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8-16 11:07:19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精华3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精华3篇】

采购合同 篇1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现向乙方采购餐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采购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餐车主要技术指标、易损件清单附后。

  三、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将设备发货至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四、验收标准:餐车到达甲方驻地一周内,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操作为止。同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乙方承诺的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测试,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一旦发现到场货物与报价文件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重新发货。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或正常行驶60000公里,先到者为限。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实行“三包”服务,若有零部件损坏,免费更换并实行“三包”服务。

  2、质保期后,乙方对所售产品以成本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配件供应。

  3、其它条款参照乙方报价文件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执行。

  六、东风餐车的送货、使用及维护技术培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正规车务手续文件,乙方需在车辆车头顶部加装黄色长排小警灯,车尾垃圾箱顶部后端左右各一个黄色小圆警灯,加装左右箭头灯。车厢内加装1P壁挂式空调一个(适合14m以内),驾驶室安装车内专用空调一个。

  七、支付方式: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支付。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

  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电话: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电话:__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金牛路海马工业园(二期)M-22的海口通达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广州万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于XXX年 1 月 1 日在海口市双方平等、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而成,本合同依《合同法》为基本合同,并作为双方专项合同及结算依据之一。同时,双方都有为对方严格保密的义务。

  第一条:产品图号、名称、数量、价格

  以上价格包含供方将合格产品交付至需方的一切费用;适用费率:17%增值税。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严格按需方的技术标准、图纸要求、质量体系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执行。 如有质量异议,应在到货15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供方。由双方确认后及时解决。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需方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负责赔偿。

  第三条:交货

  1、地点:需方生产车间的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采用准时制交货方式 ,不得提前或迟后,范围在二日内,

  否则,由于供方的原因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

  1、 包装方式及单位装箱数量应经需方认可或确认。包装箱上应注明零件名称、图号、数量等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

  2、 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周转箱可回收,纸箱及其他包装物不回收。

  3、 每批供货时必须附上产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和供货数量清单,并按规定的'方式流传相应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支付

  1、结算周期:月结(每月底双方对账,同时需方按供方的入库数量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2、支付时间及方式: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款,单次付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以银行承兑支票支付,但累计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有效期本合同自XXX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XXX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第七条:预示量:需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下达次月订单给供方,以便供方备料排产,同时把再次月的预示量告知供方。

  第八条:如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本合同价格10%以上,双方可再友好协商成交价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货数量以需方验收入库数量为准。

  2、需方采购订单,需经双方加盖公司合同印章有效(传真件有效),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规执行,同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签名盖章后生效。

  供方:广州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需方:海口XX汽车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岭东路XX号 地址:海口市XX路海马工业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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