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相关合同管理制度1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经济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性
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4.11奖励与处罚
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纳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相关合同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
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主管指定财务部相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会计在发出收据时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收费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主管在收据的交对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
b)收费员应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会计在发出发票时应详细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主管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主管同意后特殊处理;
b)收费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c)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收费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e)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收费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4发票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发票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应拒绝盖章;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a)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收款单位签章'处;
b)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填发单位签章'处。
4.4.3发票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税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5.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5.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5.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5.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6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6.1会计应在每月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2会计应在每月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7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支票使用明细表》。
5.2《收据领用登记表》。
5.3《发票领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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