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合同

时间:2024-10-15 01:25:3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空调采购合同精选11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空调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空调采购合同精选11篇

空调采购合同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郑州市《建筑安装合同实施细则》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要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址:郑州市桐柏路中段195号建筑面积:54000㎡

  二、承包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和内容:外科病房楼室内中央空调安装工程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施工、调试运行与验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包括招标文件所含设备的供货。

  2.本项目包含中央空调设备的材料供应、工程施工。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协调、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劳保、包验收。

  三、合同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_年09月26日

  完工日期:20_年01月24日

  四、质量等级、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五、合同价款

  总价金额(大写):捌佰柒拾伍万元整(小写):8750000.00元

  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和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材料及设备供应

  甲方须在空调等设备运到后当日对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等予以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代为妥善保管,并须在收到设备之日起3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甲方须在安装运转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乙方所提供设备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默认所交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工程造价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人民币。该保证金于乙方中标交易服务费后退还。

  2.在甲方通知乙方进机房设备时间前3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造价的20%订货款。

  3.其他工程款按月进度工程量结算,25号报单月工程量,次月5号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10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全部工程总造价的85%。

  5.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95%。

  6.留工程总造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7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设方及其他施工队伍关系的协调,处理好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

  2)、对乙方生产的产品及安装质量现场签认。

  3)、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等施工便利。

  4)、如因甲方工程款项不到位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暂停施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拖欠严重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应付与乙方已完工的工程款项以及违约金。(违约金:消防工程总造价的20%)

  乙方责任

  1)、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做到严把四关:

  材料供货关:所供材料必须出具材质书、合格证、消防检测报告等资料。

  文明施工关: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安装。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不准随意改变操作规程及降低施工标准。

  环境卫生关:进场材料合理堆放,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不准杂乱无序。搞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做到人离场净,对安装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安全施工关: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的工作,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于设备、材料的任何损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2)、在协调员的协调下,积极搞好与其它施工队伍的配合关系。

  3)、坚决做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委派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施工现场一切事宜。

  5)、质量实行跟踪服务,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内免费维修。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年9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

  十、共同约定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变更进行施工,如因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达不到工期进度要求影响工期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损失,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总造价的1%赔偿。(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酌情考虑赔偿事宜)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空调采购合同2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山水半岛一期,38#楼样板房、售楼处、二套别墅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代理的大金VRV3型号中央空调贰套,合同总价:人民币280000元,详细价格,详见大金空调报价表(售楼处、样板房各一份),乙方凭税务发票结算,总计(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含税价)。

  1.2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山水半岛一期工地。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20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1)乙方7月30日必须派技术人员进场安装管道、做吊顶标高、电源插座位置、平面布置。

  (2)现场安装技术人员要与装修公司技术人员密切配合,规划管道定位。

  (3)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10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产品质保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30%。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6.8设备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如确有必要需提前与我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联系,进行技术处理。

  7、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设备定金。货到工地现场经甲方、监理方的综合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50%,安装结束并经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95%(若自设备安装结束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甲方在最迟六个月届满后一周内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6个月后付清,即从乙方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一次性返还。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附件三: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售后服务承诺。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商务代表:________;甲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商务代表:胡宣林。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7月29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采购合同3

  甲方:公司(需方)

  乙方:公司(供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设备及安装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验收合格前该货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验收后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臵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清点,清点后由乙方进行安装,在安装完毕且经乙方验收后,方视为验收合格,由甲方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应能为甲方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

  3、对所有空调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保养,并确保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按甲方议定的货物采购清单及单价,本合同货款总金额为万元(大写: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作为定金,并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2、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前,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元,该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并不影响本合同第11条、12条的效力。

  第九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

  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双方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定,就甲方采购乙方海尔空调,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与规格:

  二、数量和价款

  三、付款方式

  1.从签合同起,甲方付给乙方订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2.货到甲方指定地方后再付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付乙方23500元(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4.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税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装

  1.在榆次区范围内空调安装运费全免。

  2.超出榆次区范围内运费由甲方承担,安装免费。

  3.空调自带3米长连接管,在安装过程中加1米加100元,挂架免费。

  五、供货期限

  从签合同起,20天内到货。

  六、售后服务承诺

  1.整机六年保修(免费)

  2.保修期过后终身维护,只收材料费,不收工本费。

  3.处理结果100%进行回访。

  4.如遇空调有故障时,接到报修后市内30分钟内准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必须修复(除等配件原因外)

  七、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如期支付货款,则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应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按每日5%的违约金支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采购合同4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现订立本合同,由甲方购进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联机空调机组(下简称货物或设备)和部分服务,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⑴ 本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和文件 ⑵ 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

  ⑶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 投标书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 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

  2.3 本设备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邮寄地址: ;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地

  址: ;

  3. 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 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 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⑶ 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⑷ 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 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 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最好工艺,最优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xx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常规包装,在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货物名称、到货地址。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

  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空调采购合同5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安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空调采购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以上商品总价 元( 大写).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乙方收款当时向甲方提供 发票。

  第三条 乙方保证甲方购买的空调质量及能耗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甲方采购全部空调按照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内附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质量、技术、三包等资料。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派人将甲方采购的全部空调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约定的品牌、质量、数量等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安装完毕,

  经甲方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的空调合格。

  对空调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补足、更换、退还,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提出问题后 日内,乙方应派人上门维修;情况紧急,乙方应立即派人上门维修。

  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关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 元为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空调采购合同6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购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表)

  注:设备材料款、安装费及其他费用详见《工程报价清单》

  三.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签定合同当天,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总款的,计人民币¥元整,

  第二期付款:设备进场后2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款的,计人民币¥元整;

  第三期付款:工程完工,安装调试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余款,计人民币¥元整;

  2、甲方在乙方执行合同过程中,如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出具书面变更联系单或在乙方出具的工程联系单上签字认可,因此而产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在工程结算时合并计算。

  3、甲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用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财务人员支付合同款,不得将此款私自交给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否则后果甲方自负。特殊情况,必须经乙方财务人员同意,甲方依照乙方财务人员开出的公司财务专用收据支付合同款。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期限为:天。

  工程安装工期为(在甲方没有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情况下)根据甲方与乙方协定的期限内完工。

  甲方提出更改方案的,工期需重新确定。

  五、安装配合事项:

  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甲方应做以下准备:

  1、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施工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

  2、完成电力入户前电线,电表增容,并将电源线、水管接至主机预定位置。

  3、施工工程中,如遇需报质检、消防、环保、物业、政府等有关部门确认,则由甲方负责办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提供装潢施工图纸,以便对接。如已开始装潢,甲方应派人在现场,随时协调相关事宜。

  5、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乙方提供指导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甲方因违反正确的`操作程序,对设备的影响、损坏导致机组无法正常运行,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

  六、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保质期整机为30个月。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的违约金,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工超过1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工或验收超过30天,甲方仍需按合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工程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的,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附则:

  1、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空调采购合同7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设备型号以报价清单为准,安装材料以现场施工为准):

  2、安装工程概况: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

  (1)工程地点:

  (2)预计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3)预计竣工日期:与装修同步

  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为不含税

  3、合同签定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为工程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乙方即进场开始施工。

  4、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圆整);

  5,乙方将空调安装完毕后,室内机可以出冷或热风后,甲方付清全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圆整)

  6、以上价款不含物管费、不含外机高空吊装费、空调内外机系统电源、检修口及空调主机水泥基座费用、与空调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装饰费用。

  7、甲方未将全部货款付清以前,其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全部货款付清后,其所有权实时转移归甲方所有。

  8、甲方未按期付清货款前,所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将标定物进行合法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保留其所有权,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如发生纠纷由乙方选择诉讼地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3、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空调机器设备保修12个月,管线系统保修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空调采购合同8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XX年 月 日

空调采购合同9

  甲方(采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安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

  2、 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

  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

  ¥ 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

  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空调内外机电源的铺设及室外机基座的建设。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半(即18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空调采购合同10

  供货商:

  需 方:

  审核情况: (章)

  审 核 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名称)(招标编号:lczXX017)招标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空调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1.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采购单位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采购单位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协议定点采购单位均免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 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 装箱单;

  3. 供货商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六、货款结算:采购单位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单位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货商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采购单位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货商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货商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

  (3)向采购中心反映( );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

  (5)提请仲裁( );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单位凭“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和验收结算单”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供货结算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供货结算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编号:lczXX017)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市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3联,供货商、采购单位、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县招投标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需经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单位(签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采购合同11

  甲方:XX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XX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XX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当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06)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XX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XX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XX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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