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

自传是传记的一种,不同的是,传记以记叙人物生平事迹与心得为主,而自传则是以记述自己的生平事迹为主。自传体作文是传记的简要形式——小传的一种。自传,主要叙述自己的生平事迹和著作等。一般用第一人称,也有用第三人称的。古人著书后常作自序,有的也属自传。自传还有向别人明确传递出自己的外貌特征,使人读后留有印象,甚至一见到你本人就能根据你自传中的描写认出你。这也需要运用外貌描写的技巧,把自己写好,写活。

我的自传1

  1996年的12月4日那个阴天的中午,一个健康的女婴呱呱坠地,啼哭的声音给寒冷的冬日平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那就是我,余颉子。

  刚出生的我据说长得十分胖,体重竟有八斤六两,这在当时的婴儿中,可算是个标准的“小胖子”了,也难为了妈妈痛了两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顺利带到人间。

  幼儿园的时光在脑海中已不太清晰,只记得曾偷吃学校菜园的红薯,却在不知不觉中自己招供了出来;还曾经偷懒,用绿豆糕“贿赂”班上的小朋友给自己写作业;曾因好奇,而被同桌用铅笔尖在脸上狠狠地扎出了血,直到现在,鼻子左边还有一道浅灰色的印,这就是那段时光留给我的一个永久的记号吧!

  接着便是迷糊的一二年级。每天为得到老师的小红花而费尽心机;转身和后面的同学说话,却掩耳盗铃的在老师眼皮底下,用不大的课本遮住大脑袋,效果是欲盖弥彰;吃过晚饭准时坐在电视前收看《东京猫猫队》,然后飞一般地下楼和伙伴们在草坪上玩 “写大字”,在云梯上荡来荡去,还毫不畏惧地比赛爬那高高的铁杆……一切都太美好,太开心,仿佛生活是用蜜糖浇成的。那时好像只是整天的玩耍,对生活,对友谊等等一些抽象的概念,心中还是一片茫然。

  七岁,我转学了,跟着妈妈到了丁玲学校读三年级,也就在这一年,我开始学二胡。最初学它,只是小孩子对未知事物特有的好奇罢了,从未想过结果。没想到,这一学就竟然坚持了下来,一直到现在,业余的水平也到了十级。

  在丁玲的日子,我慢慢走向成熟,经历了友谊的甜蜜,失败的辛酸,成功的喜悦。当然,还有毕业时心痛的分别。小学这几年,是我这十几年人生中幸福的日子。知心好友的陪伴,慈爱老师的关心,让我渐渐长大。曾经的吵嘴,今日已成最甜蜜的回忆。永远将那灿烂的五十张笑脸,深深刻在心上。

  然后,我挥手告别了童年,十二岁的我走进了初中。中学的生活让我猝不及防,紧锣密鼓的学习令我慌张,一周几次的测验和考试,更是让我防不胜防。我开始怀念小学的日子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可是,生活终是要面对,“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不得不奋起直追。此时不搏何时搏?只有经历暴风雨的洗礼,才能见到美丽的彩虹!

  回头望,一切都仿佛发生在昨天;转过头,太阳下,我还有长长的路没走…

我的自传2

  本人姓吴,名涛,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我爱旅游,特钟爱大连这座海滨城市:见证了海底世界北极熊的风采、凭吊威海卫军港历史的遗迹、欣赏了老虎滩迷人的海滨风光-------

  当然玩电脑也是高手、暑期到汤山成人学校系统学习了电脑知识,会发电子邮件,会杀毒,玩游戏那是“小菜一碟”,不过老妈看的紧哦!

  下棋还凑乎吧,和同学玩玩还可以,碰到老爸总是输-------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陈泽伟去打乒乓球,打得激烈的时候,突然球被我打到草丛边,我捡好球递给他时,陈泽伟手拿着拍子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嘴唇,痛得我就差“哭爹喊娘”了,很想“扁”他一下,可是他是无意的又是好哥们,算了,吃亏是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

  最大的特点是一看书就入迷。 也许受爸爸爱看书的影响,我这个“小书虫”有先天爱看书的遗传。每年大部分压岁钱都被我用来买书了,尤其爱读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繁星春水》、《鲁宾逊漂流记》。在南京市中小学生“我与经典有约”读书征文比赛中获优秀奖,让我开心不已。家里没有给我太多的压力,学习还算轻松,三好生,进步学生、优秀班干都品尝过,但不为所累。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么!

  功能:有时乐意打扫卫生;按“计划”刷碗洗筷;招呼客人、端茶倒水马马虎虎;洗衣做饭烧菜不会、按摩捶背还行;临时客串家里的律师、法官兼心理医生----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的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

我的自传3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更多了解我的吗?请听我给你介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镶在鹅蛋似的脸上,红润的嘴唇。我性格开朗、乐观,做事有时马虎,摸不着头脑,喜欢的东西总是变来变去……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套《笑猫日记》,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连忙跟我的好爸爸说了几句谢谢,便冲上前把装书的箱子抱在怀里,跑回了房间。我马上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开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书的时候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所以妈妈来我房间了,我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来。“女儿,你瞧瞧几点啦!”妈妈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对我说。我低头看了戴在手上的手表,呀,六点半钟啦!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整整四小时的书。望着妈妈那亲切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也有一个毛病――爱玩。为了能多挤点时间去玩,我经常是匆匆忙忙地把作业写完,结果却是错误连篇,会的也都做错了。我还有一个毛病――马虎。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我急急忙忙地做完,而且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没有碰到棘手的题目,这回一定能考95分以上。可一发试卷,我傻眼了,85分,那一次我难过了许久。也是从那一次后,我才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玩、马虎的女孩。