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通用16篇)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匆匆溜走,我们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可是怎样写工作总结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
2025年,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坚强领导下,林业稽查总队深入贯彻落实林长令要求,锚定“严格执法、精准监管、守护生态”核心目标,以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稽查工作落地见效,有效守护了辖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开展“护绿行动”“湿地保护专项稽查”等专项行动6次,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托林草执法监督平台,精准核查涉林变化图斑432个,依法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16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5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6起、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32起,处罚违法人员298人次,收缴罚款586万元,责成补种树木2.3万株,推动历年存量案件“清零”,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
二是强化精准监管,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建立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机制,划分监管网格126个,实现全域覆盖监管。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湿地等关键区域巡查管控,全年累计巡查里程8.6万公里,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78处。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查处违规用火案件23起;常态化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筑牢松材线虫病入侵防线,守护了林业生态安全。
三是健全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细化114项执法职权,落实定岗定责要求;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查阅案卷287卷,整改程序不规范、文书不健全等问题35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法规、稽查技能培训12场,培训人员460人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全年联合办案47起,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深化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护林意识。结合“世界森林日”“爱鸟周”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覆盖群众8万余人次。通过典型案例曝光、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受理流程,全年受理群众举报线索63条,办结率100%,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存在不足:基层执法装备老化问题突出,科技执法手段应用不够充分;部分偏远区域监管存在盲区。下一步,将争取资金更新执法装备,推进“智慧稽查”建设;优化监管网格布局,强化偏远区域巡查力度;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高水平稽查守护绿水青山。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2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聚焦执法攻坚主责,强化精准施策,各项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辖区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精准部署专项行动,提升执法打击效能。围绕上级部署和辖区实际,精准谋划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春季抢垦湿地高发态势,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稽查,深入重点湿地周边区域排查,及时制止抢垦湿地行为18起,妥善处置历史遗留湿地侵占问题7件,有效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现象。聚焦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期,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排查林区用火隐患42处,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23起,罚款21万元。全年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案件156起,占总案件数的49.4%,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提升。
二是强化案件查办督办,确保执法刚性落实。建立“受理-查办-督办-归档”全流程案件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时限要求,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上级挂牌督办的12起典型案件,成立专项督办组,全程跟踪督导,推动案件按期办结,其中3起案件被列为全省林业执法典型案例。规范案件查办流程,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涉林纠纷调处,成功调处林权、湿地等纠纷38起,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凝聚监管执法合力。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建立案件移送、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机制,全年移送涉刑案件15起,联合开展执法行动16次,形成了执法打击合力。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在林地审批、生态修复等环节强化监管衔接,查处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地案件12起,督促违法主体完成生态修复120亩。强化与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联动,规范木材运输监管,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5起,没收非法木材120立方米。
存在不足:跨区域执法协同效率有待提升,部分复杂案件查办周期较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执法需求仍有差距。下一步,将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优化复杂案件办理流程;加强执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管理等领域执法能力,持续提升执法攻坚水平。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3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以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高效的监管防控体系为核心,扎实推进林业资源常态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生态风险,守护了辖区林业生态安全。现将年度监管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按照“全域覆盖、精细管理”原则,优化监管网格布局,将辖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资源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划分一级网格15个、二级网格126个、三级网格850个,配备网格监管员、护林员1200余人,打通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建立网格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网格监管范围、职责和巡查要求,全年网格巡查覆盖率达100%,通过网格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68处,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度。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提升防控智能化水平。依托林草执法监督平台,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网络。全年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核查涉林变化图斑432个,精准定位违法违规线索32条;出动无人机巡查重点区域68次,覆盖面积2.3万平方公里,发现隐蔽性违法占用林地行为8起。在自然保护地、重点林区布设视频监控点位56个,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效提升了监管防控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防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排查整治,清理整治违规人类活动12处,恢复植被35亩。强化古树名木精细化管理,对辖区236株古树名木开展专项排查,建立健康档案,整改保护隐患15处,落实专人管护。扎实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互花米草、薇甘菊等专项治理,治理面积1200亩,有效遏制外来物种扩散蔓延。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核查林木采伐作业设计186份,查处滥伐林木案件58起,确保森林资源合理利用。
存在不足:科技监管设备覆盖率仍需提升,部分偏远区域仍依赖人工巡查;网格监管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智慧稽查”建设,扩大科技监管设备覆盖范围;加强网格监管员业务培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筑牢林业生态安全防线。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4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坚持“政治建队、素质强队、从严治队”方针,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核心,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稽查铁军。现将年度队伍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专题学习15场,专题研讨6次,参与人员520人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红色教育活动8场,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守护生态、执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全年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构建“理论+实操”一体化培训体系。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案件查办、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12场,培训人员460人次;组织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案例研讨活动4次,选取典型案件20起进行深度剖析,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派25名骨干执法人员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跨区域交流学习,借鉴先进执法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全年执法人员业务考核合格率达100%,案件查办质量显著提升。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10项,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2件。加强执法监督,成立内部监督检查组,开展执法纪律、工作作风专项检查6次,整改工作纪律松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18项,营造了从严治队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激励保障,激发队伍活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办案、巡查监管、服务群众等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全年评选优秀执法人员35名、先进科室6个,激发了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改善基层执法条件,争取资金为基层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车辆12台、无人机8架、执法记录仪50台,提升执法保障能力。加强人文关怀,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活动,解决执法人员实际困难15件,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存在不足: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高端执法人才短缺;激励机制创新性不足。下一步,将加大高端执法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常态化交流学习机制;创新激励方式,丰富激励载体,持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5
2025年,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守护森林资源、筑牢生态屏障”核心任务,全面履行稽查执法职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全年共组织开展执法行动126次,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48起,其中行政案件42起、刑事案件6起,综合结案率达100%,收缴罚款156.8万元,补种树木3200余株,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蔓延。
工作中,我们健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重点督办”执法体系,划分12个稽查责任片区,实现全省林区巡查全覆盖,全年累计巡查里程2.3万公里,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35处。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与森林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8次,查处跨部门涉林案件11起。同时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组织案卷评查4次,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偏远林区监管难度大等问题。2026年,我们将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化平台搭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持续提升稽查执法效能,为全省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6
2025年,省林业稽查总队聚焦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先后组织开展“清风行动”“林地保护专项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攻坚”等6项专项行动,累计查处专项行动案件29起,占全年案件总数的60.4%,其中重大案件5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4起。
在“林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核查森林督查图斑137个,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6起,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项目9个,恢复林地面积8.2公顷。“野生动植物保护攻坚”行动中,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46家,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2件,救助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5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28只。专项行动期间,通过设置临时检查点23个、发布举报奖励公告等方式,拓宽线索获取渠道,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1条,查实办结19条。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整治-巩固-提升”长效机制,针对季节性、区域性涉林违法特点提前部署防控,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稽查,持续巩固生态保护成果。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7
2025年,省林业稽查总队坚持“政治建队、素质强队、规范治队”理念,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林业稽查铁军。目前总队共有执法人员68人,其中具备高级执法资格32人,全年新增执法资格人员12人,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强化政治理论与业务培训融合,邀请林业专家、法律学者开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6场,培训覆盖全员340人次。创新培训模式,开展“以案说法”案例研讨4次,组织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交流学习3次,将学习课堂搬到稽查一线,提升实战能力。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制定《执法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将案件办理质量、巡查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全年表彰优秀执法人员15名。同时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执法纪律专项督查3次,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发生。
尽管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年轻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2026年,我们将实施“青年执法人员培养计划”,建立导师帮带机制,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8
2025年,省林业稽查总队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原则,以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目标,扎实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人爱林、人人护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6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设置宣传展板82块,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
结合“世界森林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2场,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文艺汇演等形式,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普法视频45条、图文解读38篇,累计阅读量超80万次;制作林业稽查典型案例警示片3部,在林区乡镇、木材加工企业等场所循环播放,以案例警醒群众。深入推进“普法进林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走访木材加工企业53家,开展校园普法讲座18场,签订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46份。
通过系统宣传,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全年群众主动参与森林保护、提供案件线索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优化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为林业稽查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9
2025年,省林业稽查总队紧紧围绕林长制工作要求,主动融入林长制责任体系,强化稽查执法与林长制的协同联动,以稽查促监管、以执法保落实,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全面压实。全年共协助各级林长开展森林资源督查16次,督促整改林长制考核反馈问题23项,推动建立“林长+稽查”联动工作机制12个。
发挥稽查执法“利剑”作用,聚焦林长制考核重点指标,重点核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古树名木保护等任务落实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稽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协助建立“村级林长+监管员+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全省1.2万名生态护林员进行稽查业务培训,规范巡护记录和线索上报流程,全年通过网格化管理发现并查处涉林案件18起。参与林长制联席会议4次,通报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森林资源保护难题5个。同时,将稽查执法结果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为各级林长履职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与林长制的.协同融合,完善联动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格局。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0
2025年,省林业稽查总队积极顺应数字化改革趋势,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完成执法信息化平台搭建,实现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归档等全流程线上办理,累计线上办理案件42起,占行政案件总数的100%,执法效率提升40%以上。
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升级,为基层执法队伍配备无人机15台、执法记录仪68台、便携式电脑32台,实现执法人员装备全覆盖。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32次,发现偏远林区违法线索8条,有效解决了山区、林区巡查难度大、效率低的`问题。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库,整合卫星遥感、地面巡护等数据资源,实现对重点林区、关键区域的实时监控,全年通过动态监测发现非法采伐、占用林地等问题12处,及时开展稽查处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与森林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执法数据等信息互联互通,全年共享数据156条,协同办理案件11起。
目前信息化建设仍存在数据整合不充分、部分基层人员信息化操作能力不足等问题。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平台功能,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开展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1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守护森林资源、筑牢生态屏障”核心目标,扎实推进执法稽查、资源管护、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执法办案成效显著。全年聚焦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稽查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230家,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45处。共立案查处林业违法案件58起,其中重大案件6起,罚没款金额2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办结率、准确率均达100%。
资源管护扎实推进。强化日常巡查防控,构建“线上监控+线下巡查”立体化管护体系,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巡查全覆盖。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普法讲座、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0场次,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提升了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320人次,重点提升法律法规应用、现场勘查取证等核心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发队伍工作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筑牢执法人员廉洁自律防线。
存在不足:部分偏远林区巡查难度大,科技执法手段应用不够充分;跨部门协作深度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立体化巡查体系;深化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林业稽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2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以规范执法办案为核心,以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为重点,扎实推进执法办案专项工作,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稳定。现将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精准部署专项行动。结合年度林业工作重点和辖区森林资源特点,制定《2025年林业稽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打击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聚焦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建设、盗伐滥伐天然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利剑护林”“清风行动”等专项稽查行动12次,实现精准发力、靶向打击。
严格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罚等各环节流程,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案件审核把关,成立案件审核小组,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全年共立案查处涉林违法案件58起,其中行政案件52起、刑事案件6起,案件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强化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6次,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授课,重点讲解涉林案件调查取证技巧、法律法规适用难点等内容。开展案件办理实战演练3次,通过模拟案件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制作等场景,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建立案例分析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案例研讨会,分享办案经验,解决执法难题。
存在不足: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证据收集规范性有待提升;跨区域执法协作效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专项培训,规范调查取证流程;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3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立足稽查职能,以守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己任,通过强化巡查防控、深化部门协作、加强宣传引导等举措,扎实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构建立体化巡查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划分12个巡查片区,明确各片区巡查责任人和巡查频次,实现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关键区域巡查全覆盖。加大科技投入,配备无人机20台、高清视频监控设备50套,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控网络,提升巡查效率和覆盖面。全年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500余次,巡查里程达8000余公里,及时发现并制止苗头性涉林违法行为28起。
深化部门协作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全年联合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执法行动6次,成功查处跨部门涉林违法案件12起。建立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平台,全年移送案件线索8条,形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合力。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围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林业普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5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00余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林业普法知识50余条,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提升了公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护林”的`良好氛围。
存在不足:偏远山区巡查存在盲区;公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下一步,将优化巡查方案,加大偏远山区巡查力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协作,筑牢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4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强化作风建设为保障,通过多元化培养举措,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林业稽查队伍,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专题学习12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确保队伍思想统一、方向正确。
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8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应用、现场勘查取证、案件办理流程等核心业务。邀请行业专家、资深执法人员授课4次,开展实战演练3次,提升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选派15名骨干执法人员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学习先进执法经验。
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2次,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开展廉政谈话30人次,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防线。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工作实绩与评优评先、晋升提拔挂钩,激发队伍工作活力。
存在不足:部分年轻执法人员经验不足;培训内容针对性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建立“老带新”培养机制,提升年轻执法人员实战能力;优化培训内容,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培训;持续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打造高素质林业稽查队伍。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5
2025年,林业稽查总队围绕“普及林业法规、提升护林意识”目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扎实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稽查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精准谋划宣传工作。结合年度林业稽查工作重点和公众法治需求,制定《2025年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和责任分工。重点围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林区群众、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宣传。
丰富宣传活动形式。开展“林业普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30场次,通过举办普法讲座、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林区主要路口、乡镇集市设立宣传点25个,发放宣传手册1.5万余份、宣传海报800余张、环保袋5000余个。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50余条,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强化重点群体宣传。针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200余人,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走进15所中小学,开展“生态保护进校园”活动,通过趣味课堂、互动游戏等形式,提升青少年生态保护意识。对涉林案件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结合案件办理过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涉林违法行为的危害。
存在不足: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偏远林区宣传覆盖面有限。下一步,将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特色宣传品牌;加大偏远林区宣传投入,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林业稽查总队年度工作总结 16
XX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管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XX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接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接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形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二)加强了湿地管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管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根据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很多抢垦事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XX]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了规范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形式,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设。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多次深入到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罚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明年启动实施,将为各木材检查站解决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执法条件将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四)组织实施了全区林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检、换证工作。国家林业局XX年统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XX年12月31日到期,XX年将启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国家林业局就重新审核、换证工作作了具体按排。为了切实做好我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审定和《林业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七月份,我们专门举办了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员培训班,对50多名林政执法信息管理员进行了培训。随后,逐单位对总共87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认定,将合格的756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提交给了国家林业局,有120名经审核不合格,予以取消换发证件的资格。现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已被国家林业局全部审核通过制作完毕,正在向各市、县(区)、各单位发放,保证明年元月一日起全部启用。
(五)整理编篡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总队在去年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辑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较为全面的收录了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分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方便使用、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了归纳分类。全书分上、中、下三册,内容包括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林木种苗及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林业行政征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目前,正在争取印刷经费,如果经费落实,将尽快交付印刷。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局党组当好参谋。今年上半年,总队以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准备工作为契机,结合近年来我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对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状况及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代局里草拟了《宁夏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执法及林政案件管理工作调查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受到国家林业局的重视。下半年,我们又对全区林业发展的形势及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向局党组写出了专题报告,对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重心的转移及加强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受到了党组的重视。
(七)加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善始善终完成了试点任务。XX年10月至今年11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分三种模式进行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队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是今年,多次深入试点单位,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入九月份后,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组织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全面梳理了两年来的试点情况,总结交流了试点经验,查找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别对三种试点形式进行了分析评估。从我区实际情况和试点效果看,林政稽查机构归口于资源管理部门的传统执法模式,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执法实践上,都已不能适应林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应当进行改革;林政稽查机构隶属于森林公安的执法模式,虽然增强了执法的震慑力,但由于95%以上的案件为林政案件和林政纠纷,这种模式存在矛盾混淆、执法手段混用、执法程序混乱等弊端,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而且群众比较反感。且由于我区部分县、区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机构,如勉强采用这种模式仍然会出现两种林政执法体系并存的局面,导致林政稽查体制不统一的问题。综合试点情况和我区林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状及近年来林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组建林政稽查机构是最合法有效的林政执法及强化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林政执法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队伍不稳、力量不足、监督不力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林政稽查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业务、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林政执法工作的水平。
(八)加强了总队自身建设。今年年初,根据机关党委统一调整,成立了林政稽查总队党支部。支部组建后,立即着手加强了自身建设。按照《党章》及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选举了党支部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教育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今年共开展组织生活18次,党课教育3次,“七一”、“十一”前夕,组织党员到盐池县解放纪念馆和韦州下马关红军长征遗址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通过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观念,促进了思想作风的转变,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与林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很不相适应。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编制员额不足、职能界定不清、责任落实不明、人员素质不高、投入保障不力。目前的状况是:自治区虽然成立了稽查总队,仅配备了4名干部(其中3名为不占编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辆车,人员构成不合理,没有懂专业的业务干部,车辆也即将报废,没有专项办案经费,以行政经费维持运转;全区29个基层执法单位(市、县、区及自然保护区),单独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的只有7个单位(其中2个单位机构编制尚未落实),6个单位林政执法职能由森林公安代行,尚有16个单位没有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由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兼管;由于林政稽查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林政稽查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很不落实,部分基层林政执法工作很不规范;全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751人中,专职从事林政执法的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林政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勘查勘验设备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这种现状与依法治林及林政执法工作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要求严的特点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应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河滩湿地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1)湿地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县管理的比较好,但有的市、县(区)对河滩湿地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管理措施不够得力,管理效果不够明显。(2)湿地管理权属不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滩湿地应属国家所有,处置权在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但从我区湿地管理来看,所有权属不明确,管理权属混乱。有的县、市人民的政府明确了权属,指定有关部门或有关乡镇代行管理;而有些却放任由有关部门或就近乡村管理,随意处置,造成权属不明确,管理混乱。从部门管理来看,河滩湿地管理牵涉农业、水利、国土、环保、农垦等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湿地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个别乡村和地方管理部门将国有湿地擅自发包,谋取利益,为湿地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3)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乱垦抢垦河滩湿地现象比较突出。由于过去对河滩湿地疏于管理,不少地方无序开发,形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事件有所增加,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4)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在湿地管理上无法可依,给湿地管理造成了很大难度。
(三)一些单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存在隐患。有的立案没登记,有的送达没回执,有的罚款没收据,有的扣押没凭证,有的处罚前没有发送告知书,有的无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有的虽然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但比较简单,不能反映案件全貌,处罚文书填写不规范,一案一卷不落实,没有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书,案卷整理比较混乱。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案件的承办质量,一旦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极有可能因执法程序的缺失,导致败诉的后果。
三、XX年工作打算
XX年,林政稽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林政案件稽查为中心,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好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一)进一步加大林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稽查是总队的中心任务。明年要继续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各类林政违法案件。重点加强违规征占用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私垦乱占湿地案件的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林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加强对基层林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着力解决违规行政、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法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基层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明年上半年组织执法程序专项检查,整理制订林政案件执法程序标准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消除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工作,落实已做出的处罚决定,增强案件稽查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好林业利益。
(三)组织实施好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改善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条件。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各木材检查站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处罚文档、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责权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建立健全林政稽查机构,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制定完善林政稽查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林政稽查条件,理顺林政稽查体系,进一步打牢林政稽查工作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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