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教育专家琳莲·凯茨认为:“对于幼儿教师来说,必须重视建立道德规范的原因在于,幼教工作人员的权力、地位相对于服务对象更大。幼儿园教师服务的对象是一群稚嫩的幼儿。
幼儿几乎无力改变或修正教师的行为,除非教师觉察并修正自身的不良行为。”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幼儿教师拥有比其他教育阶段教师更大的权力,因此,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也自然而然显得更为重要。
笔者结合目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现状,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叶澜教授在《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一书中,把教师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生存型”,主要是从生计出发,站在功利的角度,以被动和消极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职业,他们从事这一职业大多是出于无奈,因而感到困惑和痛苦。二是“享受型”,主要是从兴趣出发,站在非功利的角度,抱着对教育事业和学生的热爱来对待自己的职业,他们从事这一职业是因为自己喜欢,因而感到快乐和幸福。
三是“发展型”,这是教师职业生活的理想境界,他们是正在创造和享受职业幸福的教师。显然,第三个层次应是广大幼儿教师努力追求的目标。顾明远、檀传宝主编的《2004:中国教育发展报告——变革中的教师与教师教育》一书中提到,目前我国有63.4%的学校和46.8%的教师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事业心、进取意识薄弱,缺乏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表现为懒于看书学习,工作得过且过,不认真遵守劳动纪律等。幼儿教师职业道德问题自然也包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