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

时间:2022-11-18 08:15:0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质押合同范本集合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押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质押合同范本集合15篇

质押合同范本1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2

  担保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股东个人):

  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xxx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标流水编号为:)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以下简称《电子借条》主借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超过借款期天数产生的利息)、罚息(未还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费用(未还本金金额的1%)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八条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附件1)。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5)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条》后,本合同便发生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3

  甲方(出质人):

  住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乙方(质权人):

  住址:身份证号:

  手机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已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自己与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3、已反复阅读并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对《借款合同》条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误解事项。

  4、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立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5、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及其与质押标的股权相对应的资产抵押、变卖、馈赠,或转让给除乙方外的

  第三人。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担保方式及数额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方式为:以所持企业股权的出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依据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币(大写)(小写)本金及其从属债券。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1、《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期间为:自年日起至月____日止。

  2、质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担保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和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第五条出质权利

  1、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如下:

  甲方出质人持有的100%

  2、甲方出质标的权利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押权时的估价依据,并不因此而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1、本合同项下出质标的权利的权利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年月____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债后,乙方应当及时将所保管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交甲方复位。

  第七条质押登记

  1、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须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登记事项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签订后的____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质押的实现

  1、《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偿,乙方有权凭借本合同,无需经过出质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行使质押权,以实现债权的有限受偿。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追收、实现债权,甲方、各担保人及其参股的法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处置甲方出质的股权,在实施股权处置以前,该股权项下凡与乙方无关的债务由出质人按股份比列承担债务清偿。乙方或股份受让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担股权处置日前,其权益所在企业发生的与乙方无关的债务。股权出质人可以监督股权处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预乙方按约定程序合法出质股权。

  4、乙方通过拍卖质押标的股权或该股权相关的资产实现的收入,首先用于《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余额归甲方。

  5、质押标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标的权益受让人办理权益交付手续。受让人对所承接质押权享有完整的资产权益,乙方不足受偿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担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项下的质押或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额的担保。

  7、从借款人违约事实实际发生的第____日起,乙方有权利对质押标的享有无障碍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无条件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提前清偿或提存

  1、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但转让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担《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和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费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3、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实现承保、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

  (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顿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5、甲方有本条第4项第

  (1)和第

  (2)款情形的,应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有第4项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内的下列情形必须事前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1)以质押标的对外提供担保;

  (2)以甲方名义对

  第三人举债;

  (3)处置与股权相对应的实物资产及债权;

  (4)实施行为可能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7、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愿质押担保范围内,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8、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额外,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从本合同签订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证的债务全部清偿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财务报表所载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处置。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月报表。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处分股权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2、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

  第三方的侵害。

  3、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

  4、乙方负有妥善保全权利凭证的义务。

  5、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所剩愉快,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甲方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虚假,或在设置股权质押,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处置股权对应资产,或以所投资的企业名义对外举债,或以股权质押标的向乙方以外的

  第三方担保债务,应对乙方拥有本合同

  第四条所指债权、费用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并按所欠《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金额给付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自股权出质权的凭证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规须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

  第四条所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当事人主体共同确认:在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的既有约定方面不存在的争议。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约定以外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质押劝人或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如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或仲裁,均不影响本合同既有约定的履行。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事项

  1、股权出质担保人同意:自愿赋予质权人依法强制执行质押权的权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完整履行对放款人的债务,质权人即可直接凭借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强制向股权出质担保人形式股权质押担保权,以实现债权。质权人可以依法扣划标的股权所在企业任何账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处置标的股权相应资产,以实现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

  2、出质担保人承诺: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义务,出质人自愿放弃对自己在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应尽义务的抗辩权,且愿意接受质权人依本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

  第十六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居间人提请甲、乙双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间人依据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债务人和甲乙双方的意见所起草制作,并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做了全面、准确的说嘛。放款人代表和担保人均应当认真理解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有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续,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间人、质押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质人):乙方:

  ____月日____日

  签约地点

质押合同范本4

  编号:______年[ ]字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质押字第__号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荣银桥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乙方违约金、质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三)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 年 月 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 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一)乙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2、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15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15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甲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五)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六)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七)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15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

  乙方

质押合同范本7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广告经营权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债权的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经营权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经营权质押标的为乙方位于武汉市武珞路与中南路交叉口中建三局大厦(注:最好注明产权号或者土地证号或什么路多少号)第6、7层全部外墙墙面和第8层部分外墙墙面(仅指墙高)的广告经营权,广告经营权所涉广告位墙面面积约23x9平方米。乙方广告经营权系__________(填:基于投资大厦所有权、购买经营权、租赁经营权或其他取得方式)所得。

  甲方保证:1、基于该广告经营权的任何经营权人可以自由设立任何合法广告或将该广告位租赁给他人设立广告;2、出质的广告经营权无任何权利瑕疵3、该广告经营权价值不低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价值。甲方如违背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广告经营权价值金额为_____元整,全额质押。

  (3)广告经营权期限为_____。注:(期限必须有,1年期的经营权和20xx年期的价值可不一样,质押期限肯定比经营期限短,但是我们应当把经营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期限与质押期限无关。)

  第三条、本合同广告经营权质押担保的乙方债权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第四条、质押的经营权的交付的时间:乙方将借款交付给甲方以前,乙方应当将____(注:此处填写产生经营权的基础合同)交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权出质登记。

  第五条、本经营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七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经营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其他可能导致甲方丧失债权清偿能力的事由。

  第八条、在乙方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以前,甲方如需转让已经出质给乙方的的广告经营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签订债权让与协议并将转让所得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以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该经营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

  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经营权办理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诉至人民法院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该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用一份。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年___月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8

  甲方: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 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XX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_________)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 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 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 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条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XX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为乙方。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经济开XX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_________)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不能过户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衢州市经济开XX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

  第七条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 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经济开XX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XX__支行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将_______万元的股份(占_______%)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浙江华之杰新材料有限的验资帐户内;

  2、还款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_____________新材料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注入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在_____________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 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_____。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质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质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质押物的保管

  1、质押物由乙方保管,并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质押登记。

  2、甲方必须连同与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在质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质押物的处置

  1、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质押车辆。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1

  甲方(质押权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质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约事由:

  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当融资,《借款合同》编号为 年衡盛借字第 号。乙方依照国家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金额、期限及费率:

  1、 借款金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

  2、 月综合费率: ; 月利率:

  3、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借款质押合同借款期限为,自月至 年 月 日,首次申请当期为 ,具体日期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为准。并在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上予以确认(手续分期办理)。申请期限内或满后5日内乙方可提出续当申请,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新的《借款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二条 乙方以《质押物清单》(见附件1)所记载的机动车作为本次贷款的质押典当物。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对《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当金)本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等。

  第四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为乙方享有所有权,且可依法处分。在向乙方质押之前,该质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抵押、保证,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第五条 质押物的现值由甲方评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当的金额。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质押物所有权证书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质押物在典当保管期间内保管不善,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甲方为实现到期债权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以及质押物的拍卖、变卖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债务时,甲方有权将质押物品处理、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甲方借款。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实现质押权,不受还贷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金额: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它严重违约行为;

  2、乙方参与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乙方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已设定担保物权等发生其它危及质押权实现情势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按甲方规定,乙方逾期还款,除应向甲方归还本金外,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时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 %计收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第十三条 依法办理质押签约和公证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债权全部实现时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若乙方不能清偿本合同约定之债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委托 拍卖有限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质押物提交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拍卖,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现已授权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约束。

  第十五条 拍卖质押物所产生的拍卖收入扣除甲方的质押担保金额、拍卖费用、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经约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规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如违约,本合同即为无争议债权文书,债务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按需制备。由双方当事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从法律规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范本12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是标的公司_______%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13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_________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负责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乙方贪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合同范本14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合同范本15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号码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仟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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