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广播稿

时间:2024-04-18 09:27:55 海洁 广播稿 我要投稿

法制宣传广播稿(通用20篇)

  如果你是广播站的主持人,肯定会知道广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优秀的广播稿会带来更好的节目效果,那么什么样的广播稿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宣传广播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宣传广播稿(通用20篇)

  法制宣传广播稿 1

  甲:优美的歌曲可以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

  乙:动听的广播可以给你带来无限的知识

  甲:红领巾广播又如期和大家在电波中相遇了,大家好我是主持人xx

  乙:大家好,我是主持人xx

  甲:如果一首歌,唱不出童年所有的心情,就用一支笔,写下我们天真岁月里藏不住的伤心和欢喜。欢迎走进《佳文共赏》,主持人xxx将与大家一起感受文字带来的魅力。

  (内容)

  乙:同学们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个创意,我有一个创意,我们交换,就有了两个创意!期待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活动永远充满创意!同学们,赶快把你的希望和心得写下来投稿到校园广播站!校园广播站会把你的快乐传递给大家。

  甲:小故事中蕴藏着大智慧,欢迎大家和我一起走进小故事大智慧栏目。今天我要和大家讲一个拔苗助长的故事,同学们可要认真听呀。

  从前有个农夫,种田时发现自己刚种下去不久的禾苗没有人家田里长得快,回家后,他苦想良策,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他赶忙叫儿子连夜打着煤油灯,到自家田里把每束禾苗往上拔高一些,等全部拔完,已累的吃力地回家睡觉,心理美滋滋地想,明天我田里的禾苗一定长得比邻家的快。

  第二天一早,他顾不得累,兴冲冲地和儿子一起到自家田里看禾苗,有小部分禾苗已"翻白"飘浮水面,好不容易捱到中午,太阳一晒,禾苗全部枯黄死了。农夫当场气的生了病,不久便死了。他的儿子吸取了父亲的教训,买了上好的`禾苗,重新种了下去,定期施肥,终于比邻家的禾苗长得快。

  乙:同学们,你听完这个故事后有什么感想吗?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必须以客观规律办事,不能盲目求快求好,要明白"欲速不达"的道理。不能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否则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甲:下面让我们来点轻松的话题吧,接下来进入第三个栏目——《欢乐跳跳豆》,愿幸福和欢笑永远伴随着你们!

  乙:不甜的西瓜:小明和朋友一起路过一个西瓜摊,看见里面有很多大西瓜,就问摊主:"西瓜甜不甜啊!"摊主毫不犹豫的说:"肯定甜,不甜不收钱"小明想了会说:"哦。那就帮我挑一个不甜的吧!"

  甲:现在让我们进入脑筋急转弯,动动你的小脑筋:

  两只狗赛跑,甲狗跑得快,乙狗跑得慢,跑到终点时,哪只狗出汗多? (读两边)

  乙:怎么样你想到答案了吗?答案就是狗不会出汗。我再给大家出道题:有一种水果,没吃之前是绿色的,吃下去是红色的,吐出时却是黑色的,请问这是什么水果?(读两遍)

  甲:答案很简单,就是西瓜,同学们你答对了吗?

  时间过的真快,本周的广播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让我们在美妙的歌声中结束这次愉快的心灵之旅吧,同学们,下周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2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播讲的内容是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开展。为配合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活动,让广大群众准确判断什么是违法建设,认清参与或购买违法建设的危害,快速有效打击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现就“违法建设”问题向你作专题介绍,希望你通过学习,自觉抵制并积极参与打击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一)乱搭乱建易使房屋的基础遭到破坏,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同时也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二)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房房主随心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三)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或出租,以获取最大利益。

  (六)破坏社会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建房,阻扰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各类建筑物,工程开工前应当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彩钢棚等影响市容的建筑物。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遮阳篷.小区内经批准设置遮阳篷的,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米。

  临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过窗台外沿。

  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侵占公共绿地、侵占市政公共设施、严重影响城镇景观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设;

  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在建筑物屋屋项、阳台、平台或外走廊上违章搭建的设施;

  其它被认定的违法建设。

  法制宣传广播稿 3

  男: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

  女: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

  男: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

  女: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伴我们同行。

  合: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男:本期节目由我们四(1)班主办,我是主持人xx

  女:我是主持人xx

  合: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与法同行》

  甲:首先请大家聆听上周校园动态:

  乙:为了不断提高我校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提高晨会课教育质量。本周继上周开始继续开展优秀的晨会课展示。本次活动各位班主任精心准备,给大家总体的映象是:短小精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精彩不断、各有亮点,解决了晨会课虚设、无序的难题,进一步规范了晨会活动,真可谓"小晨会,大课堂"。

  甲:为了提高学生思想意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使学生的养成教育真正落到实处。11月26日早上利用晨会课时间,新区第二小学三至六年级举行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知识竞赛,活动的目的是加深学生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了解,并能以"规范"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准则,从小养成良好地学习、生活习惯。此次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学生行为,使全校形成了"人人争做四好少年"的热潮。

  甲:唉,项玲琳。你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希望同学们也能记住这个日子。

  甲:是的,法律法规很重要,有句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乙: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同时法律也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甲:你说得不错,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我们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些生活中的法律。

  在我们生活中,发现很多同学在回家的路上不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是很危险的。大家都知道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都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可能会被车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还有就是我们都知道拨打110是很正常的,但你知道吗?用电话乱打110是违法的。据有的城市统计,在警察所接到的110报警电话中,有相当一部分竟然是中小学生拨着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谎报火警、匪警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15天的刑事处罚,可见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乙:你带来的这些生活中的法律看来我们真的要遵守。我们每天在学校的时间也有很多,这里有没有一些法律的学问呢?

  甲:在学校里,我们最主要的就是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比如说,有的同学故意破坏学校的课桌椅,有的在门、窗上乱图乱画,有的随意

  采摘、破坏校园里的花草树木等等,这些都是破坏公物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公民必须热爱公共财产,爱护公物既是美德,又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时当见到有人损害公共财物时我们要能劝阻。

  乙:在生活中,有的同学错误地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遵纪守法要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入手,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要牢牢地记在了我们的心中。

  甲: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乙: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四(1)中队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甲:1、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在校园内骑车;

  乙:2、不无故旷课、不夜不归宿;

  甲:3、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

  乙:4、不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甲:5、不偷窃,不故意毁坏财物;

  乙:6、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甲:7、不参与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乙:8、不看、不听色情音像,不读无益身心健康的读物;

  甲:9、不进入网吧、游戏厅;

  乙:10、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

  甲:1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学生。

  乙:12、树立崇高的理想,增强学习的进取心,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社会有用之材。

  甲: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乙: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甲: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

  乙: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甲:同学们,就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里开始,与法同行,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甲:一首《好少年》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长大后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好少年。

  法制宣传广播稿 4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甲:欢迎大家准时收听我们的广播!我是播音员xx

  乙:我是播音员xx,今天我们播的内容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甲: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乙: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

  甲: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甲: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乙: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甲: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乙: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甲: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乙: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甲: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

  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乙: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劣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乙: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甲: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

  乙: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合:今天的广播就为大家播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收听,明天统一时间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5

  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反悔《调解协议书》难获法院支持。

  案例:

  为创建法治化社会,把小额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上海各地相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积极调处化解纠纷。若纠纷双方一旦在该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该调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日前,上海xx区法院对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方受伤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再反悔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类赔偿款9476元。

  20xx年5月29日20时30分许,50岁的杨某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客车,由本市镇宁路驶入长乐路时,与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彭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彭某治愈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彭某“腰2左侧横突骨折。”该起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由杨某赔偿彭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车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76元,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门也向杨某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但杨某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赔偿款。20xx年初,彭某起诉至法院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已于20xx年11月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现杨某逾期不履行给付赔偿款,请求法院依照上述协议书,判令杨某予以支付。

  法庭上,杨某辩称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他本人签名,但认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能真实反映事故客观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有异议;《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计算有误,现不同意上述赔偿金额。

  法院认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案的杨某对交警部门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提出异议,自愿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彭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该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未按协议赔付实属违约。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杨某败诉。

  法制宣传广播稿 6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法制宣传广播稿 7

  主播: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合: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

  主播:小蜜蜂广播台开播了,我是今天的主播xxx,我是今天的播音员xxx,今天,我们为您准备的栏目有:

  1、《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2、好书推荐;

  甲:xxx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3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来是好书推荐栏目:

  甲:......

  主播:时间过的真快,到了和您说再见的时候了,欢迎您周二同一时间继续收听我们的栏目,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8

尊敬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法制广播节目。我是负责为大家带来最新法律信息和案例分析的主持人xxx。今天我们将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您介绍法制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增强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将为您带来关于“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话题。

  不文明行为是指不符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是法律的直接关注对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各种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被依法扣押、收容、羁押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一)辱骂、威胁、殴打、捆绑、不给予必要的休息、饮食、不按规定处理其日用品、买卖不明的,或者遗失、损毁,不按规定退还;

  (二)以侮辱、诽谤、散布不实谣言等方式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三)煽动、策划、实施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胁迫交通、妨碍公务等危害治安秩序的。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不文明行为属于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并且扰乱社会安定。相关法律的出台与实施是为了保护公共秩序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举例来说,当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并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劝导时,就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相关责任单位有权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比如口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维护公共秩序,还能够警示其他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再重复类似行为。

  我们还需要了解,不文明行为并非只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场所,我们的网络空间也充斥着各种不文明的言行。一些不良信息传播、网络欺诈、谣言传播,都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声誉和负面影响。我国制定并实施了《网络安全法》,以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和管理。据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网络安全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方有权责令其改正,要求停止发布信息,并可以给予经济处罚等行政制裁。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和良性发展,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通过正确的行为和言行,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坚守公民道德,养成良好的社会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为我们自己和下一代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所介绍的只是法制知识的冰山一角。法律是一座庄严的庙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守护这座庙宇的守护神。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了解相关法律,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法治强国从我做起,文明社会靠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努力奋斗!

  祝大家生活幸福、健康!谢谢收听!

  法制宣传广播稿 9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下面请听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乙: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好了,又到了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上周的题目是 ,正确答案是 ,本周我们聘请的抽奖嘉宾是 ,获奖的同学是 ,让我们对他表示祝贺。(鼓掌)

  乙:我来出本周的题目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

  合:本周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拜拜!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法制宣传广播稿 10

  A:亲爱的少先队员们,红领巾广播站又与大家见面了。

  B:本期广播,我们要和大家谈谈安全。

  A: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

  B: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加强交通安全的自我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更加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A:在学校,上课间操、参加升旗仪式、下课、放学以及集会等,大家也要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拥,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都要靠右行走。

  B:上体育课时,同学们要按照规定穿着衣服、鞋子,不能穿皮鞋、有跟鞋,天气热了以后不能穿凉鞋,女同学不要穿裙子。衣服上不佩戴胸针、校徽、发卡及其它金属或者玻璃装饰品,在口袋中不装钥匙、小刀等坚硬或者尖锐锋利的'物品,以免伤害到我们的身体。同学们在活动中,相互督促,要提高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A:在此我们给全体同学送上祝福:祝全体同学天天开心,开心时也不要忘记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红领巾广播站通过歌曲《祝你平安》把这份祝福传递给大家。

  B:也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去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法制宣传广播稿 11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本周是我校的德育主题教育周,按学校规定,今天广播的主题是生命教育。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真希望这次的节目能给大家带来快乐,502班的所有同学祝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同学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感谢你们的收听。

  法制宣传广播稿 12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乙:我是xx

  甲:我是xx

  乙: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重点是第三部分。

  甲: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乙: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甲: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宪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国家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我们要爱护国旗和国徽。同时,我们国家还有一部《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使用和制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乙: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甲: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第一要熟悉交通信号灯,这个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都告诉过大家了,红灯停、绿灯行。第二要熟悉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等。(指示标志有方圆,蓝色做底白图案,按着标志向前行,带你顺利到终点;禁令标志是圆形,白底红圈黑图案,车辆行人要遵守,确保安全不违反;警告标志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司机见它要小心,危险路段在前面)。第三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如果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与交警叔叔的指挥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要服从交警的指挥。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折磨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乙: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甲: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乙: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

  甲: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

  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乙: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甲: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乙: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甲: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乙: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甲: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中心120)。

  乙: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甲: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乙: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法制宣传广播稿 13

  甲: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

  乙: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丙:伸出你的手

  丁:伸出我的手

  甲:伴随着熟悉的音乐,我们的红领巾广播又如约而至了。

  我是主持人xx

  乙:我是主持人xxx

  丙:我是主持人xxx

  丁:我是主持人xx

  甲: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让我们走进这周的校园新闻。

  乙:我校召开三年级家长会。进一步增进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更好地形成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合力,11月21日下午1:30,我校召开了三年级家长会。

  丙:本次家长会由校长周永冠主持,周校长代表学校感谢家长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信任和大力的支持,接着介绍了近阶段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开展的活动,并希望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

  丁:接着由三年级两个班主任组织班级家长会的开展。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介绍了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并就如何正确引导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以及如何有效协助孩子学习等方面与家长们进行了近距离的交流与沟通。

  甲:最后宁波社安防火中心的尹老师,为家长们带来“如何避免火灾”的讲座!家长们在现场认真聆听,提高了安全意识与消防安全能力。短暂而充实的家长会,拉近了学校与家长间的距离,融洽了教师与家长们的关系,对学校和孩子们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乙:心存感恩,与爱同行。为了培养学生的感恩之心,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他人、热爱学校、回报社会的崇高道德风尚。我校利用感恩节的契机把本周的主题教育定为“感恩周”。

  丙: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为学生进行有关感恩的教育,并要求学生们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对长辈、老师、同学们的感恩之情:制作“感恩卡”,送给自己想感谢的人;为父母捶捶背、搓搓手、洗洗脚;帮父母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送给父母、老师、他人一句温馨的祝福;写一封感谢信给你最想感谢的人等系列活动。

  丁:通过活动的开展,让父母与孩子、老师与学生、同学与同学的心更近了,让学生们摒弃了只知索取,不知奉献的习惯,更让学生拥有了一颗懂得感恩的心。相信学生们一定会把感恩之情落实在努力学习、报答父母、报效社会的'具体行动上。

  甲:接下来就让我们进入今天的小雏鹰论坛,本期的主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乙:我们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丙: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对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

  丁:首先,我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我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我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我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子女必须尽赡养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甲: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乙: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丙: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丁: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甲: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乙: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丙: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丁: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今天点歌台向大家播放一首《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希望我们每个同学都能做个遵法守法的小公民。

  甲:每一次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每一次离别,都意味着下一次更精彩的回来。

  乙: 希望我们的节目能给你带去一天的好心情。我们下期再会。

  法制宣传广播稿 14

老师们、同学们:

  甲乙:大家中午好!

  红领巾广播开始了。这一周广播的主题是“争做守法好少年”。

  甲: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乙: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甲:“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乙: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

  学生1:遵纪守法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暴力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甲: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乙:请听小故事《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学生2: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小舅舅身边的故事:一个读初三的学生刘某,他经常偷同学的钱,经常在学校附近欺诈低年级的同学,后来竟演变到入室行窃的地步。最后他的罪行被老师发现,被学校区警察署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进行再教育。但是,令刘某犯罪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据我的分析:这错误的第一步是因为“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刘某的家境就很贫寒。他的爸爸妈妈一般都不给他零花钱,所以他买不起好吃的和好玩的。有一阵子,学校刮起了对“四驱车”的热潮!刘某眼睛看着,心里羡慕得不得了,可是他摸了摸口袋没有半毛钱。于是一种歪念在他脑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因为只有10元钱,那位同学认为不必为了这些小钱,而伤害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所以也就没有报告老师。这一风波就如此草草地收尾。但是这次的事情给刘某带来很大震撼,他觉得这样“赚钱”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可是,刘某他贪得无厌,觉得这样“赚钱”不够快。于是他就想到去欺诈附近的小学生,想到入室行窃……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老师发现他的罪行,被学校区,警察署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进行再教育。家长的劝导,老师的教诲,对他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可是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他总是把错的认为是对的。一直等到有一天,等到他醒悟了,等到他觉醒了,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因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刘某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甲:古人也早已告诫过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像故事中所提到的偷了10元钱,也许在很多同学眼里,10元钱根本就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万的数额才算是偷。其实这种想法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误解。偷窃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偷取的数额则是判决时的一项依据。

  乙:根据我在网上查到的资料所得知,我们青少年犯罪案的例子年上升的趋势。可见我们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是太肤浅了!为此,我倡议社会应对像我们这样的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我们少年儿童的是非观与处世观。而处于身心正在发生转变阶段的我们,就更应该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甲: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是一时冲动,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后悔莫及!我相信,每一个少年儿童都想拥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拥有一个锦绣前程。但是如果谁一时迷失了方向,迈出了错误决定的第一步,而离开了青少年应该遵循的正确轨道,就会走上了另一条泥泞曲折的道路。

  乙:如今,我国正在建设的法治国家,正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大批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而遵纪守法,就要牢固树立荣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很光荣、遵守行为规范也光荣;违反国家法律可耻,破坏课堂纪律同样不光彩。记得岳飞曾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句话是对像我们这样的阳光少年的督促:千万要珍惜自己的青春!

  甲:快板《遵纪守法记心间》

  a:新世纪,教育事业大发展,法制教育是关键。

  b:不要说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它时时刻刻就在你和我身边。

  c:依法治国,他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来体现,每个公民都应把遵纪守法记心间。

  a:特别是对我们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作用可不一般。

  b:您听一听,看一看,青少年犯罪的危害真不浅。

  c:只因为,他们都是年龄尚小未成年,不能把违法犯罪的是非辨。

  a:心中的法制观念不健全,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还给社会把祸添。

  所以说,法律无情人有情,从小要把遵纪守法的观念建。

  b:爱学习,爱劳动,优秀的品德走在前。

  c:同学之间要团结,知错必改是美德,师长的批评不要烦。

  a:好同学,听我言,校规校纪别违犯,它是违法犯罪的导火线。

  b:犯了罪是囚犯,失去了自由被宣判。

  c:学法律,懂法律,法律的武器手中攥,保护自己不受侵犯。

  法制宣传广播稿 15

  甲: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乙: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 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甲: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

  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 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 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 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 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 用法,从我做起!”

  甲: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

  法制宣传广播稿 16

尊敬的各位听众:

  大家好!今天我们的广播节目主题是“知法用法守法”。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知法用法守法,在生活中养成正确的法律素质。

  首先,知法是关键。了解法律法规是避免违法的第一步,也是防止被侵权的有效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例如买卖商品、租房、签订合同等,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就很难准确地处理这些问题。因此,建议各位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例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屋租赁合同法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用法更重要。知道了法律法规,就要在生活中学会用法。用法指的是合理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避免误解和争议。现在有很多途径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法律的正确使用方法,例如网络、书籍、法律咨询服务等等。在你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同时,在使用法律手段时要谨慎,不能盲目受人指引,要自己去查阅官方资料,从而确保法律手段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最后,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尽到的责任。守法不仅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从小事做起,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例如,在道路交通中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占用非停车位的车道;在购物中遵守商家的规定,不进行欺诈行为;在企业经营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竞争的公正和诚信。只有大家共同守法,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安全、稳定、和谐。

  在结束之前,我想提醒各位记住以下三点:知法、用法、守法。了解法律知识、正确应用法律手段、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这是维护自身利益和保护社会利益的必要条件。在生活中,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律素质为基础,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从而让我们能够更加自信地生活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世界中。

  以上就是今天的广播节目主题“知法用法守法”,谢谢各位的收听。

  法制宣传广播稿 17

  男:敬爱的老师!

  女:亲爱的同学们!

  男、女:大家早上好!

  男:伴着悠扬的开场曲,本期D2之声又和大家见面了。

  我是今天的主持人xx,来自xx。

  女: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xxx,同样来自xx。

  今天我们要与大家聊什么话题呢?

  男:我们聊聊怎样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吧。同学们,你们知道吗?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是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而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却很淡薄。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我们在报纸、电视上会看到很多案例,一些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任意妄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女:20xx年7月,哈尔滨市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同桌被重物打伤,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问题的答案在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男:有一个小学生,他去北京旅游,在很多名胜古迹上用刀刻下自己的名字,他自己觉得很了不起,没有白来一趟。结果受到长城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处理。一开始他还不服气,其实他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因此,同学们要从这个案例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

  女:或许有的同学会说,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但是有少数同学还是没有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比如,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经不起表扬,也经不起批评,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当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了这部法律后,就可以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不仅要求我们自己要遵纪守法,也要求了我们要适当的制止违法事情的发生。比如:在看到同学吵架甚至打架时,你应该及时劝阻并及时告诉师长;比如:在爸爸喝了酒后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比如告诉司机先生要注意车速,不能闯红灯。刘备曾经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叫告诉我不要忽视身边的小事。

  女: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合: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衷心希望同学们不仅成为有文化、有知识的栋梁之材,而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起生命的盾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健康、茁壮地成长!

  男:好,下面进入“健康茶餐厅”栏目。有请许医生!

  (许医生讲“健康茶餐厅”)

  女:同学们,不知不觉中,我们的节目也已经接近尾声了。

  男:是啊!也该是我们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

  女:每一次的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

  男:每一次的离别,都意味着下一次更清新的回来。

  女:今天的广播又该和大家说再见了。

  男:Thanks for your listening. See you next time!

  女:See you.

  法制宣传广播稿 18

  音乐(《安妮的仙境》)

  男:敬爱的老师们!

  女:亲爱的同学们!

  男、女:大家早上好!

  男:在这金风送爽的季节

  女:在这瓜果飘香的季节

  女: D2之声又如约而至了。

  男: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来自五(6)正勇中队的xx

  女:我是今天的主持人xx,同样来自五(6)正勇中队。

  男:今天的D2之声由这样几个版块组成

  女:【新闻袋袋裤】【做守法的小公民】【歌曲欣赏】【健康茶餐厅】

  男:下面先请大家收听由沈禾欣、王雨桐为大家带来的新闻袋袋裤。

  女:轻松来运动 享品质教育 快乐促健康 为人生奠基

  为丰富校园课余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20xx年11月1日,我们学校举行了第xx届田径运动会。

  11月1日的田径赛场上秩序井然,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排着整齐的方阵进入操场,他们以矫健的步伐、响亮的口号拉开了此次运动会的帷幕。

  本届运动会中,运动健儿们秉持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积极参与各个比赛项目,在赛场上,他们勇往直前,一次次超越自我,因为坚信着勇者无惧;在起跑线上,他们目光冷峻而热烈,因为知道成功就在前方,在终点线上,他们放声欢呼,因为明白成功来之不易。在发令枪的响声中、同学的助威呐喊声中,他们尽情挥洒汗水,尽显运动健儿的风采。裁判员老师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裁决。整个运动会高潮迭起,精彩纷呈,成果辉煌。运动会上共5人次破校最高记录。

  相信D2学子定会以拼搏的精神、健康的身心全心享受品质教育,为人生奠基!

  男:徜徉秋日美景 体验团结力量

  云淡风轻,秋意融融,同学期盼已久的秋季综合实践活动如约而至。11月2日,五年级组全体师生来到盘门景区,进行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暨心理拓展活动。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开始了“拷贝不走样”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各班的 班主任 老师还引导孩子们讨论:在接收到信息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们团队成功地传递了信息了吗?问题在哪里?通过讨论、交流同学们明白了团队间的沟通和协作是多么重要!

  徜徉秋日美景,体验团结力量。在这充实的一天里,大家不仅领略了山水间的美景,还通过两项心理拓展活动,感受到了团结的重要性。

  女:同学们都喜欢做游戏,而游戏要有规则才不会乱套。生活中,规则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国家的.法律。我们只要遵纪守法,就可以便捷我们的生活。李京伦,你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算是遵纪守法吗?

  男:当然知道了!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要熟知《小学生守则》,其次要从某个方面去接触法律,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懂法、执法,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利益。我们还应该经常仔细阅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女:说的没错。除了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还应该在实际生活中培养正确的是非观念。有一个家庭,爸爸经常把家里装饰成百货大楼,妈妈带着4岁的玲玲“逛商场”。走了几圈后,妈妈会趁女儿不注意偷偷藏起来,而扮演坏人的爸爸就会用各种理由让玲玲跟他走。每次游戏结束后,玲玲的爸爸妈妈都会对她的正确做法提出表扬,也会批评她错误的选择。此后,爸爸妈妈还会设出各种情景,培养玲玲的是非观念。慢慢地,玲玲在5岁多时就比同龄人机灵的多,辨别是非的能力更是高于他们之上。

  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该为国家的和平献一份力,管好自己,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女:让我们在歌声中当好自己的守护天使,下面请听歌曲《我们是阳光下好少年》

  男:《健康茶餐厅》,健康生活你我他,有请许医生。

  男:感谢许医生。

  女:伴着优美的旋律,不知不觉,我们的节目已经接近尾声了。

  男:是啊!也该是我们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

  女:每一次的相约,都倾注了我们殷切的期待。

  男:每一次的离别,都意味着我们再次的相见。短短的15分钟时间即将过去,感谢大家的收听。让我们下次再会。

  女: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see you next time!

  男:see you!

  (音乐起《安妮的仙境》)

  法制宣传广播稿 19

  甲: 目前,由于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我们当中有一些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同学,会做出一些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的同学动手打人、骂人、欺负勒索弱小同学、不按时回家、欺瞒老师家长等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乙: 我们常说做人要遵纪守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甲: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乙: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甲: 同学们,我们在加强自身修养、自觉遵纪守法的同时,还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我就如何保护自己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乙: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甲: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乙: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甲: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乙: 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 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广播稿 2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从本周开始,每周的周三和周五的晨训广播由学校利用。三月的广播由团委负责,由于正逢法制宣传月,我们决定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

  听到“法制”一词,相信很多同学都在心里叹了口气。的确,由于社会和学校近些年对相关主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再加上“法制”本就不像体育、动漫那么吸引学生的“眼球”和“耳朵”, 所以很多人对它已多少产生了倦怠情绪。因此,这次我们决定先绕开“法制”,从它的衍生词——“规则”说起。

  为什么说是“衍生词”呢?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定义:所谓“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统治工具,说白了,就是用来约束被统治者的“木棍”,谁违反了它就要“挨打”。它就像一道铁丝网或者一堵高墙,谁要是企图穿越就会体无完肤、头破血流。法制尽管重要,但如果统治者仅仅以这种强硬手段维护统治,那么社会必乱,因此,还需要有一个比法制更人性更易于接受的统治工具,那就是“规则”。

  那么,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按照辞典上的解释,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这个定义倒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那个“供”字。有了这个字,就说明了“规则”的非强制性,也就是说东西制定出来了,遵守不遵守是人们自己的事情。如果说法制是“铁丝网”,那么“规则”就是一条画在地面上的警戒线,时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定着一个限度,但就算有人逾越也不会伤及体肤,至多不过是别人异样的`眼光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规则的重要性却决不逊色于法制,它同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群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约束。而且,它的涵盖面广泛,几乎涉及到人们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方面。社会有社会规则,集体有集体规则,交通、职业、交际、就餐、比赛、商业交易,就连学习中也处处体现着规则的重要:语文的写作规则、数学的运算规则、英语的发音规则等等,不遵守它们我们就写不出好文章,算不出正确答案,说不了流利的英语,规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既然规则很重要,那么它就不该是一纸空文,而是要求人们运用于实践并共同遵守的。就拿数学中的运算规则来说,面对那么多繁琐的规则,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四则运算中必须先算括号里的?为什么未知数通常用xyz表示?为什么……?这些规则都是前人制定的,可我们为什么必须遵守?答案很简单:数学问题千千万,做数学题的人更是千千万,如果做四则运算时张三先算乘除,李四先算加减,恐怕人们永远也无法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了。所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保证运算的正常进行。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计算过程中哪怕只有一个数字的运算没有按照规则,最后的答案都会和正确答案相去千里。那么,如果把一道数学题比作我们的社会集体,把其中的每一个数字比做我们每一个人,就不难看出,个体对规则的态度对于整个集体来说是多么重要。也许,当你偶尔闯红灯或随地吐痰时,你并没有太过在意,但量变往往引起质变,这些小小的违反规则的做法所引起的后果恐怕是你无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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