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服务合同

时间:2023-01-04 12:40:4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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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服务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服务合同

施工服务合同1

  返回目录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计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民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地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近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2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施工服务合同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又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共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爱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就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服务合同4

  甲方: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上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甲方××广场建设前期红线内之保安工作交由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岗位配置

  1、服务内容:为上海××广场项目提供24小时安全保障服务,其中包括:

  (1)负责外来人员出入甲方管理区域时的询问、登记事务;

  (2)负责维护甲方内部的正常办公及施工秩序;

  (3)负责预防甲方管理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4)负责预防甲方管理区域内水、电、火等灾害及破坏性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护甲方资产及员工的安全。

  2、服务范围:上海××广场项目红线内所有管辖面积。

  3、岗位配置:保安人员暂定为12名,每日白班岗人员4名;夜班岗人员2名。(详见附件一,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二条 保安费用

  1、本协议期内,甲方按12人每月××××元整(大写:××××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安费用。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安全管理岗位需求,乙方应保证在协议期间提供给甲方的保安人员不少于12人。

  3、此费用包含保安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培训费、员工保险费、交通食宿、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保安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其它费用:岗亭内电费×××元/月,通讯费×××元/月,合计×××元/月。

  5、乙方在执行该协议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无故削减协议所约定的费用金额。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保安服务合同期内甲方按×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安费及电费、通讯费。

  2、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满一个月后,乙方应在下个月5日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请求书。甲方于收到付款请求书后,经过核实工作及按照本协议约定标准完成所有有关财务程序结算后,于该月10日前, 按甲方结算金额付款于乙方。若乙方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致使甲方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人员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使用的设备、物品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保安工作计划的内容及时间完成保安任务。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或视情节按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表现提出异议,对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必须予以撤换。

  4、甲方严禁乙方非法雇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遭受牵连,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保安会议,乙方须委托主管人员出席会议。

  6、乙方进驻项目现场管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执岗岗亭1间、办公桌1张、办公椅2把、对讲机2部、通讯工具(手机)1部、强光手电2支、警棍2支。

  7、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物资),须经乙方确认其质量,并由双方签定物资交接单,待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交接单上所列物资返还甲方。除正常的物资损耗外,其它因使用不当等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安排的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培训合格的保安人员。乙方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档案及培训证明交由甲方备档。

  2、乙方驻场保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3、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依法聘用、雇佣,该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及保险等由乙方承担及交纳,与甲方无关。

  4、乙方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对保安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及教育,树立其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警卫工作中之安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要有足够的培训及监管,使员工能正确做好保安管理工作。

  7、乙方之雇员不得在管理区域口出秽言、酗酒、赌博、吸毒、打架及行为不检,并不得允许其雇员向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索取利益、钱财或礼物。倘若发现,甲方授权人可勒令该雇员离开,如因此而引起之损失,乙方须全部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8、当甲方管理者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有权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但不允许出现拒不执行或与甲方人员发生争执的行为。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于其他个人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0、除协议细节外,若有未详列工作要求在协议情况下,乙方必须依甲方之要求做,以保障施工安全为原则。如有非甲方要求进行任何工作而乙方照办者甲方概不负责。

  11、为乙方执行业务的需要,甲方按规定程序交给乙方的钥匙,乙方必须负责严格保管,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12、乙方人员在执行业务中所获悉的有关甲方的一切机密事项和商业秘密,绝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3、本合同期间,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因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事务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或造成他人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之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若在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发生与协议的有关任何事宜或事件的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将有关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协议期限及合同提前解除

  1、本协议期限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报酬:

  (1)乙方擅自调离保安人员的;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无故离岗××小时以上的;

  (3)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事务,经乙方撤换后,重新派遣的保安人员仍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事务的;

  (4)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故意或者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水平不满意,经甲方两次告知,乙方仍不改正的;

  (6)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甲方有权提前七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期限及本合同约定标准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3、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保安人员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二)并不足以使本协议归于无效,倘甲方提出合理要求增删“保安人员工作要求”之项目时,本合同之服务价格不予变更。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5、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后,双方有意续签服务合同,则需在本合同终止日期之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意向书,否则,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有权与其它公司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6、双方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

  甲方: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以下简称甲方 与 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进行通报;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

  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拾万元整;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汾西矿务局双柳矿矿区至风井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测量、施工单位自检资料整理、计量、变更资料整理等技术服务(不包括试验和工地施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①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一切设计图纸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文件。

  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全站仪、水准仪、皮尺、钢卷尺、花杆、对讲机、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写字台、数码相机等测量、办公设备和两个测量辅助人员。

  ③ 甲方全面负责疏通、处理与建设方、监理方和其他上级部门人员的关系,并承担工程交工验收(包括资料验收)的一切费用。

  ④ 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食宿及外出办公条件。

  ⑤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程技术专用车一辆。

  ⑥ 甲方在每个工作面需有现场施工员,接受乙方的技术交底。

  ⑦ 甲方在施工期内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满足工程技术所需的人员。

  ⑧ 乙方人员若不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屡劝不听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人。 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按乙方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及工程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①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② 若甲方所提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明显存在质量隐患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③ 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以保证甲方的工程进度和技术质量。

  ④ 乙方在放线、抄平后将数据以书面形式给现场施工员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四、服务期限

  ① 服务期限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② 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10-15天)、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缘故造成的停工时间。不包括竣工资料的编制时间。

  ③ 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一个月。

  ④ 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造成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⑤ 若因建设方、甲方或天气原因致使工期超过合同工期,由甲方支付乙方技术人员超过天数的工资。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①本合同按服务期限三个月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不含税金)。

  ②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工地后,支付费用总额的 10 %,施工期间甲方根据每月所占总费用的比例,每月支付给乙方月比例的90 %,剩余费用到工程完工资料交验时全部结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自乙方进场接受设计单位交底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结束自检资料交验费用结清时止。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施工服务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____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无。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工程款付款比例金额材料款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

  水电验收合格时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0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30%

  工程质保尾款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北京

施工服务合同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区域范围:甲方施工现场围墙以内区域,含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个功能区域。

  2.门卫:负责南大门和西大门两个大门每天24小时门卫值班。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现场人员、车辆进行盘查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未经冲洗干净的车辆出场;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建筑材料与施工机械设备出场。

  2. 视频监控室:每天 24小时视频监控值班;

  3. 现场巡逻:每天24小时巡逻,防火、防盗、防破坏;

  4. 维持区域范围内的治安次序,及时干预、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5. 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

  6. 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门卫、消防、视频监控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为值班保安员提供现场住宿,提供4台手持式对讲机及充电器。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不合格的保安员。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共指派_7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先期指派5名,待甲方工程全面展开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再派2名),其中负责人(保安队长)一名。

  2. 乙方根据服务内容与甲方要求,自行安排、协调保安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表交甲方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就餐,承担保安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每人每月___2400__元人民币标准包干支付乙方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以当月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字为准。

  2.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保安服务期限

  自_20xx_年_4_月 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10000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保安员在甲方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和区域范围之外所发生(造成)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以下简称甲方)与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的形式进行通报;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xxxx元整;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xxx万元整;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xxx元整。

  5、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10

  发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

  十、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11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考察,认为能够满足该工程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4、结构及层数:砖混六层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工程图纸全部内容

  7、开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车库及住宅部分实行平方米包干为_________元/平方米。

  2、面积计算依据:

  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如甲方供料价格应按照同期市场价格,经双方认可。甲方指定使用的砂石、门窗等材料用拨付给乙方的房产进行置换。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按施工进度足额拨付。由乙方将已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按_________%现金加_________%房产进行拨付(砂石及门窗等甲方供应的材料视同拨付房产)。房产在施工前按_________元/平方米以立体砍块的形式留足,经双方确认后,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陆续进行拨付。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如需处理费用不含在总价内,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3、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_____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预留,满一年后返还。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说明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肇事方负责。

  八、本协议共四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二份。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章)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施工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对双方确认的现场施工主道路区域实施浇水管理,确保来往车辆通过时无灰尘、施工道路整洁。

  二、 甲方聘用保安员的具体任务

  1、 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秩序,每天浇水,确保现场施工道路整洁。

  2、 应付突发事件发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3、 需浇水施工道路总长约1000米。

  三、 聘用乙方工资、服务期限和地点

  1、确保工地施工道路无灰尘飞扬,浇水费用300元/天。以上费用不含水费,含洒水车费用、含人工费用及电费。

  2、服务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甲方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费用将做相应调整。

  3、如遇下雨等特殊天气情况,经甲方同意可停止浇水,但未交水天数要予以扣除

  3、服务地点:府佑水香工地现场。

  四、乙方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如发生人身伤害或死亡,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如因车辆过往施工道路灰尘四起,每发现一次 扣款600元。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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