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3-08-14 09:05:49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xx年,即从XX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XX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xx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

  xx年xx月xx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人代表人: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 年 月 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镇 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x县x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执行董事

  乙方:x县x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x元,共计x元(大写:xx)。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xx年xx月x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县xx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x县x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4

  甲方:xx市xx区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

  负责人:xxx 身份证号: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x 的荒山 x亩发包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x ,北至x,东至 x,西至x。

  二、承包期限为x 年,自x 年 x月 x日起至x 年 x月x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x 元,共计 x元(大写:x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甲乙方预付 x年承包费用 x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x 年 x月 x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签章):

荒山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四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6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_____元,共计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资源,甲方免费提供荒山林地给乙方承包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费提供荒地,供乙方开发经营。

  二、在合同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所有权。

  三、承包合同期为30年,合同期满,甲方按利润的.30%提成,作为该地的报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为:地名:北东南西。

  五、合同期内,甲方及本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对乙方进行干扰、破坏,如出现纠纷,甲方须负责解决,若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8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

荒山承包合同9

  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的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甲方:嵩明县小新街乡、古城村委会、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乙方:嵩明县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小路底村白云波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林地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镇政府签章:____________林业站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1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3月1日到20xx 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元整(¥:),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xx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13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

  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00元,五年合计15000元。

  三、付款办法

  自20xx年5月15日全清。

  四、四至及范围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

  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

  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

  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

  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

  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

  七、其他事项

  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

  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

  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

  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与甲方无关;

  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

  八、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即从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

  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风险告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承包的特别规定。违反这种强制性民主程序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无效的。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_______政府调解处理,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荒山承包合同07-28

荒山承包合同10-19

荒山承包合同10-19

荒山承包合同03-08

关于荒山承包合同04-07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04-05

个人荒山承包合同04-26

荒山承包合同(通用)08-12

(实用)荒山承包合同08-12

荒山承包合同(荐)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