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订购合同

时间:2023-04-25 10:34: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产品订购合同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订购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产品订购合同3篇

产品订购合同 篇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设备供货范围的审定及供应方法

  1、供货范围及服务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包括减速机电机等。

  2、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需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由乙方提交予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与上述设备同时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与设备同时移交予甲方。

  第二章 交货时间及地点

  1、工期:60天(含设计、制造),运输7天,安装调试工期15天。

  2、交货时间:XX年6月30日之前到现场,或接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发货时间通知后10日内到现场。

  3、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卸货至***项目现场。

  第三章 原材料的提供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实际资料进行图纸设计,设计图纸需经甲方确认。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图纸要求和技术附件要求订购原材料并加工制造及配套,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或配套部件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成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者退货。

  第四章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的方法

  1、本合同签定之时进行再一次的技术交底和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加工设备的总图(含基础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后5日之内提供给甲方,其他主要部件图在本合同签定10日之内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图纸后,需在5日内确认回复。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纸需电子版一份,印刷版4份。

  2、乙方负责设备的相关的出厂前检验,并配有检验合格证

  3、乙方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关健点检测报告,有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五章 包装运输

  1、包装必须牢固可靠,适合于长途远距离运输,严禁野蛮装卸,保证设备安全完整地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伤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收,并有权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直至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退货,乙方应退回预付款,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每份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工程设备、材料运输中的运输和装卸费用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每一工程设备、材料和包装箱的两处以上位置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工程设备、材料名称、品目号/箱数;毛重/净重(千克);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记)

  5、如工程设备、材料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作出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6、根据工程设备、材料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有利于工程设备、材料运输的标志。针对乙方超宽、超重设备的进场运输问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 交货方式及相关规定

  1、乙方应自本合同规定的设备交货期前10天,以传真的形式向甲方寄送《发货通知单》一式四份。该通知单必须列明: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物形式及件数、每件包装物毛重及尺寸、预计发货时间及方式,预计运输周期、该设备所需的安装工机具及安装条件、现场仓储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乙方未有(或延误)向甲方寄送《发货通知单》,或通知单未标明清楚,而由此引起的接收、仓储及安装准备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设备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时,乙方应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一式四套的技术资料,包含装箱清单、图纸、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安装方案、调试方案、维护/养护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承诺书、产品合格证明(包括其中的单体设备、组件)等。

  3、若乙方延迟交货,则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0.5%违约金。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0日内,乙方仍没有交货,违约金则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支付。最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的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七章 设备检测、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1、加工成品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验收。符合要求的,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即视为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合格。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加工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将根据加工计划、质量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督和验收,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存在问题或加工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或缺陷,均可向乙方提出停工,并提出进行改进或者返工或重新加工的要求。

  3、乙方应在完成加工前五天通知甲方进行成品验收。加工成品出厂前,乙方应提供加工成品的出厂合格证。

  4、双方对加工成品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加工成品,双方协商按如下方式处理:在质保期内,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有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免费修复或退货;非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费用。在质保期内,当乙方收到甲方对设备提出设备质量方面问题的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在3日内派相关人员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原则解释。

  第八章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业主代表签发移交证书后,设备质保期立即开始,时间为2年。

  2、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包含的所有设备的制造、安装建立质量保证计划, 并通过甲方批准,作为合同附件,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提供一个从事质量控制的乙方工作人员的名单.

  4、对各种设备应进行的试验项目,不管是破坏性的或非破坏性的,应证实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 质保计划应在设备开始制造之前建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

  6、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如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甲乙双方同意或由甲方提出的合理的限定时间内,经乙方维修后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或乙方无法保障售后服务,则质保金即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并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2][3]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 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适当延长,其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电话通知另一方相关人员,并随即以电报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送至另一方。

  3、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履行方式。

  第十章 结算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

  2、设备主体设备制造完毕(包括:拖轮、轮带、筒体、大齿轮光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为进度款。

  3、设备制造完毕,发运前的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设备发运到工程现场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设备现场安装,单机调试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6、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一次付清。

  7、以电汇的方式结算,乙方提供普通发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及索赔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违约责任的界定及索赔依据为:

  2、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

  3、本合同技术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4、各项验收表及其它相关单据、凭证等。

  第十二章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若合同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调解的争议,则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5、合同执行履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按合同总额的双倍赔偿对方。如有其它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3、欲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均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进行确认,否则无效。

  4、未尽事宜,当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修改或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法律审定人: 法律审定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周记

  ·设备订购合同(20xx-09-03)

产品订购合同 篇2

  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 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工业园奉金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编: 邮编:

产品订购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 (生产工厂)

  丙方: (买方)

  甲、乙、丙三方经认真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丙方向甲方定购“***”品牌 产品 件,总金额 元,大写 。(《产品订购单》共 页,经甲方和丙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溢短装比例为±3%,一般情况下溢装要集中于中间码,如丙方有特殊要求,提前告知乙方或于合同中明确。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生产工厂向甲方供货,供货价格以及金额按***公司价格文件执行。

  二、产品质量检验及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公司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控制质量,产品由*********检验中心统一检验。

  三、入库(交期): 年 月 日前入库。******生产企业将货物交入到甲方库房即视为入库,入库即视为交货;***外埠生产企业产品入库时间根据丙方付款情况的不同分以下两种方式确定:①丙方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发运公司当日开具的提单日为准;②丙方未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产品入到乙方库房为准,乙方需在产品入库后一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送入库数据, 年,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丙方正常追单定货需根据备纱及辅料供应情况与乙方协商;丙方生产旺季插入加急定单,丙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赶工费支付方法:由丙方付给甲方,由甲方实转乙方,赶工费纳入丙方回款口径。

  五、起定量:丙方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在一个交期项下不低于1箱(30件),其中集中订货每款每色不低于 件(供价在 元以上的特殊时装产品除外)。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汇总后,丙方所定货品每色纺纱量如低于 公斤将适当加价,有预纺纱或库存纱的订货产品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包装要求:每件一衬片、一塑料袋;按合同号、独款、独色、独码最后混装30件/箱。不足一箱的,以合同号为单位按混款、混色、混码合并装箱;以合同号为单位仍不能成整箱的,以丙方定单为标准按混款、混色、混码混装合并装箱。

  七、货款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即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按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丙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和补充协议(Ⅰ)中新定货货款支付条款执行。定单中的建议零售价为甲方建议丙方的市场销售价格。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丙方签订合同须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供货价总金额10%的定金后合同生效。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丙在合同交期届满前35天办理书面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都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交期违约:

  1、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3天(含3天),丙方作为合同交期的宽限期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4-7天(含7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8-10天(含1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1-15天(含15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7%的违约金。

  5、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5-20天(含2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20天以上,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违约产品。无论丙方是否同意接收,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质量问题违约: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如质量问题可修复,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修复完成并发至丙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超出15天,丙方有权拒收,须向丙方赔偿产品等值的金额;如产品质量问题是不可修复的,乙方须向丙方调换或赔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产品质量问题由丙方或消费者引起,由丙方承担修复费用。

  (三)违约金按甲方销售给丙方的供货价计算。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合同签订须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三方签字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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