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15 02:39:2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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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环境

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强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改善人口分布和保障人口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认真贯彻落实“4.26”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委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坚持把人口理论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率先牢固树立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思想。

  (三)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宣传活动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的宣传倡导,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环境。

  (四)紧紧围绕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重点,邀请高层次人口理论专家,组织人口学会理事、党校人口理论教员,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研讨和研究。年中组织人口学会理事、党校人口理论教员开展一次调研,撰写人口理论研究论文进行交流与评比。

  二、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工程

  (五)突出“人口、家庭、健康、发展”主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广泛实施以家庭文化、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十大行动”,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工程。9.25前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各地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本地相关活动。

  (六)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形势、新特点的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以各种层面、各种形式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阵地为依托,从理论研究、宣传栏目、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宣传品开发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拓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内涵和外延。

  (七)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建设和谐人口文化、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积极宣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化环境。

  (八)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形式、手段载体创新,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创新活动。规范有序地推进人口文化园(区)及基层人口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启动市级人口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在每个辖市区、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人口文化园区(街、场)或人口文化教育基地。2012年命名5家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新制作一批提倡婚育新风尚、传播生殖健康知识的高质量宣传品,免费发给群众,并注重向农村地区和困难人群倾斜,开展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调研考评,举办全市第三届计划生育宣传品交流展示会。

  三、推动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九)大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观念,推动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完善“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十)继续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做好专项行动的整改完善及总结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动态跟踪,联合相关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部门协作、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出生人口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

  (十一)联合市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项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继续牵手知名企业对农村独生女孩困难家庭实施救助。

  四、实施“新家园新家庭新风尚”示范创建计划

  (十二)充分利用省级公共财政支撑,积极完善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积极争创省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示范县(市、区)。加强对已创成省级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县、项目县的指导及对省级“双新”示范镇、村、户的培育,加大示范经验推广力度。

  (十三)启动我市“新家园新家庭新风尚”示范创建,推动人口计生“双新”建设与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渗透融合。2012年,全市“新家园新家庭新风尚” 示范创建覆盖率达60%以上,年底在全市范围评比表彰6个“新风尚”示范镇(街道)、20个“新风尚”示范村(社区)、50个“新风尚”示范户。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

  (十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紧紧围绕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加强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舆论引导,加强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控,防范人口舆情安全隐患。密切跟踪舆情变化,避免可能影响舆论安全的倾向性问题。

  (十五)围绕委中心工作策划组织新闻宣传活动。加强对各地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新家园新家庭新风尚”示范创建等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版,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六)全年新闻宣传不少于90期(次),电视台专题栏目全年不少于12期,电台、报刊每年刊播不少于48期(次);各县(市)区电视台每年不少于 6期,电台、报社每年各不少于12期次;同时各地要积极向省、市提供好的稿件、素材,年内要向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分别选送选题6条、12条、12条。

  (十七)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行业报刊杂志,及时传播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最新动态和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与市广电局共同举办我市人口计生“好新闻、好栏目”评选活动。2012年我市将继续积极参加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秀电视栏目和广播专题节目的评比活动。

  六、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

  (十八)强调群众的广泛参与和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世代服务宣传倡导室等的阵地作用,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政策法规知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知识的需求。

  (十九)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按照“统筹发展、科学规划、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充分整合教育、卫生、妇联、财政等部门资源,依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各类早期教育阵地,在全市构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指导服务体系。加大儿童早期教育及独生子女培养宣传倡导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倡导、部门联动、社会家庭参与的工作模式。

  (二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如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独生子女培养、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与妇联合作,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关爱女孩行动;与团市委、高校教工委等部门合作,开展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十一)筹划组织人口计生“三下乡”、“五、二九”、“世界人口日”、“九、二五”、“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纪念日及节假日的集中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性别平等观念,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帮扶计划生育贫困家庭。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业务培训

  (二十二)把宣传教育能力作为基层计生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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