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的全套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进行维修与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保设备品牌型号
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的设备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系统。设备包括所有登记在主机内的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及输出模块等。乙方还需对大楼内的消防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风机以及消防广播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条 维保期限
维保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维保形式
乙方依据国家现行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标准,对甲方的整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测、调试、维修。
第四条 维保费用
1、本合同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
2、本项目的维保合同价不含更换器材及设备费用。如需更换,由甲方提供相关器材及设备。
3、如有在维保范围以外的`工程检修及意外故障,应该双方确认对本项目合同造价进行追加。
第五条 维保金支付期限和方式
第六条 维保期内甲方责任
1、在遵循甲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出维修区域提供便利。
2、不得允许非授权人员维修、调整或替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的任何组件。
3、甲方按期支付维修保养费用、配件费用及消防检测机构的年检费。
第七条 维保期内乙方责任
1、乙方技术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时,必须佩戴乙方单位的胸牌。
2、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方案,乙方需定期派遣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3、协助甲方对本大楼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要的配件清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允许非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保区域进行修理、改动或更换消防系统部件,从而导致系统故障,此情况与乙方无关,相关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可暂停执行合同。
3、乙方接到报修电话后,未经甲方许可,维修人员超出约定时间到达,每次扣除保养费用300元;若因超时需更换零部件,则每次额外扣除保养费用500元。
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提前终止:
1)超时维修3次以上; 2)超时更换零部件3次以上; 3)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天以上。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火灾报警联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当甲方提出新要求或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新的行业标准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大楼内用户改变建筑格局,为符合消防规范需对系统进行调整、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遇厂家设备停产,不再提供设备配件,导致无法更换系统设备时,该情况不包含在本合同内。
4、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须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每15天派遣保养人员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需遵循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派遣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需向乙方展示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书。派遣保养人员时,须佩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成后,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电梯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及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待乙方签字同意后,甲方方可实施维修,并须确保提供原厂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范围,甲方需承担整改及相应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护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为已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获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保养期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及附件加装、装饰。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使用非原厂配件导致电梯(扶梯)故障或事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若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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