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3-06-11 09:25: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单位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单位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单位合同 篇1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您读读下文就会清楚了。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住户营造和谐安全居住环境,我局决定,聘请专人负责门卫工作,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

  二、乙方职责

  1、因安全工作需要,门卫必须全天24小时到岗值班,并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坚持原则, 恪尽职守, 大胆工作,不擅自离岗。

  2、负责公寓大门及大院铁门的按时开关门。晚上12点钟锁门后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内,严禁外来车辆在院内停放。

  3、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院内;对陌生人员要进行询问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负责检查物品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大件物品外出,必须询问核实后方能放行。

  4、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 随时巡查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巡查中发现公物损坏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修。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组织扑救。

  5、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擒获或报警;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局办公室报告。

  6、负责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每日坚持打扫公寓各楼层走廊、梯道、院坝及公寓周边阴沟卫生,负责清运各楼层垃圾,定期维护院内绿化设施,始终保持卫生整洁干净。

  7、负责收取各住户水、电、卫生等相关费用。

  8、协助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须听从局领导统一安排和调遣。

  三、乙方待遇

  1、门卫实行聘任制,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2、门卫为临时工, 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工资1000元,按月发放,伙食自理,不享受医疗、劳动保险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

  3、门卫生病药费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局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临时替代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4、门卫对我局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我局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期满后,视门卫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二○一二年 月 日至二○一二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3

  首先,用人单位有无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是符合第39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提前1个月通知,如果是因出现第40条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金。

  其次,用人单位符合39-41条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计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再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既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您可以先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需注意,申请仲裁时间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题目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天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目)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支,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单位合同 篇5

  出租方:xxxxxx客运有限公司__(甲方)

  承租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客运资质并在xxxxxxxxxx市注册的公司,乙方为坐落于xxxxxxxxxx市xxxxxxxxxx区内的企业。现就乙方向甲方承租xxxxx座客车作为班车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班车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车辆租金、租赁期限与运行路线

  1。运行路线:1号车:AM:

  PM:

  2号车:AM:

  PM: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线路、时间等,但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

  2。租赁费用:每车每日xx00元(含税);乙方每月应按照甲方实际为乙方服务的天数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

  3。租赁费用内包含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空调暖风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保险、税费等,乙方不再承担除租赁费之外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推荐阅读:企业班车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企业班车租赁合同样本班车租赁合同范本私车租赁合同土方车租赁合同机动车租赁合同

  4。甲乙双方应于每月5日前进行上月租赁费用对账。乙方在双方对账确认后且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发票的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班车租赁费用。

  5。租赁期限自20xx年__8__月_1日至20xx年_7_月_31_日止,为期三年。合同终止时,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以及重大事故存在,乙方优先承诺再行租赁该车辆两年,但租赁价格双方可另行商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金龙客车(47人座)两辆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班车服务。(补充内容:车况应明确包括行车证、产权登记证等)

  2。甲方提供的车辆应具备能够证明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道路上行驶的客运资质和条件。另,甲方提供的车辆不得对外设臵担保、质押等。

  3。甲方拥有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的所有权,须承担对班车进行保护、管理、维修、养护等义务,甲方须为班车配备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班车驾驶员,其与乙方不具有任何直接劳动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在任何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甲方须作为当事方负责及时处理相关交通事故,承担相关交通事故之赔偿责任,乙方不对班车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自燃、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相关乘坐班车之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甲方须对全部相关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按规定缴纳车辆各种保险,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凭证及文件予以证明。甲方必须保证所有保险合法有效。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保险资料予以检查。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赁费用。但甲方须在每月对账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如因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而导致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燃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本合同生效时的价格10%以上(由于季节变化而造成的油料价格变动不属本条约定),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价格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8。在合同租赁期间内,如遇提供班车服务的车辆发生机械故障、交通事故、被盗等意外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调拨其它型号、规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车辆为乙方提供正常班车服务。

  9。甲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清洁,并提供安全优质、准时的服务。若车辆维护保养需要更换车辆,应提前2小时向乙方报告,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不能提供给乙方满意的服务,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甲方因故不能正点接送乙方员工通勤,超过双方约定发车时间15分钟(具体发车时间见班车租赁合同附件),乙方员工可自行搭乘其他车辆通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租赁有效期内的车辆使用权。

  2。乙方租赁车辆仅为客运,不得要求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或国家违禁物品。

  3。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甲方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以及严重事故或恶劣服务,乙方不得无故解除租赁合同。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乙方应保证所属员工乘坐车辆时不得人为破坏车内设施,否则造价赔偿。由于乙方乘坐人员增加,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换车辆。乙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概不负责。乙方有权对甲方不称职的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如逾期30日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

  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应每天按时出车,不得无故延误或擅自停运。如果甲方在未经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运,甲方除承担乙方员工搭车上下班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每车2600元作为违约金。擅自停运累计三日或累计停运6次的,即视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4。因法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经有关部门做出证明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合同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同,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第七条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乙方:

单位合同 篇6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上述二、三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是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允许用人单位随便解除同职工的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将是更大的不利。考虑到这点,法律才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严格的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单位合同 篇7

  案例: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能要补偿吗?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济南一家公司上班,单位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交保险,20xx年6月程先生从公司辞职。5日上午,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自己可以索要保险费及补偿金吗?

  程先生说,7月11日他对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报酬,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山东国栋律师事务所张公稳律师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依法处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依法补缴,此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该公司应当承担上述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说,尽管是您主动辞职,但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要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案例:07年11月小文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约定工资4000,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总是推脱,小文无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双倍工资的请求.最后小文得到赔偿共计36000元的工资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

  试用期内被辞退,仍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刘某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6000元,刘某做的很开心,谁知过了1个月半后,公司新换了主管,新主管来了后就告诉刘某,认为刘某不适合公司的要求,辞退了刘某,刘某感觉很不理解,认为公司做法不对,在咨询了劳动法专家后,提出仲裁,最后得到了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并要求倍偿.

  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你仍然可以得到赔偿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最后支付了王某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8000元。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第5款,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赵小伟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归,公司管理混乱,经常拖欠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最后赵小伟被迫提出离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可要求经济赔偿。

【单位合同】相关文章:

单位与单位借款协议01-24

单位劳务合同08-25

单位用工合同11-19

维修单位合同11-30

单位装修合同11-21

单位购销合同01-13

单位采购合同03-03

单位聘用合同10-10

单位租车合同10-11

单位合同整理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