_________幢号:____________ 单元号:_____________ 室号: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3.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用房情况:______________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5.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_______( 【出让】或【划拨】或【 】 )。 (仅选一种)

  6.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房屋楼层:________________ 层; 总楼层:________________ 层。

  8.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1.房屋共有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该房屋无共有权人。【2】该房屋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保证已经就该房屋出卖事宜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2.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时该房屋不存在抵押关系。【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存在抵押关系。 出售方承诺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售方承担。

  3.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______:(仅选一项)

  【1】出售方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时该房屋不存在租赁关系。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存在租赁关系。出售方证明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2.该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项)

  【1】一次性付款:

  承购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百___十___万 ___千 ___百 ___十____ 元整(大写)。

  【2】分期付款: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

  【3】贷款付款:

  承购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的______%,首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 ____千 ____百 ____十____ 元整(大写)。剩余房款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并按贷款方式支付。

  第四条:承购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由于承购方原因,承购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出售方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应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购方应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承购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逾期应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若因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承购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承购方无法支付相应房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已经办理的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承购方不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交付

  出售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承购方验收。承购方应当在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内,会同出售方对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后满意的,出售方应当将房屋钥匙移交承购方,以示房屋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承购方承担。

  第六条:出售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由于出售方原因,出售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承购方交付房屋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已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天,承购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售方应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出售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承购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已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出售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中房屋的有关情况,若因相关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成立后发生房屋基本状况纠纷、权属纠纷、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售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向承购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承购方其它损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在约定期限内未能申请的,责任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出售方责任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天,承购方催告后有权退房。自承购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出售方应将已收价款如数退还给承购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向承购方支付违约金。出售方要求不退房的,经承购方同意,每逾期一天,出售方按天向承购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属于承购方责任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天,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天,出售方催告后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售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承购方应将房屋及其附属品退还给出售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_____%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

  承购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售方同意,每逾期一天,承购方按天向出售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价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税费、佣金及相关权益约定

  1.房屋转让过程中应当交纳的相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按委托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各自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交付前发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使用费用应当由出售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承购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出售方应当向承购方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服务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逾期申请办理的,每逾期一天,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5.出售方保证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口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每逾期一天,出售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出售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约定中,设立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条款。

  本合同连同签章共____页,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打印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售 方 签 章 承 购 方 签 章

  出 售 人(签章): 承 购 人(签章):

  出售方共有人(签章): 承购方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出售方代理人(签章): 承购方代理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土地宽度约 米,土地长度约米,土地总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转让价格

  土地的转让单价为 元/立方米,转让总价约为人民币万元。(注:最终土地转让总价计算方式:土地转让单价×实际面积。)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总价分三次付清

  (1)第一期,签约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2)第二期,该土地按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三通一平时,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 % 。

  (3)第三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过有关部门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时,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后的有效凭据,乙方支付甲方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剩余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最终土地转让总价的10%计算;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或将土地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土地买卖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第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 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签字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电脑买卖合同产品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约范本

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 ;

  (2) 该房屋地址为: ;面积为: ,该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 ,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买卖合同 篇9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有门面房屋进行出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可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字本合同。

  一、房屋概况:一楼为门面,二至三楼为住房,门牌编号从土桥镇政府大门从右至左,门牌编号,门面1至9号,住房一单元1-2-1,1-2-2,1-3-1,1-3-2,二单元2-2-1,2-2-2,2-3-1,2-3-2。

  二、甲方将土桥镇旧市路81号(门面、住房)的门面(含后面的退堂)第 号,面积约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单价: 元平方米,住房 元(套)出售给乙方,实际面积按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测绘和房屋产权证为准。

  三、房屋移交时间为20xx年3月30日前交给乙方,交房后其房屋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购买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将水、电统一安到进户门和门面,水、电的下户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将房面进行防漏处理,清运周围的垃圾,交房前保证卫生间的下水道畅通,楼梯维修后交给乙方。

  六、付款方式:乙方首付给甲方 元,余款甲方交房屋产权让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否则是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支付给乙方贰万元违约金,乙方违约支付给甲方贰万元违约金。

  八、此协议给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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