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16 16:57:15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7篇【集合】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7篇【集合】

采购合同 篇1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列工艺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规格形状等见附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以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订金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全部余款,即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广元市。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4、运输费:甲方承担。

  七、 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 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大写(含增值税): 整(¥ )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 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 %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二批货款应自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 % 向乙方支付,剩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2 %作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标的:见附件(衡财工院xx年上期教材订购清单)。

  二、质量标准:正版。若为盗版教材,需方将拒付一切货款,一切有关的罚款由供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供方于xx年2月22日(阴历正月16日)前将标的物交购货方书库。逾期3天以内每天需方按1000元的'标准扣减货款,逾期3天以上每天需方按1500元的标准扣减货款,并由供方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四、付款方式:教材入库2个月内经用无质量问题,需方予以支付货款(货款仅限于打折后的书款,运输费、包装费等费用概由供方负责)。

  五、多余的教材处理:需方可将购入的多余教材退回给供货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需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订购人(甲方): 签订地点:

  出卖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名 称

  品 种

  等 级

  质 量 要 求

  粮食的品种、等级、质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样品标准确定(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粮食包装由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二条 粮食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

  1. 乙方在 年 月 日以前,按照下列第( )项协商价格向甲方交售粮食 公斤。

  (1)政府在当年公布的保护价;

  (2)在当年公布的政府保护价的基础上加价 %;

  (3)当期市价格:

  (4)议定价格: 元/公斤。

  2. 改变交货日期,应实现通知对方,双方中心达成新的协议后按新的协议执行;如未能达成新的协议,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 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送货到 粮库(企业)或甲方上门收购,运费由乙方自理。

  2. 验收方式:由甲方指定人员采用感观与仪器验收相结合方法,当场以合同标准验收。

  3. 结算方式:乙方交售粮食经验收合格后,货款由甲方在 日内以现金或 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25%)的`违约金。

  2. 甲方无故拒收或少收粮食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或少收粮食总值 (5%-25%)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在收购粮食时,压级、压价或以多称少的,应双倍偿付克扣部分的价款。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致富延期违约金。

  5. 乙方拒交或少交粮食,按少交数量价值 (2%-20%)支付违约金.

  6. 乙方的交售粮食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20%)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 粮食因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签署书面协议。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正义,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 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订购人(甲方)签章: 出卖人(乙方): 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辽宁省工商局提供) ——国家工商总局推荐

  备案机关(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住所:

  联系电话:

采购合同 篇6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_____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湘安办公系统编号:

  购货单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时代新材项目部

  签订日期: xxx.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供货清单(合同标的物) 单位:元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注: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产品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的最高标准。供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4、没有以上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是: 合格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保证提供合同中确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供方承诺标的物的质保期限为壹年,自标的物通过业主装置性能考核并签署性能考核合格证书后开始计算,标的物过质保期后,并不免除供方对其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定后,供方20xx 年 12 月 15 日前将所有标的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如有调整,需方另行通知。现场卸货由 黄浩文 负责,需方验收合格前,标的物的一切风险责任、材料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提货人: 黄浩文;交货地址: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73362772 。

  五、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按以下方式执行:

  供方采用 汽车 方式运输,运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六、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 。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供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的,供方负责赔偿。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根据供货清单对标的物的数量、外观、尺寸、重量、长度进行初步验收(勾选);

  2、对标的物质量和技术参数的验收按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

  3、需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后,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 3天 内提出,供方应予以积极回应,并在 7 天内处理完成,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对于有争议的产品(或工程要求做检验的产品),双方可共同委托(或由需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如鉴定合格,检验费用由 需方 承担;如鉴定不合格,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5、需方对标的物的验收与付款,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需方在壹年内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更换或修复。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交付标的物时,提供合同约定标的物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资料并加盖供方公章,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备品备件(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协商后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187500)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作为备料款。所有标的物全部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5% 作为货款,余5%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税务发票送

  至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时代新材项目部 。

  2、供方同意以下两个要求: ①、供方承诺所有结算按供货清单的单价执行,不随市场价格涨跌波动。若供方单方面提高标的物价格或以涨价为由拒绝供货,则视为违约,供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双倍退还所收的全部货款。

  ②、需方施工现场如有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已送到需方的标的物不能全部用于需方工程时,需方可将未损坏的标的物按合同附件清单中约定的单价退还给供方,需方可将此部份的货款直接从未付货款中扣除,退还供方的.运费由需方承担。

  3、供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中行贺家土支行 ;户名为: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帐号为: 5885 5734 7870 ;供方如变更帐号,需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需方概不负责。

  十一、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1、供方在标的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xx/ISO14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xx)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以保证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2、供方将标的物运至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需方和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一旦出现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每延迟一天,供方按 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需方不再需要的,在 7 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若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方面与合同要求不相符,或存在问题,供方应在 3天 内予以解决;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以上第1条处理;若问题无法修复处理,供方又不予更换新品,按以上第2条处理。

  4、若供方违反以上规定,则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终止(或解除)合同,且不必支付剩余货款,供方应在 7天 内无条件退还已收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需方的损失(包括工程业主方因此给需方的处罚);

  5、需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足额付款。由于需方原因推迟付款,交货期可相应顺延。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天内提供证明,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酌情免除责任。一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注: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裁决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1、向需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 株洲 仲裁委员会。

  2、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 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合同失效,但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保证的责任。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与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成为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2 份,供需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的传真件和复印件均 有效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供方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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