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 绿化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绿化工程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小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小区院内空地绿化(详见图纸、清单。)
4、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平面图和栽种绿化树种进行种植、包成活。
第二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元(大写:)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绿化种植后,甲方应一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款;
2、养护期满,付清合同尾款。
第四条
1、苗木成活养护期:一年。
2、养护期间的.一切养护流程由乙方承担,保证苗木生长旺盛。
3、乙方包栽包活,养护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护期内树木枯死由乙方负责重新栽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第二条工程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栽种管护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本工程质量要求100%成活。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六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小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邀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年月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万元按年月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树种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报价确定,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安全、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工程报价中土建部分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其内涵:
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b、包括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c、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4绿化给水、雨污水、景观电缆、灯具安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当地市场及相应定额,自行报价,采用分项总价包干方式(需附预算书),灯具由甲方指定,报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每月付月产值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一年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时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照图纸要求规格补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工程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工程竣工10日内,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7.3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免费保养,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8.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年月工,总工期为日历天。
8.2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罚款。
8.3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8.2款承担违约责任。
9.违约
9.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
9.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确保按期顺利竣工,否则每拖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扣罚。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9.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施工安全,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9.3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9.4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9.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9.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9.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3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
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
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
绿化工程合同4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村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顶灵村新村聚居点
3、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合格清单造价计算。
二、双方职责:
1、发包方:________
负责接通施工用水源,平整施工现场,清除建筑垃圾,提供工具房与树苗的看守。
2、承包方:________
A、负责施工区域临时设施的管理、维修;
B、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进场。
三、工程期限
1、根据双方约定,总工期为天(日历天)。
2、因甲方供水、电出现问题或节假日、雨天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养管理。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付完工程总造价的'80%,余款在________年________款,所欠款项应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结息。
六、附则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5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 份。
10.1.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10.1.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10.2 乙方责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绿化工程合同6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7
发包单位:××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武汉××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护养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护养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20xx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20xx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绿化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 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85.00),合计人民币 元,(: )。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 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 3-15c,灌木80-100c,色块30-40c,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 工程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 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____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________级。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____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绿化工程合同10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
于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绿化工程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海天石化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2
甲方(建设方):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__________,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该工程造价以竣工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1、该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的双方议定价格为依据,以总承包形式而定,总承包价格为(:__________ 元)大写:
3、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4、养护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止。
五、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的验收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承揽的工程范围内,完全全部工程。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执行行业文明施工要求。
3、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实施保护。
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及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的规定。
5、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6、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六、施工安全
工程参与各方按照国家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85.00),合计人民币____元,(¥:____)。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3—15cm,灌木80—100cm,色块H30—40cm,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工程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免费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免费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免费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三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道路改建、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与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绿化工程要求,组织栽植和施工。
三、工程造价
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元),工程包含绿化范围内的管线和地面铺设、树木栽植等施工项目。
对甲方增加或调整的原规划设计的施工项目,按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和工程齐整变更,与乙方进行结算。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安排专人栽植,由甲方提供水电,乙方负责机械设备、人工的安排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先预付合同价款的______;工程完工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具体金额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工期_____个月。时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有关问题,对乙方栽植苗木的质量和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2、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栽植的苗木规格须符合甲方要求。
4、本合同乙方不得分包、转让。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道路及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确保厂区内环境优美。
八、约定事项
1、乙方应做好栽植、养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指挥,未按工程要求施工的,应在甲方限制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2、苗木数量以实际放线定点为准,乙方应据情精算。如工程量出现变更以甲方要求为准,甲方应提前____天告知乙方,乙方可苗木及时进行调整,变更新增苗木价格由施工单位报价,甲方审定后结算。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15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绿化工程常识
基于一般的常识,应当说,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有其相似的一面。这里所说的相似,指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方面的建筑材料相同,及由此所套用的施工规范相同。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着土建部份。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份的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管理人员,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土建部份的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土建方面的专业人员。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质的.区别。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独有的特点。
1、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2、“三分钟七分管”,而且,种是短暂的,管是长期的。只有进行不间断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这就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
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4、除大的公园建设项目外,一般来说,园林绿化工程均作为建筑配套附属工程出现,其规模较小,而且工程量分散不便于监督管理。处于这样的情况,有两种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标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更使管理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二是因为工程量小分散、战线长,往往使工程管理顾此失彼,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钻空子,做手脚,极难全面控制工程质量。上述现象对业主来说可能无所谓,可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来说却增加了很大压力,从目前看是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
5、园林绿化工程的植物材料,其市场价格浮动比较大,难以准确把握;其栽植劳动定额,国家目前沿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各地的计算法也不很一致。有人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利润丰厚、风险不大,于是出现了“挂靠”现象。其结果是,一旦中标,付给出面招投标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便由他们自行组织管理施工。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五大员”迟迟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施工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资料都不清楚。试想,这样的施工,哪能确保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再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图省事,以收取一定的比例费用,干脆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剥皮”现象。这种现象同样会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造成较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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