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20 10:26:45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工作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李仕民、冯天万的带领下,深入区城管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东西城回风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走访等形式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尤其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城市意识不强、树城市形象与扩大就业保民生压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重担当,克难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宣传引导,公众的文明意识逐渐提升。区政府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抓好城市管理的前提,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流动宣传车、办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近年来,共印发《致巴城市民一封信》、《致经营业主一封信》、《城管知识二十问》、《居民环境卫生公约》共计5万余份。二是以开展”七进”(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活动和”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三是以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正反典型案例,倡导文明次序,抵制和纠正陋习。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公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渐增强。近四年来,无一起因城管执法而引起的群访事件发生,实现了城管执法零信访。

  (二)注重部门配合,城市环境逐渐优化。在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中,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城市经营秩序逐渐优化。一是加大了治理力度。按照严管区、一般控制区、开放区三种管理模式,组织城管职能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解决了市民反映较强烈的川剧团片区、街心花园四周的骑门摊,草坝街、通佛路、红军路等主干道的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开展了城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原防疫站门口、职业中学对面、印盒路等7个临时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进行了整体搬迁,在南坝水井湾、二环路等设置临时菜市,对原肖家巷市场、北门市场重新进行划线定点。为规范停车次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的现象,区政府成立了区车辆管理中队,加大对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增设了人车隔离带和交通标志,增设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239处和3个货运停车场,并在社区、居委会中聘请了60名交通劝导员专门治理行人乱穿乱行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对违章违规搭建的整治力度,拆除了南池路、江南滨河路等处违章搭建遮阳雨棚5000余平方米,在科技园依法拆除了违法建筑5.8万平方米。二是推进城市风貌塑造。按照整体美观、结构安全、画面清晰、边框精致的要求,重点从户外广告、门市店招改造入手,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城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打造了西外街、东城街及钟鼓楼步行街的店招广告示范街,完成了回风大道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升级改造。三是完善经营功能分区。对部分小街小巷及便民开放区域实行划区、限时、分类管理,先后规划设置了24处水果、花卉、小吃、百货、夜市、卤菜等临时经营区,设置临时经营摊位余个,解决了25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注重建设投入,市政基础设施逐渐改善。一是加强对草坝街、回民巷支道、南池北路、钟鼓楼街等江南片区69条75千米街道进行了集中整治改造,维护和新增铺设雨污管网36千米。完成了江南滨河路3500米后期河堤工程建设,完成了滨河路路面硬化17500平方米。二是加强了公园绿地、河堤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和管护,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9%.。三是加强了光亮光景工程建设。在老城区建永久性路灯4822盏,简易路灯385盏、建led数码管3800米,led灯带1600米,在江南滨河路、街心花园等处建立了光彩设施,光亮设施已覆盖了江南城区主干道和滨河路沿岸,在部分小街小巷增设了夜间照明路灯。

  (四)注重发挥街道作用,社区自治管理逐渐加强。城区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辖区负责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开展城管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引导或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管理城市方式。如西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定地点、定人员、定守护的“三定”守护机制,建立了自管自治机制,形成了以自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自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起了共驻共建、居民监督机制、联责联效机制。东城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领导分社区挂包督导对队伍、市政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执法队伍、社区干部或市政协管员为主体的维护队伍、以公益性岗位或部分志愿者组成的清扫保洁队伍等四支队伍。小区管理落实了业主负责人、楼院长责任。二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西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民重点对小街小巷摊点随街乱摆、乱停乱挂乱搭、小广告、污水、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进行了有效地整治;东城街道办事处先后对辖区内的四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并多方筹资10多万元购置垃圾车、制作广告栏、提供公益性岗位;回风街道办事处坚持政府统一规划、业主抽选摊位、严格功能分区的办法,成功搬迁了3个农贸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虽然我区采用了“8+1”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巴城人口逐年剧增,江南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区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回风片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区城管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220人,但我区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8+1”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建议区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巴城江南老城区城市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2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期间,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家商业步行街、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现场、市城管执法局城北管区现场,并与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市区的交易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秩序和市容秩序进行了重点整治,城市面貌有了一定的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城市经营秩序逐渐优化。加强了对市区交易秩序的整治。对大城埠、天地广场、贾戈立交桥底等市区集市实行规范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和“探头市场”;对市南区原棉纺厂、教师公寓等7处民生市场进行划线、定时、定段管理;对重点商业区域、学校周边、市民集中居住区加大治理力度和巡查巡防密度,取缔占道经营、私设流动摊点和饭时摊点,保证学生上学放学、市民上班下班时段的交通、交易秩序;对时令瓜果摊进行规范管理。借鉴济南“西瓜地图”做法,对进城瓜农、菜农进行疏导,加以规范,达到既不影响市容秩序和市容整洁,又满足瓜果菜农经营、方便市民需求的目的。对露天烧烤和店外餐饮经营进行了整治。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播发通告等多种形式对经营业户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执法人员错时上下班,加强巡查,严防死守,不给违章业户可乘之机。对部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烧烤门头予以关闭,对发现“回潮”、“反弹”的烧烤摊点进行规范、取缔。目前,城区主街道两侧露天烧烤现象基本消失。

  (二)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一定整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相互配合,对擅自进入市区行驶的超重、超高、超长“三超”车辆和带泥上路、抛洒滴漏车辆,以及其他破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市政府还投入专项资金,在天下客、青云山等6处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建设监控指挥大厅,严查交通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动,对客运出租、货车、工程机械车辆进行了联合整治。集中开展了“规范出租客运市场、严厉打击黑出租”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黑出租326辆次,纠正出租车违章116台次,规范东联物流园、焦家庄村后出租货车和工程机械停车场,对商场路段停车泊位实施划线管理,划定出租车待租区位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乱停车和无处停车现象,出租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明显提升。

  (三)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了较大改善。市政府出台了《实施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投资8600余万元,开工建设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完成1座压缩式和3座地坑式中转站建设,购置6辆摆臂车,4台道路清扫车,8辆挂桶车;新添置了7座环保公厕,新增垃圾箱87个,垃圾桶1600余个;对新安街道、街道所属93个村居及凌河镇区部分村居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对城区内37个村居小区和新安街道部分主副路的环卫保洁进行托管,环境卫生治理效果明显。对城区主要道路沿街门头牌匾进行整治提升,按照高档、统一、整齐的原则逐路、逐楼制定审批标准和规范,做到整齐划一,对破旧、不规范的予以拆除;严厉查处未经审批私设乱上广告牌匾,做到审批有序、管理有效、查处及时。今年以来,共办理户外广告审批320处,查处私设广告57起。

  (四)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今年,市政府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对汶河广场、低碳工业园昆仑大街、汶河南岸、锦湖路等14个标段进行绿化。目前,共完成投资7668万元,新增绿化面积56.8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38.9%,城市绿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城管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和加强。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竞职上岗和全员优化组合,进一步完善人员结构,激发了工作活力。在规划区内设置了城南、城西、城北、城东和开发区5个管区,管区和中队驻社区办公,实现了城管驻社区、办公在现场、执法在一线、服务在基层。市公安交警部门改革勤务管理模式,落实道路管理责任制,将城区道路划片分组,责任到人,责任民警分时上岗、弹性上岗、全天候执勤,警力跟着秩序走,实行高峰站点,低峰巡线,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了城区道路日常管理,较好地保证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市住建部门对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机关科室人员包现场、跟班作业和一线督导,既靠建设进度,又包建设质量,还包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虽然对城市管理要求比较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倒乱泼、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章违法行为还比较普遍,重建设、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二)城市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管理职能交叉分散。城市管理涉及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交通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交叉分散,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容易形成“都管又都不管”局面,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城市功能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城区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服务功能还不到位,停车泊位少,市场分布不合理,医院、学校集中,房屋人口密集,导致人车争道、摊商混杂,尤其是商贸城至银座商城、健康路、潍安路等地段,城市管理难度较大。

  (四)城市管理力量不足,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队员,难以完全覆盖城市规划区内的330多个村庄,执法人员和环卫、绿化力量不足,执法装备和设施等也不够完善和充足。执法过程中,一些群众对城管工作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有时矛盾还比较尖锐,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对市民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社区和群众的自治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完善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部门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或委托执法。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理设置绿地、广告栏、交通标识、停车场、停车泊位等市政基础设施,适当添购环卫设备,抓紧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不断加强城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研究和改进城管执法方式,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现象发生,努力构建和谐城管。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三、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要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及时权威的城管执法工作信息,并提高执法工作危机处理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可以通过网络连线等方式,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四是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要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二是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城管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服务平台。三是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咪表停车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实效。一是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两违”处罚政策,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困扰已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违”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整治;要以户外广告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想方设法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街道、乡镇等执法一线,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数、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继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执法经费和安全保障。要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适当增列编外人员的办公经费,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深入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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