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2-11-01 10:46: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公司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公司合同4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住址:

  公司负责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允许(出借、增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时开始,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并告之乙方到该商业秘密被合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视违约的主观原因及客观情况,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台(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台(件)与违约行为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己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 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鉴证机关(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上访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存。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50号)和《省建设厅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的通知》(苏建办〔20xx〕16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为江苏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平台。

  第三条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第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为全省房地产业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实施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市县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平台,对所辖房地产业企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和监管。

  第七条 全省各房地产业企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一般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同时按月填报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作为今后实施行政许可时自动统计生产经营业绩的依据。

  第八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对电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签章。

  第十条 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后,主管部门认为需核验原件的,企业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主管部门核验。

  市县主管部门和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核验原件的人员,核验原件后,应在电子平台中签名备查。

  第十一条 申请资质延期、延续、重新核定等级、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经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

  件由初审机关收回,集中交还省建设厅。省直企业自行交还省建设厅。

  第十二条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上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经部核准后,企业应当及时

  通过电子平台向省建设厅备案后领证。

  第十三条 由省辖市核准的资质审批事项,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提出申请,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审核,并将核准的企业通过电子平台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五条 通过电子平台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均以电子文书形式通过电子平台送达。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资质(含暂定等级)的证书由省辖市主管部门打印并送达。省直企业由省建设厅办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打印送达。

  四、监督保障

  第十七条 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市县主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进行现场检查;对电子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授予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权利。

  第十八条 厅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平台对房地产业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选准配强电子平台工作人员。人员调整时,应当先培训后上岗,并提前报省建设厅备案授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四、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材料要求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详见附表。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苗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苗木上、下车费,运费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苗木的栽植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苗木损坏,乙方应负责重新供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所需全部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品冠径周正、外观无残损、无病虫害等问题,且在 日内绿植成活率为 %。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确认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 。

  3、乙方应当提供正式合法发票。因票据不合格致使甲方不能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养管期为 年,乙方在养管期内负责免费养护、管理,如乙方未及时养护、管理造成所购买绿植枯萎、死亡、生病虫害等,乙方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更换、医治外,甲方有权扣除余款即合同价款的 %。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标准规格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甲方将扣除乙方¥ 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如货品与甲方要求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不符,除进行相应价格调整外,将扣除乙方 作违约金。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苗木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提(收)货物,并不支付货款。

  七、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创业环保大厦)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表:

  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合计(大写)

公司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转让给甲方。

  ② 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实物以及电脑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 转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5.1 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 款之规定。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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