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管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时间:2020-09-12 11:55:53 年度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市经管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扩大改革创新成果,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管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经管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铺开。

  按照宜昌、省统一安排,我市被列为第一批完成确权工作的县市。任务明确后,我市迅速行动,结合实际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组建市、乡、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确权工作进行动员,全面拉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序幕。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做好确权的前期准备;按省操作规程要求做好测绘相关准备,认真组织动员和培训。二是完成了测绘及控制测量的招标工作,并协调测绘公司进驻各乡镇开展测绘工作,组织对部分乡镇测量情况进行质量监理;三是做好数据库建立相关准备工作。

  (二)狠抓农民负担工作监管。

  年初,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责任书,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常抓不懈。同时,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鄂农监办发[20XX]1号)通知精神,全面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全市10个乡镇处和18个市直有关涉农部门对照文件精神查阅账目、走访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乡两级开展督办检查,共督查10个乡镇58个村、走访农户426户,调查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8家,抽查涉农部门8个。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包括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很有筹资筹劳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农民权益的保护情况,通过自查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发展和培育农民合作社

  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53家,比2014年底的454家净增99家,增幅为21.8%,其中种植类329家、畜牧类132家、综合服务类92家。合作社出资总额43081万元,注册成员15352户,实际入社成员31000户,占全市总农户32.2%。发展联合社3家,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3家,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1家。合作社注册商标93个,其中创建中国驰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称号6个、省名牌产品7个,获得“三品”认证的57家。我市合作社规范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2家(含林业、青年示范社),XX市示范社27家、XX市级示范社52家。主要作法:

  1、依法指导注册备案。市经管局抓“一社一备案”,着力做到合作社发展数量有本“明白账”。截止6月,全市登记备案合作社553家,新增99家,备案率100%。

  2、创建规范化合作社。一是坚持不懈抓辅导员联社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农合办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联社制度促进全市合作社质量全面提升的通知》(都农合办[20XX]5号),全市30名辅导员联系30家合作社,按照“十大规范”的标准,突出重点10项指标,实行“一帮一”的指导,市局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的工作督办制度,有力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创建;二是抓好合作社质量提升。今年年初,市农合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都农合办[20XX]3号),6月23日,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农合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经管局对2家国家级示范、1家省级示范社、1家XX市级示范社合作社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7月23日-24日,市经管局组织全市53家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社理事长和财务会计,开展合作社会计制度、政策法规以及合作社质量提升等为重点的培训,编印10000份成员账户、1000本合作社法规、会计制度下发到乡镇、合作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3、加大示范社培育。9月底至10月上旬,按照省、XX市的要求,市经管局组织乡镇申报8家合作社参加20XX年省级示范社评选,申报19家合作社参加20XX年度XX市级示范社评选,5家合作社参加宜昌质量优胜合作社评选。同时,组织各乡镇申报15家合作社参加20XX年度XX市级示范社,将于12月底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检查验收。

  4、向上争取扶持。今年上半年,市经管局严格按要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资金53万元,组织11家市级以上示范社申报项目,重点扶持。

  二)发展和培育家庭农场

  截止20XX年9月底,全市登记备案家庭农场207家,比上年171家,新增登记注册36家,家庭农场拥有固定资产3.7亿元,经营面积近2.05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规模100亩以上,最大的达3000亩;养殖类家庭农场规模生猪达到5万头、山羊12000头、菜牛2000头、畜禽100万只。112家农场建设了无公害生产基地,31家农场自主申报商标31件,103家农场开展电商、网络平台销售,176家庭农场主经营收入高出一般农户30%以上。

  1、营造发展氛围。今年,市经管局把中央、省、宜昌、XX市发展家庭农场的一系列政策的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在组织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会计、乡镇辅导员培训,以及全市村级组织建设培训和土地确权工作中开展了政策大宣讲,在省、XX市级媒体和各级农经信息平台推介30多家农场典型,推动发展。

  2、着力规范建设。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XX市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强力推行家庭农场辅导员联场工作制度,其工作重点是全市培育2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乡镇明确5个家纳入市级示范农场培育,每个家庭农场确定了1名辅导员,明确了辅导员10项工作职责和任务。市经管局一季一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把家庭农场辅导员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全市纳入20XX年XX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的50家,50名家庭农场辅导员采取“一帮一”的指导,统一推行“四有五化三效益”目标管理,即农场建设时“有规模、有标牌、有场所、有配套”,经营管理中实施“生产组织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统一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

  3、抓示范培育。9月底至10月上旬,按照省、XX市的要求,市经管局组织乡镇申报6家家庭农场参加20XX年省级示范农场评选,申报15家农场参加20XX年度XX市级示范农场评选,3家合作社参加宜昌质量优胜农场评选。同时,组织各乡镇申报20家合作社参加20XX年度XX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将于12月底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检查验收。

  4、加大培训力度。今年,市经管局通过协调,推荐112名农场主参加了XX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5名农场主参加XX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名农场主参加全省培训学习。

  (四)统筹抓好各项业务工作

  1、依法办理权证变更手续。今年来,因转让、互换等方式流转农户家庭承包土地,共办理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变更手续的76户63亩。为农户补办经营权证11户。由于征收占用农户承包土地,依法办理439个农户承包土地核减手续、核减面积367亩。

  2、审核报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核报批工作。完成9个乡镇审核报批工作,96个村纳入财政奖补范畴。

  3、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落实土地流转政策。对全市申报2014年度土地流转工作经费补助的村组和市乡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申报农田整治贷款贴息的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实地查看、材料审核、报表汇总、资料整编,对符合验收标准的8个土地流转交易中心、11个村和8个新型经营主体共计27个补助对象,申报兑现资金117.29万元。

  二是开展流转大户跟踪服务。制发表格,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汇总土地流转大户,指导规范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于200亩以上的流转大户,我们跟踪服务,对土地经营产业、合同规范签定等进行服务指导。目前,全市累计流转土地13.2万亩;2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116户,流转土地面积8.4万亩,其中转入农户土地2470户3.2万亩(其中:流转土地500-1000亩的30户、流转土地2.02万亩,1000以上的21户、流转土地4.3万亩)。

  4、抓好涉农信访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一是定期排查,按时上报工作情况。每月排查来信来访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重点案件的包案稳控情况。二是开展阳光信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格式,将受理告知书、答复意见书、办理报告等录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接受上级信访部门和信访人的检查和评议。目前,已经登记的市级领导批示件7件,按照群工部要求录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的2件。三是依法办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批示件。上半年办理领导批示件7件、直接受理调处的2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配合乡(镇)村调处各种纠纷3起70余人次。

  5、强化集体“三资”监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了全市“三资”情况。二是宣传贯彻《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根据省、XX市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召开会议、转发文件等形式,对《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规范“三资”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审计的通知》。各乡镇分别制定审计方案,选择1-2个村,对2014年以来的资金收支、资产资源经营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监管。

  二、工作计划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一是进一步抓好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

  2、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推动促进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对农民反映突出领域的专项治理;二是全面推进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试点。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配合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三是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2次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活动,通报检查结果,督办整改。

  3、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一是巩固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盘活农村集体“三资”;三是稳步开展“三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选择1-2个村办试点。

  4、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建设。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大力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三是大力开展培训。重点加强合作社负责人和辅导员培训。

  5、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农经基础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培育新型市场主体等专题,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有针对地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把全市农经调研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反馈和典型宣传。严格年报等信息统计制度,确保上报数据质量。及时发现、总结和上报工作中的好作法、好典型、好经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妥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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