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1
20xx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2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第二十次股东大会以来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到重点项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xx年5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审议股份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股份公司20xx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向浩元股份公司增资及合资的议案;审议关于天女股份公司搬迁情况的报告;审议与埃及帕蒂姆公司合作在埃及建厂的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天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审议关于收购旭威公司在先光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议案。
(二)20xx年9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监事会主席变更议案;审议通过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七届七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包括:审议股份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变更议案;审议股份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审议20xx年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公司搬迁及补偿的议案;审议关于召开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所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资金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及中高级管理人员执政、勤政、廉政以及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重大重组事项、重要项目实施及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班子精诚团结,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顽强拼搏。加强控股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集团管控,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继续推行全面经营预算管理,深化“三降一提高”,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增强了股份公司的实力。
经过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困难,股份公司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水平。20xx年股份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1847万元,同比增长15%;利润总额2602万元,同比增长33%(以上为合并报表数)。对此,公司监事会给予充分肯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20xx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监事会对公司涉及出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程序规定的行为,也无其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置换情况
20xx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继续做好对公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14个重点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封端聚醚项目于20xx年8月下旬项目已经完成并生产。环保水墨项目通过认证许可,20xx年上半年开始施工,力争20xx年下半年完成并试车生产。 AES磺酸项目20xx年6月开始设计建设,20xx年6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浩元公司对外合资合作,基于封端聚醚项目的完成,日本DKS公司正在等待浩元公司的增股完成后对浩元公司的投资;天女集团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8月底已经通过市发改委组织专家的专项验收。
各位股东代表,20xx年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xx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4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xx年1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20xx年3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议案》;
3、《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统一注销的议案》;
4、《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5、《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4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案》。
20xx年7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xx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xx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xx年11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xx年12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超募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和“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上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除为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买方信贷客户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年,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通过学习新知识,巩固自身专业能力,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5
我受大会团的委托,代表省律协首届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并请特邀代表提出意见。
本届监事会成立于20xx年12月12日,在我省律师行业管理史上,是个崭新的机构。由于缺少可供参考的前人的经验,我们通过五年半的摸索,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架构、工作规程、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自身建设工作
一、研究理论,科学定位律协监事会
随着xx版《江苏省律师协会章程》的通过生效,江苏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宣告成立。首届监事会成立后,我们立即开始了对律协监事会的理论研究工作,并通过理论研究,力求弄清律协监事会的性质、地位、功能、职责和行权方式。我们从法人制度、政治制度两个方面去探求律协监事会制度的理论渊源,最终形成了一篇十余万字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时,我们看到,由于律协的公法人性质,监督机关的专门化是维护广大律师会员权所必需的制度安排。从一定程度上讲,监事会在律师协会中地位的强弱,反映了律师协会本身的自律、自治程度,和律师协会内部的民主化程度。
二、考察学习,探寻他人的成功经验
在对律协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准备之后,我们选派部分监事于20xx年11月初,考察了在全国范围内监事会工作开展较早、较好的深圳、上海和北京市律协的监事工作,听取了三地律协监事会介绍的设立情况、工作内容和工作体会,索取了三地律协监事会成文的经验材料、制度文本和表格资料。20xx年9月13-x日,我们再次选派部分监事考察了尚未设立监事会的新疆地区的律协内部监督工作。通过考察学习,我们掌握了他人的成功经验。我们体会到,准确处理好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律协党委的关系,是监事会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注重工作方式的研究,如何做到公正、公开、有礼有节地行使监督职权等,也是做好监事会工作的必要前提;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更是全面监督的有效方式。
三、建立制度,使监事工作行之有据
在理论研究和考察学习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江苏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制定出台了《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监事会工作细则》、《监事会章程委员会工作规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监事会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监事会弹劾委员会工作规程》、《江苏省律师协会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与常务理事会联合制订)和《驻委监事工作规程》,共计247条、25100余字,形成了监事会工作的制度体系,为江苏律协监事会的运作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些制度受到了全国各地律协监事会的高度肯定。
四、健全机构,为监督工作铺开道路
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我们设立了章程、审计、调解和弹劾四个常设监事委员会,并且明确了它们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这四个监事委员会的设立,表明监事会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性机构,是能够满足广大会员的权利制衡的要求的。在与深圳、上海、北京、新疆等地交流考察学习过程中和全国监事会论坛上,各兄弟省市律协一致认为,江苏律协监事工作起步晚,但起点高。这四个监事委员会构成了监事会的职权体系;也只有具备了这四个监事委员会,才能实现我们把监事会建设成律师协会的“司法”机关的理想。为了充实这些常识委员会,我们在全国首创了“非监事委员”的制度,扩大了广大会员对监事工作的参与面。
五、扩大影响,举办全国监事会论坛
20xx年,我们组织全省监事代表,参加了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在此次论坛上,江苏代表作了题为《把监事会建成律协的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律协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几点思考》和《关于完善监事会制度的一些思考》的主题演讲。20xx年,由北京、上海、内蒙、深圳、无锡、江苏律协监事会共同发起,江苏律协监事会主办的第三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在无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的x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本届论坛以“制衡、协调、自律”为主题,共收到论文59篇,其中我省提交了46篇;在我省所提交的论文中,经与会代表票选,1篇获特等奖,2篇获一等奖,4篇获二等奖,11篇获三等奖。此外,我们还为论坛制定了《章程》,刻制了“组委会”印章,为论坛的常态化作出了贡献。
六、列席会议,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
五年半以来,依照章程的规定,监事长列席了会长办公会,正副监事长列席了常务理事会,监事列席了理事会会议并参加了各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的全部活动,正确行使了监督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秘书处、委员会依章按规行权的职责。律协的行政与监督两大职权体系之间,互动良好,沟通顺畅;律协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无不在这种和谐的氛围中作出和处理。监事会对律协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这些建议不仅涉及律协的决策程序,也涉及重要的实体工作问题,还涉及行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可以说,监事会充分发挥了建议和监督的职能与作用。只有全程参加活动,才能做到全过程监督,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我们意见,被监督者才能及时纠正错误。
七、立足审计,全面监督律协之财事
五年半以来,我们把财务审计工作作为四个监事委员会日常监督工作的切入口,认真做好与外聘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在发现问题、核查问题、解决问题三个环节上下了功夫,切实把好财务监督关。监事会认为,秘书处的财会部门实际上扮演的是律协财务部的`角色,财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则带有内部审计的色彩;司法厅和民政厅对审计的要求属于政府监管,监事会的审计才是本会内部(而不是理事会内部)的分权和制衡。因此,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与任期审计中,与省厅审计处、本会财委会一起,主持了整个外部财务审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良好的效果。
八、考评高管,增强管理层履职意识
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通过的《江苏省律师协会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监事会全程监督了五年半任期中省律协全体常务理事、正副监事长、正副秘书长和各委员会正副主任的年度考评述职工作,并组织了全体理监事对律协高管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由监事长当场公布。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一制度的推行在广大律师和理监事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九、派驻监事,“两委”监督步入常态化
本届监事会从任期的一开始就实行了向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派驻监事的制度,经过五年半的实践,我们根据《驻委监事工作规程》的规定,全面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活动。驻委监事和各委员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了提高,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已经建立。所有工作和业务委员会的所有活动都通知驻委监事参加,实现了委员会通知率的100%和监事参与率的100%,驻委监事工作全面实现了制度化和经常化。驻委监事不仅全程参与了工作和业务委员会的活动,还对各委员会委员的参会情况进行了考勤,并且对委员会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每年年初,全体驻委监事都要就其所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监事报告,由监事会在一年一度的理事会上对各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评价;这种对工作和业务委员会工作成果的评价权和评优否决权使监督权真正落到了实处。
十、积极尝试,专项监督已有序展开
我们针对20xx年财务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反映的一些疑问,向理事会提出了四点建议。理事会完全接受了这个建议,财务执行机构就审计机构反映的疑问向会长办公会进行了逐条的详细说明,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工作委员会一起,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常务理事会根据监事会的建议重新修订了财务工作制度。通过核查,彻底澄清了疑虑,证明省律协财务部门的工作是好的,是令人信服的。监事会在这个问题上,反映迅速,处置得当,为今后对专门事项的个案监督积累了经验。
十一、监督下沉,与市辖律协全面接触
目前,我省已有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南通五个省辖市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宿迁市律协也在常务理事会内部建立了监事制度;在13个省辖市律协中占了46%。此外,淮安市律协还成立了行业监督委员会。我们借助各种机会和渠道,在省辖市律协和省直分会中作了推行监事会制度的努力。20xx年底和20xx年初,监事会对各市律协和省直分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形成了综合报告。在20xx年2月26日举行的七届七次理事会和一届七次监事会上,监事会向大会作了综合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该次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情况,对各市律协和省直分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进行了综述,指出了各市律协和省直分会经费使用的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解决各市律协和省直分会经费使用之存在问题的对策,得到了广大理事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各市律协和省直分会秘书处的充分支持,为今后对团体会员的监督积累了经验。
十二、服务大局,力成理事会工作助力
(一)积极参与扶持和促进苏北律师事业的发展
在扶持和促进苏北律师事业的发展中,监事会没有缺席。20xx年,监事会派员与会长、秘书长一起,共同考察了苏北五市的律师业发展状况,走访了苏北五市10家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基层律师的心声。我们还参与起草了《关于苏北五市律师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拟了《关于扶持和促进苏北律师事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扶持方案包括恢复苏北律师论坛、倡导南北律师市际对口的交流、组织苏北律师考察学习、在业务委员会中为苏北律师增加名额、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苏北律师的业务培训、取消律师收费标准上的地区差别等诸多内容。同年12月19-20日,以“协作、共赢、发展”为主题的第二届苏北律师业发展论坛在徐州市举行,监事会派员参加了论坛。
(二)针对律师收费标准的修改提出了论证报告
根据会长办公会的委托,监事会对我省现行律师收费标准的修订进行了论证。20xx年10月,《关于重新制定“江苏省律师诉讼业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研究报告》正式提出,全文15221字,包括主文和《政府指导价标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计时收费规则》、《协商收费规则》、《协商收费指导标准》等五个草案。主文在类比了京、鲁、皖、苏、沪、浙、赣、闽、粤、甘、藏十一个省市区律师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指出了我省现行标准的缺陷,分析了重新制定收费标准的必要性,提出了新的收费标准的制定方案。该报告一经提交,立即引起了我省广大律师的强烈反响,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分别讨论了这个报告,已经手此项修订工作。在省厅的努力下,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即将出台。
(三)针对律师税制改革之对策进行了调研考察
根据会长办公会决定,20xx年8月5日,监事会派员就律师税制改革的对策问题赴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考察。我们就律师税收查账征收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查和走访,提出了详细的工作建议,引起了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的高度重视。
五年半的任期,稍纵即逝。在这短短的任期中,我们在省厅的监督指导下,在省律协党委的领导下,历经了基础建设、全面启动、扩大影响、巩固实效、继往开来五个阶段,为下届监事会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本次律代会上,将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监事职能。建议新一届监事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与常务理事会积极沟通,在常务理事会下设有惩戒工作委员会的前提下,根据分权制衡的原则,争取将复查委员会划归监事会统辖。
二、进一步发挥江苏影响。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已举行三次,由于各地纷纷换届,论坛处于停顿状态。建议新新一届监事会发挥江苏律协监事会业已形成的影响力,继续与其它省市共同办好这一极具影响力的专业论坛。
三、进一步扩充监事队伍。建议新一届监事会利用各种手段和机会,宣传监事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会员对监事会工作的认同感。取得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推动省辖市律协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四、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监事会的功能在监督,建议新一届监事会在我们已经形成的监督手段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功能。
各位代表,我们深感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代表们选举我们做监事不是让我们来作秀的,我们在其位必须谋其职。我们的工作是监督,监督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因此,“上天言好事入地保平安”不是我们存在的价值。为广大会员把好监督关,不辜负广大代表的托付,是我们整个任期中始终坚守的一种理念。尽管如此,我们仍有许多不足,希望各位代表多多批评。
谢谢大家!
监事会工作报告优秀6
20xx年至20xx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方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报告期内经营及业绩评价,第二部分是监事会会议情况,第三部分是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报告期内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监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基本实现了每年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公司20xx至20xx年度财务报告上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三年的累计主营业务收入44775277元、累计主营业务成本9863686元、累计管理费用12870236元、累计营业利润18651615元、累计投资收益10048550元。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为29911141元。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要点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每年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董事会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计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董事会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三年来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长期进行季度或年度的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每年会计师事务所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各单位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由于相关联单位的体制性质不同,监事会未能对公司内部发生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作出完全的判断,这有待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协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还将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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