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21 08:41:08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大全【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大全【5篇】

采购合同 篇1

  需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

  │品名│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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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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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第二条品质规格:

  按_________质量规格标准收购。乙方不得交次留好,丙级果不超过交售总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第三条价格:

  按交货之日双方议购价结算。

  第四条交货办法:

  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

  第五条验收办法:

  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第六条价款结付:

  需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_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第七条费用负担:

  交货前由供方自理。如收货地点的距离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其超里程运费,由需方负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供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需方应负责找好销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按政策规定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和预购订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_________%偿付另一方违约金,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1、以上玻璃为常规版面(L<3660mm),粗磨边,裁切率≥85%,中空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异形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单片面积不足0.3㎡按0.3㎡计算;裁切率<85%价格另议。

  2、以上报价不包括针对此工程玻璃的各项检测费用,但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价格为含税含运输费及其他所有杂费的单价,不得另行加价。

  第二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供应的材料应符合浮法玻璃GB11614-20xx;钢化玻璃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xx;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夹层玻璃GB9962-1999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第四条 付款约定:

  1、首批订单下达后,甲方预付定金 万元给乙方(该定金作为最后一批材料款抵消货款)。

  2、乙方发货至20万元时,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的30%,依此类推;最后一批不足20万元也支付30%的货款给乙方,供货结束且完善结算手续后,四个月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同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电汇方式汇至乙方的合同签订账号。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每一批材料需求,甲方应提前 天报给乙方计划清单。清单上必须确定品种、颜色和数量,并加盖甲方单位章或甲方单位经办人签名。

  2、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材料的 <<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及要求乙方递交的资料等。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安排生产,并应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 天内将相应货物送至甲方交货地点。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30日内提出。

  第六条 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根据甲方施工具体要求时间执行 交货地点: 溧水区白马镇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 甲方收货签字人:

  第七条 结算方式:

  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乙方逾期发货,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滞纳金,甲方可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合同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货的,可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相关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或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合同 篇4

  一、请购及其规定

  1. 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 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 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 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 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 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 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 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 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 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 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

  1. 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 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 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 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 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 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 比价、议价

  1. 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 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 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 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 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采购合同 篇5

  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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