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5-30 09:28: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安全合同模板七篇

安全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揽甲方空调、热水器安装,按照本合同及客户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空调、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安装

  2.与用户沟通时必须说明是XXXX售后服务人员,维护XXXX的形象。

  3.进行收费项目时,向用户出示收费标准并征询用户意见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挂机元/台、柜机2P元/台、3P 元/台,电热水器 元/台、太阳能热水器 元/台。

  结算方式为

  三、质量与安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空调、热水器的安装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及用户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规范及用户要求的、导致用户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安装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污染用户原有装饰,做好清理、清洁工作达到用户满意。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

安全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互相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束后,合同失效。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公路运输企业。 乙方:姓名: 姓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住所: 住址: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客运或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1、乙方未经甲方签发拟同意雇佣驾驶意见,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经营合同项下车辆的;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1年内累计2次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3、1年内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捺印:

安全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 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 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发生职工因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 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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