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4 15:33:5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年_月_日 于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丙受让甲方所持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转让标的物: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位于等全部基础设施。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三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份中的%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万元整)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注:以上涉及税费由交易人各自承担个税;均为现金方式。

  (二)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整(万元整)人民币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指定账户信息:

  (三)甲方保证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六)甲方收到乙方款项1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可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方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后,同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仍由甲方担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照股权转让总价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可选择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按月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成交

  3.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3.2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4.价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 .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5.补充付款及其它费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按照经证监会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中显示的净资产额的_________%高于_________元时,差额款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该转让的补充付款。

  5.2 乙方于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依款确定的款项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规定支付补充付款时,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作为对甲方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的补偿。

  5.4 双方依5.3款所确定的补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6.董事的委派权

  6.1 从转让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对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权。

  6.2 甲方保证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叁名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6.3 甲方应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董事人选的变动。

  7.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被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7.2 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3 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股权转让法律合同、协议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7.4 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7.5 甲方承认乙方系以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6 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一般规定

  10.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10.2 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0.4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 (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职务:____

  受让方: (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职务: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合同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合同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合同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合同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 受让方:____

  ___年__月___日于____市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丙方系20xx年xx月xx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元,实收资本为元。

  2.甲方系丙方股东,合法持有丙方%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转让予乙方。

  为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对应出资金额为: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将上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变更登记

  1.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将乙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

  2.丙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40日内,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乙方均应尽最大努力配合。

  四、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费用,由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五、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

  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合法拥有在丙方的实际出资。甲方对上述股权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股权被质押、冻结等任何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事由。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除甲方应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

  (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丙方保证:

  (1)丙方股东会已审议批准本次股权事宜,全体股东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丙方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安排或其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

  六、违约责任

  1.如本合同项下拟转让的股权存在违反第五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当缴纳或补足出资、涤除权利负担,并承担相当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金额或其他第三方追索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甲方、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签署延迟履行违约金,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各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仅供办理登记手续之用,各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协议为准。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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