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2-11-19 11:17: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产转让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产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产转让合同(精选15篇)

房产转让合同1

  卖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买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送达地址:

  经纪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武汉市区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银行贷款约元整(小写: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赎房:

  (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日;

  (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银行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款到卖方的贷款银行办理赎房;

  (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

  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付款约定】:

  (一)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为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日内向(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人民币元整(小写:)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A、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之前将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

  B、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

  卖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买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

  (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20)按揭手续费;(21)土地收益金;(22)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B、买方承担C、卖方承担

  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

  (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买方:经纪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表人: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房产转让合同2

  卖方: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

  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合计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

  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

  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

  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

  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

  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

  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买方:

  年月日

房产转让合同3

  转让方(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玩城文化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成都市区 电玩城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该电玩城全部股份共计¥ 万元出资额,以¥ (大写:人民币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份。

  2、甲乙双方同意分次付清全款,在本合同订立当天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即首付款¥ (大写:人民币 元整)并承诺在日内支付甲方尾款¥(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持有的是该电玩城的全部股份,甲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过户手续。

  三、转让电玩城股份后电玩城发生的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电玩城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甲方承诺“转让电玩城股份后,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电玩城物品、参与电玩城经营,干涉电玩城事务”。乙方承诺“甲方不对转让后的电玩城,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债务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四、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电玩城相关的过户手续。

  五、如所转让的电玩城股份中包含有附属设施设备,具体设施设备清单补充于第七条备注中。电玩城及附属设施设备交收以前所产生的税费、水费、电费、气费、信息费、员工薪水及房屋租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予以结清,与乙方无关。甲方所雇佣的职员,除乙方同意留用的以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遣散。如所转让的电玩城股份中不包含有附属设施设备,此第五条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七、备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个单元座落在XX市______第______座______楼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币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千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币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拾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XX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XX市仲裁机构仲裁或XX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XX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XX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5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望城县___四楼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天窗、楼梯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设施),并且享有一至四楼的楼梯间的通过使用权利,楼顶的分摊面积。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转让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预付购房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剩余房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在房屋现有的主户搬出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现有住户须在一年内搬出该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四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双方应当在一年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开远晋云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赵松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地产的界定:

  甲方将其坐落于开远市人民中路1号A套资产:土 地使用证地号:D-(29)-41-4F00100A,房屋所有权证号:开房权证开房字第201402622号,用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09.25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及土 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人该宗房地产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产转让协议签署当天支付甲方预付账房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变更当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领取变更为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三、房地产转让税费的承担:

  乙方负责办理该宗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承担该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不配合协助视为违约,乙方未按时间支付款项给甲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20%。

  五、本协议经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开远晋云经贸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7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受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维护地产转让双方的合法权利,履行双方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求共同守信。

  第一条甲方因____的原因,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____区____路(街)____巷号(号房)的房产依法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房产性质为____(私有、全民、集体或其它),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甲方拥有的房产中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分别为:

  第三条甲方拥有的房产来源____(自建、购买、受赠及其它)修建于____年____月,房产所有权确权日期为____年____月(以房产证颁发日期为准)。

  第四条甲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日期为____年____月(以土地使用证分颁发日期为准),是以____出让、划拨)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期限为____年。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的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以____(有偿、无偿,其它方式)承受该房产。

  第六条以有偿方式转让房产的,双方协商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第七条有偿转让房产的,成交金额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必须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估价,并按估价结果办理转让结果为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第八条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应缴纳的税费,甲乙双方应按规定缴纳,如另有约定、注明:

  第九条已有偿方式转让房产的,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分____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以____方式将房款全部支付完毕。

  第一次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内,支付房价的____ %。第二次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内,支付房价的____ %。第三次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内,支付房价的____ %。

  第十条以有偿方式转让房产,如双方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大写____),合同书签订后,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两倍的定金。

  第十一条有偿转让已出租的房产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取得承租人的书面同意。有同等条件下,有偿转让房产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有偿转让的房产属按份共有的,必须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或法律公证的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证明。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特该房产的完整性,并由甲、乙双方特有关证件于三十日内向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或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____日内,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造成乙方不必要的损失的,乙方可扣房款的____%。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购房款的____%。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可扣房款的____ %。

  4、本合同签订后,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已办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收取定金不退或可扣已交房款的____ %

  5、双方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在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

  1、在甲、乙双访签订的转让合同培养解除前,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该处房产转让合同的。

  2、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聘请代理人时,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与他人签订合同的。

  3、所转让的房产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4、所转让的房产已属于征迁范围的。

  5、所转让的房产权属有争议的。

  6、行政法规规定不能转让的房产。

  第十八条以其它形式合法转让房产的(包括赠与、继承等);应另附公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才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乌鲁木齐市房屋交权交易管理中心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诸条款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8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同面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红旗东路西部建材城17排40——43号门面房(共4间)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及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议,转让费为每间壹万元整,共4间,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甲方将房屋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后,乙方应向甲方交门头押金和保证金(以市场票据为准)。来过户前乙方无需交此费用。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房屋转让后,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房使用权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房产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

  住所: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xx

  共有权证号码:xx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xx

  房地产座落:XX市xx区xx街(路)xx号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转让面积:xx平方米;占地面积:xx平方米;房屋用途:xx;房屋权利来源:xx;土地使用权来源:xx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xxx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x仟xx佰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xx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xx仟xx佰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xx仟xx佰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xx仟xx佰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10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点: 。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后,依法取得了位于 开发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目前,该项目地块的情况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2)用地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建筑基地面积约 ),

  (3)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

  (4)规划指标: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5)规划报建手续办理情况:

  (6)土地相关费用: 元

  (7)规划报建费用缴付情况:

  4、股权转让的前提:目标公司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此前提为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基础。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一、 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如下:

  2、目标公司名下地块及权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3、目标公司项下资产债务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4、在建工程及合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5、目标公司已签署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含土方工程、拆迁情况等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6、目标公司现有证照文件等资料及劳动人事与社保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7、目标公司财务与税务相关文件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二、 合同标的`及其总价格

  1、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标的为目标公司 %的股权,甲方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利益及甲方为土地、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所有收益随之一并转让。

  2、甲方同意并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按照土地红线面积,并在本合同股权出让方负责拆迁安臵补偿完毕、办理好有关权证、清理完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所欠的相关负债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亿元)。

  三、 股权转让程序及款项支付

  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内,乙方汇入人民币 (¥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中作为履约保证金。

  2、目标公司尽职调查与交接: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三日内指派二名工作人员进入目标公司进行交接相关事宜,并做好项目场地的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岗位签定、材料设备签定、施工现场签定、挖机、制作工艺、设备、办公用具等签定)。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乙方于20 年 月 日之后1个月内支付人民币 元整(¥ 万元整)给甲方。

  (2)、目标公司所属项目施工前期的土方、围档、门楼、补桩、破桩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以相关票据或双方确认为准)并在余款内扣除。

  (3)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规费,包括工程排污、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保险、人防等费用约人民币 由甲方自行支付,可在乙方应交余款内扣除。

  (4)、乙方两年付清股权转让余款给甲方,在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及移交完后计算时间,并按1%的月利率计算余款利息,已支付的款项不再计算利息。

  4、工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款付至陆仟万元(含履约保证金)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乙方指定人,同时,甲方将95%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并签订过户协议。

  5、乙方将股权转让金支付给甲方统一指定的账号,均视为甲方同意该种支付方式。

  四、 双方声明及保证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目标公司为上述土地和项目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完全处分权。

  2、甲方保证上述该等权利的完整性和排他性,保证除在本合同中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外,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的限制。

  3、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股权的转让取得了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5、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部分权利。

  6、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7、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8、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以及在该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完毕之前,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资产(除已向乙方披露外)均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甲方保证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部分股权转移之条款和目标公司产权收益之条款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9、甲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甲方保证,在甲方与乙方正式交接股权前,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使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二)乙方向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条件。

  2、乙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乙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期限,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应负责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当地工商管理规定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发票与收款凭证

  甲方收取股权转让金时应当向乙方方提供收据。

  3、人员的交接与过渡

  甲方应安排好工作小组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终止全部原有聘用合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发生之劳动争议,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等均由甲方承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有义务使乙方不因人员的交接与过渡而阻碍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4、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甲方负责目标公司在办理本协议所涉地块的后期报建等各项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自主经营与处臵目标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并为受让股权提供必要的法定文件资料。

  2、乙方保证该项股权受让已经乙方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且不存在任何障碍。

  3、乙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债权债务。

  六、 证照、账册等文件的交接

  1、在股权转让款付至登记后,目标公司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一并移交给乙方。

  2、上述应当交付和管理的文件包括:

  1)目标公司的各类注册、登记资料原件;财务账册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发票、收据原件;目标公司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文件等资料原件;

  2)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银行账号、印鉴原件;

  3)目标公司所有内部管理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纪要、档案文件资料、目标公司完整的资料原件;

  4)其它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

  七、 或有债务申明及保证

  1、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或有债务,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

  2、如出现上述或有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对该债务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者甲方没有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主体资质;或者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有重大隐患等,均视为甲方违约。如果导致乙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解除本合同,出让方并应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守约方暂不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追索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九、 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各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甲方、乙方、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甲方、乙方和目标公司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否则应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 税收与费用

  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十二、 其他

  1、合同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必须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完整性

  (1)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合同签署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提出或者迟延提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要求,不应解释为这一方放弃其权利。

  3、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件: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件: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或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各方需要按照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房产转让合同11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XX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房产转让合同12

  甲方:____县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县____镇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主任。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人民法院执字(____)第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所有的位于____县的房屋一处,共____层,每层____间,共计____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人民法院执字(____)第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____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人民法院执字(____)第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13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

  甲方所售xxx园E栋4F室房屋已经依法取得惠州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保证免交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惠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xx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保证房屋现有装修状况,现有完整家私和家电(客厅电视除外的所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一并交付乙方。

  第二条乙方声明:

  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购房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3、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余款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530,000)。第五条产权过户1、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购房预付金后之日起月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甲方应把贷款机构,签发的贷款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三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惠州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

  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五条乙方交付甲方预付金后

  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预付金计人民币壹拾元万,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订日期:

房产转让合同14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个单元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第______座______楼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币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千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币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拾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15

  出卖方:(简称甲方)

  买受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县 街 第 幢第 层 号房拥有的房产(商品套房),建筑面积为151.86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37.64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4.22平方米(该房屋买卖合同为 号)。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产权永远归乙方全权所有,任凭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再将该套房转让、抵押及处置。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甲方已办按揭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产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办按揭费用及房屋维修基金等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己付首付款及甲方己交二个月按揭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第三条、农行 万元人民币按揭款自 年 月 日起转由乙方负责偿还房贷本息及承担编号为: )的违约责任,直至还清农行房贷。若乙方中途拖欠拒不偿还农行房贷,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甲方付还乙方向甲方所缴购房房款,甲方不承担利息。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提供有关证件,积极配合乙方办好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五条、以上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当日交割清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捌万金额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在场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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