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

时间:2023-05-08 16:15:1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维保合同集锦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维保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维保合同集锦10篇

维保合同 篇1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处: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底完成了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合同约定的20xx年度维保任务,并通过双方自检合格。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建筑面积大,消防系统采用控制中心集中报警方式,因此报警控制线路长距离传输、涉及单体建筑群多,线路复杂,公司20xx年中标进场后,因为前期工程为陆续竣工交付并脱保时间较长,竣工图与实际施工存在差异,而没有报警联动点位图,维保工作异常艰难。

  项目部对此现象非常重视,组织技术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对现场线路走向,隐蔽管网进行清查并做好记录,对报警及联动点位逐一采用吹烟测试记录的原始方式,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掌握了整个成龙校区的消防系统布局的一手资料。

  20xx年10月,对于消防清查出来的.问题,与校方与公司签订了一个维修整改合同,目前才施工完毕并商在质保期内。

  综上所述,公司望贵校与我公司续签20xx年成龙校区消防维保合同,这样既能保证我公司维修整改的部分在质保期内得到及时售后,在校区维保过程中,处理应急故障也能轻车熟路,确保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恳请为盼!

  XX天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2月15日

维保合同 篇2

  电 脑 维 护 合 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上海伦格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 电 话::021-62348488 传真:021-52060676 联系人 : 联系人: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9号102室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壹年。共需维护费用¥ 元(RMB)/年,自年 月__日至年 月_ _日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另议。付款采取先付款后维护方式,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以下方法之一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在服务费用未到账之前,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

  1.全部一次付清;

  2.按季度付款

  二、上门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描述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 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各类外设维护 打印机、扫描仪

  3.系统软件安装 WIN2K、WINXP等

  4.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 Office20xx等市面常用软件

  5.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 CPU、主板、内存、显卡、电源

  6.电脑升级 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 各类显卡、声卡

  8.查杀电脑病毒 各类电脑病毒查杀

  9.数据备份 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器材及介质由客户提供)

  10.各类网络维护安装 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简单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三 、 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需购买的所有电脑配件和电脑耗材,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采购权。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时。

  5.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6.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维修,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代理商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7.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

  四、软件维护范围: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

  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甲方离乙方超过10公里,则响应时间为5小时,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每月上门次数不超过5次。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9:30-17:3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另外支付加班费用。乙方提供每月一次例行维护。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到乙方地址维护:

  1. 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 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 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七、甲方单位的电脑如果不是全部由乙方维护,则乙方只负责协议商定的电脑。

  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八、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九、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另签合同。

  十、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上海伦格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维保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维保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双方义务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乙方: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维修方案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

  (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维保合同 篇5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就甲方管理的 项目建筑消防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代表和甲方责任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维修人员和乙方责任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第四条 维保项目、细则及要求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5) 试验消防主机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图文显示、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2) 在各未端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6) 泵轴与电机轴是否在同一中心线,转动灵活;机座坚固、螺丝无锈、垫片齐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1) 用吹烟、加热方式使各设备房的烟感、温感报警及用锁匙手动入气,观察报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配合控制项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更换零备件的供应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维保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 日 至 __年_ 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 2

  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2、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3、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50%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7

  合 同 书

  【维保专用】

  甲方:

  乙方:

  兹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纪城智能产品(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委托乙方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愿达成如下合约: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管理系统(详见附表清单)。

  二、此维保合同为一年,维保总金额为: 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五仟圆整) 。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三个月付费(¥3750.00),每三个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依次每季度付费一次 。

  四、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的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乙方每个月上门巡访2次,每一季度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还将不定时或应甲方要求上门服务(但每月不超过1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乙方免费提供应急召修服务,服务热线:0513-81066249。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专人或专用电话通知,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现场进行处理(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时间段);法定节假日即其它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将在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时赶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罚款。

  4、合同期内甲方设备(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部件)属于自然损坏的,乙方予以一天内修复,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其费用则按照配件的价格另算。若一天内不能修复,乙方则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设备中调配相同规格型号配件应急使用,直至损坏设备修复为止。

  5、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管理电脑、摄像机、支架、摄像机镜头等硬件故障不做维修。

  6、甲方在向乙方购买非自然损坏件时享受配件优惠价格。

  7、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有义务对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 五、合同履行条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周内派员对甲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硬件完好、齐全、系统功能正常。查出问题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若甲方在一周内未收到乙方通知,则视为系统正常。

  2、甲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按规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报修。一般情况下,乙方只对甲方指定报修电话紧急召修电话提供紧急处理服务。服务时,甲方应

  提供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条件且给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位置,更改技术数据,不得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甲方任何人为的错误操作、他人车撞,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合同保障,维修配件费将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优惠价格)。

  七、续签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将根据情况由双方协调整。

  八、因损坏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属于甲方另行付款的,处理权属甲方所有;如属免费更换的,其处理权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宜

  十、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也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责任方应按停车场设备维保费总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如另有协议除外。

  十一、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页,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附件

  智能停车场系统设备清单

  四个票箱(含两台出卡器,四个地感处理器),四个道闸(含地感处理器);

维保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3、“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4、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5、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6、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最新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免费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

  1.1

  1.2

  1.3 服务态度; 技术服务能力; 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

  投诉邮箱()。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1.2

  1.3

  1.4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 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规惩罚

  1、当乙方无法完成上述所承诺的服务品质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同时经验证责任属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免除一个月服务费用。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责任而导致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将在验证后,给予甲方免收3个月服务费用的惩罚。

  3、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事故,导致甲方重要数据丢失,甲方可申请乙方赔偿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维保合同 篇9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维保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出现的工程维保事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5、承包期限: ,该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固定单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即(小写)¥ 元)。该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所称固定单价已涵盖本合同第1.3条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维保各项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检测费(如需)、建安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时间:

  (1)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经甲方审计部审核确认的工程款95%;

  (2)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客服部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

  3、甲方按照第2条约定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客服部报送审核结算资料,由甲方审计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审核结算意见书,审核意见书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方付款依据。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套建筑施工队平面图纸及供水、电源、仓库等施工必备条件。

  (2)在施工期间探测及试压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涉及店铺及小区业主的各类协调事宜则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确认的维保点后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

  (3)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工程承包任务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物业的安排与协调,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及时全部清运出现场,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安全标识清晰齐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每个单项维保事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保通知后24小时内根据维修项目向甲方提出维保方案,并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内,乙方两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保修金。甲方因为前述事由没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义务,甲方没收保修金后,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保事项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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